『壹』 2020年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比例计算公式说明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那么杭州地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呢?本文我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比例计算公式说明,希望对你有帮助。
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1、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2、个人最高贷款50万,夫妻最高100万3、最低贷款15万也就是计算公式得出的结果中高于100万(个人50万)的可贷款100万(个人50万),低于15万的可贷15万,在这个范围之内的可贷款额度就是计算结果值。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4、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贰』 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12倍还是15倍
杭州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能贷50万,若夫妻都具有公积金贷款资格,则总共可贷100万。
即:每户最高可贷100万。
可贷额度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平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贷款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平均数(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当然具体可贷额度同时还要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
目前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2、杭州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50万,夫妻最高100万
3、贷款总额不高于房价的70%
以上三个数值取最低值就是实际的贷款额度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说明: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2、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3、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
1、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2、个人最高贷款50万,夫妻最高100万
3、最低贷款15万
也就是计算公式得出的结果中高于100万(个人50万)的可贷款100万(个人50万),低于15万的可贷15万,在这个范围之内的可贷款额度就是计算结果值。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叁』 杭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1、杭州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2、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
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2)倍数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3)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商业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肆』 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1.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公布的基准利率。
2.目前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五年以下为2.75%,五年以上为3.25%。
3.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一般需要缴纳一年以上才能使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伍』 杭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在杭州地区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也是有公式计算的,公式计算的标准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乘以倍数,在当地最高能够贷款额度是100万元,个人申请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商业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一、杭州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基本条件如下:
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购买住房为本市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1.购买商品房
销售楼盘已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2.购买二手房
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
3.购买公有住房
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4.拆迁安置
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
二、首付款比例规定如下:
1.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协议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3.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购买公有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70%;
5.拆迁安置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团纯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塌返咐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世乱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陆』 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如下:
贷款限额:[(借款人每月工资+借款人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限额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贷款能力系数为40%,每月的工资总额=每月的缴款额×(单位缴款率+个人缴款率)。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看贷款能力、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价百分比、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上限等四个条件,得出的最低贷款金额为借款人的最大贷款金额,具体解释如下: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4、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法律依据: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一、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二、职工家庭名下拥有1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二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