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宜信成立的具体年月日是什么时候
2010年,宜信获得投资机构凯鹏华盈(KPCB)中国基金千万美元级的注资;2011年10月,IDG资本和摩根士丹利亚洲投资基金(MSPEA)与宜信达成战略合作,携手KPCB,联合向宜信注资数千万美元;2014年12月,宜信当选“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会长单位。
2015年1月,宜信公司当选“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副会长单位;2015年12月18日,宜信公司旗下的宜人金科(原宜人贷)在美国纽交所上市(纽交所股票代码:YRD),成为纽交所中国互联网金融第一股。
2016年3月,宜信入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首批理事会成员 ;2016年12月19日,宜信博诚正式挂牌。
(1)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的主要工作是扩展阅读:
宜信公司创建于2006年,总部位于北京,已经发展成为一家从事普惠金融和财富管理事业的金融科技企业 ,在支付、网贷、众筹、机器人投顾、智能保险、区块链等前沿领域积极布局,通过业务孵化和产业投资参与全球金融科技创新。
创始人简介:宜信公司创始人、CEO 唐宁。唐宁早年曾就读于北京大学数学系,后赴美攻读经济学,曾任职美国华尔街 DLJ 投资银行,从事金融、电信、媒体及高科技类企业的上市、发债和并购业务。
2018年,因其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成就被授予美国南方大学荣誉博士学位 ,2006 年,唐宁在北京创办了宜信公司。
唐宁曾利用暑期到孟加拉国跟随诺贝尔奖得主尤努斯教授考察、学习其创办的格莱珉机构的运作模式,2000年回国,担任亚信科技(AsiaInfo,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战略投资和兼并收购总监。
唐宁现任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中国创业者训练营导师组委会委员、北京大学社会企业家精神培养课程专家顾问、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创业导师、北京理工大学创业中心创业导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社会导师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宜信
2. 小贷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吗
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行业。2009年《金融机构法典》规定,我国金融机构的范围不仅涵盖传统的银行、保险、证券类金融机构,还包括企业年金、贷款公司、农村芦渗猜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在此之前,小额贷款公司是非金融机构。 1.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一定利率贷出货币资金并必须归还的一种信贷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是指贷款、贴现、透支和其他借贷资金。通过向银行贷款,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获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积累。 二、小额信贷的风险审查 贷款风险的出现往往始于贷款审核阶段。从综合司法实践中的纠纷可以看出,贷款审查阶段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几个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贷款审查人员缺失,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需要调查人员对贷款主体的资质、资格、信用、财产状况等进行系统的调查和考察。 (2)在实践中,一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贷款审查人员往往只注重文件的鉴别,而喊陪缺乏尽职调查。这样就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行为,容易造成信用风险。 (3)很多错误判断都是因为银行没有听取专家对相关内容的意见或者专业人士做出的专业判断。在贷款审查过程中,不仅要查清事实,还要从法律、金融等方面对相关事实做出专业判断。然而,在实践中,大多数贷款审查过程并不十分严格和到位。 三。贷前调查的法律内容 (1)审查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存续的法律地位。如为企业,应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是否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和资格,并查验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关注相关证照是否通陪型过年检或相关认证。 (二)关于借款人的资信检查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适合贷款;检查是否存在明显的注册资本抽逃情况;过去的贷款和还款;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是否合格。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形。 (3)关于借款人的借款条件,借款人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借款人(如为公司)的对外投资是否超过其净资产的50%;借款人的负债比例是否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四)对于担保,应考察担保人的资质、信誉和履约能力。
3.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是什么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和小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的合理资金需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觉遵守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陕西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扩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试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办公室由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审批、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省金融办是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试点初期,做好以相关政策和风险防范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的县级政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审定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方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在试点期间,县域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数量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执行。
县级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依法组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人民银行、银行监管等职能部门跟踪监管资金流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活动。
4. 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的机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以下简称联席会)。
第二条联席会性质:中国具有代表性的小额信贷机构自愿发起建立的行业性组织。指导和支持机构包括省金融办(中小企业局)、地方小额信贷协会、中国小微金融60人论坛、北京普惠创新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国小微金融研究院。
第三条联席会宗旨: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下,为全国小额信贷机构搭建课题研讨、业务交流、联谊协作、考察培训、创新发展、自律维权服务平台。以打造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小额信贷市场为己任,引导小额信贷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联席会活动与服务内容
第四条联席会主要活动与服务内容是:
(一)开展小、微金融领域的学术、政策和实践研究,为呼吁促进小额信贷行业发展的国家政策奠定理论基础。
(二)建设全国性信息平台与信息沟通机制,收集与发布小额信贷机构所需要的业务、技术等信息。
(三)定期组织和举办小额信贷论坛,专题研讨活动,推动联席会会员经验交流,相互借鉴、共同发展。
(四)表彰及奖励优秀小额信贷机构和从业人员,推广宣传优秀经验,促进小额信贷行业品牌建设。
(五)做好各地小额信贷机构新闻信息的正面宣传工作,为各地小额信贷机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保障。
(六)组织学习培训、考察交流等,为会员机构的能力建设服务。
(七)定期出版中国小额信贷蓝皮书、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报告、会刊等。
(八)推动贷款标准颁布、小额信贷机构评级、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等,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守法诚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升职业道德,加强自律管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及时向政府有关方面反映小额信贷机构的合理诉求。
第三章成员条件和范围
第五条申请加入联席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联席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联席会;
(三)具有申请资格的单位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小额信贷业务突出的商业银行、小额信贷项目、公益性小额信贷(NGO)、担保公司、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热心于小额信贷事业的投融资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加入联席会需得到当地金融办或协会的认可,或者有两个联席会会员机构推荐。
第六条会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退出联席会;
(二)对联席会工作目标、方针和任务提出建议;
(三)优先参加联席会组织的交流、研讨、培训、考察等项活动;
(四)优先获取联席会推介的经验、成果、信息;
(五)常务理事单位会员享有选举副会长、会长的表决权。理事单位和普通会员享有联席会提供的普适性服务。
第七条会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联席会章程,执行联席会决议;
(二)每年按时缴纳会费;
(三)实施联席会工作目标、方针和任务,积极参加联席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为推动小额信贷发展反映情况,提供信息;
(五)维护联席会权益,为联席会开展日常活动提供方便。
第四章联席会组织
第八条联席会的组织方式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全体会议:是联席会的主体,由全体会员单位组成,联席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轮流承办。其主要职能为:建立全国各地小额信贷机构相互对话的平台,加强区域交流,促进共同进步,提高行业发展水平。
第十条会长:负责会议召开和闭会期间的政策指导和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会长由副会长和常务理事会员单位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副会长:负责指导、协调会议整体工作。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副会长一般由常务理事会员单位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秘书长由会长提名,并由副会长、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秘书处:是联席会的常设服务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制定联席会年度工作计划及会议召开和闭会期间的组织、联络、调研、咨询、信息服务及日常工作;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承担会员单位在京联络、接待及与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联席会组织架构:
