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签合同回来发现把共同贷款人的详细地址写错了一个字,怎么办呢,需要需要重新签订...
应该也没什么大问题,再说了 ,既然合同已经签订了,你的信息已经提交了,可能也改不了了。而且共同借款人的地址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只要你到时候按期还款就是了,那样的话就不会用到你共同借款人的信息了吧。。
❷ 请大家一下,我在手机上贷款,但是我个人信息里的银行卡号写错了一个数字我该怎么办
在手机上贷款的时候填错了个人信息里的银行卡号只会造成欠款无法到账,不会出现别的问题,不过你的个人信息已经提交给对方了,会不会出现其他问题就未知了。
❸ 生源地贷款续贷声明提交后发现有错字,怎么办
去找学校重新签合同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程序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声明审核未通过的话可以重新填写一次,但是要注意自己填写的是否符合要求。助学贷款的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在审核助学贷款的时候,县级资助中心应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若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时,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现场审核。
助学贷款续贷的相关要求:
1、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
2、办理续贷学生的关键信息不得变更。
3、提交续贷申请之前,在在线服务系统资料完善模块更新个人信息。
4、申请环节需要进行手机验证,以确保贷款申请成功短信和回执验证码短信均发送到该手机号码。
看完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声明审核未通过怎么办这个问题有了更好的了解。助学贷款续贷相对来说简单很多,但是也要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