第五章活动经费
第十五条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发的资助及赞助;
(三)咨询、培训等服务收入;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联席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产来源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联席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七条联席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费用;联席会官方网站维护相关费用;会刊编辑、印刷、发放;课题研究;调研等为联席会正常经费开支。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联席会,由秘书处具体负责。
第十九条章程经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如要修改,需征求所有会员意见后由秘书处提出草案,提交全体会员讨论,并须半数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5. 小额贷款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什么
你说的是民间贷款公司还是银行呢!不管是那里都是业务员!金融业称该职位为:信贷员。
就是平时银行或贷款公司接到贷款客户时,你就例行上门审核或开发业务工作。
6. 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经理怎么样需要自己投入吗主要怎样工作
1、一般是不需要自己投资的,但是需要自己好好的找客源。
2、小额贷款(MicroCredit)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 小额贷款在中国:主要是服务于三农、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合理的将一些民间资金集中了起来,规范了民间借贷市场,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7.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有什么规定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现金贷”业务开展原则
(一)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三)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应全面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审慎确定借款人适当性、综合资金成本、贷款金额上限、贷款期限、贷款展期限制、“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
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四)各类机构应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款、欺诈等因素对贷款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风险内控,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各种方式隐匿不良资产。
(五)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六)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二、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一)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二)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等行为。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持续有效的监管安排,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督导。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
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区、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应严格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规范贷款发放活动。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的规范整顿工作,由银监会各地派出机构负责开展,各地整治办配合。
四、持续推进,完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二)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四)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各地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应当结合《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19号)要求,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进行清理整顿。
五、分类处置,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处置力度
(一)各类机构违反前述规定开展业务的,由各监管部门按照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业务、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不予备案、取消业务资质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同时,视情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协助各类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的网站、平台等,有关部门应叫停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对于未经批准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在银监会指导下,各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对于借机逃废债、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的,加大处罚、打击力度;涉嫌非法经营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停止提供金融服务,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置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分别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三)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切实防范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六、抓好落实,注重长效,确保规范整顿工作效果
(一)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明确各类机构的整治主责任部门,摸清风险底数,制定整顿计划,压实辖内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抓紧建立属地责任与跨区域协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守住风险底线。
(二)各地应引导辖内相关机构充分利用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各地应当引导借款人依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建立失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各地应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提高民众识别不公平、欺诈性贷款活动和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四)各地应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充分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等渠道,对提供违法违规活动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罚,形成有效震慑。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规范整顿。对监管责任缺位和落实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六)各地应将整治计划和月度工作进展(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银监会),并抄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
(7)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的主要工作是扩展阅读
《贷款公司管理规定》第八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 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的经营宗旨
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行业自律管理;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与政府、其他企业、社会团体沟通联系,传达有关政策精神,反映会员诉求;交流管理经验,提供行业信息和业务指导;维护小额贷款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推动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
协会目前有会员单位65家,其中小贷公司55家,律师事务所4家,银行2家,担保公司2家,金融公司1家,行业协会1家。协会第一届理事单位有27家,其中理事长单位1家,副理事长单位8家,其他理事单位18家。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为小额贷款公司建立信息平台,收集和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所需的各种信息;协调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开展与外省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和经济组织的联系,加强跨地域交流与合作;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开展理论研讨和高层论坛,不断提高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研究和探讨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方向、目标、体制、政策、管理等理论和实际问题,调查了解并及时反映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组织交流本行业先进经验,开展评选、表彰、宣传优秀小额贷款公司与优秀企业家活动,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品牌建设与自主创新工作;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守法诚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升职业道德,加强自律管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编辑、出版、发行会刊和年鉴等出版物;承办相关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协会文化竭诚服务 把为会员提供有实效的服务作为协会生命的源泉。激情投入 协会每位工作人员要把协会工作作为一项事业,而不仅仅是一份谋生的工作岗位,为推动小额贷款事业的发展,忘我工作、无私奉献。
不断创新 要按照“草根金融”协会的精神办协会,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努力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协会管理运作模式。追求卓越 要把协会办成能为广大会员提供实效服务的协会,办成深受广大会员欢迎的协会,办成全体小额贷款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之家。精诚团结 协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融入协会这个整体,有机配合,形成合力;要与外部加强联系交流、合作共赢。共谋发展 协会每位工作人员要把协会的宗旨落实到工作中,与协会共同成长。协会要与我国小额贷款事业共同发展壮大。要把协会办成创新型、服务型、研究型、学习型的社会团体。
9. 中和农信是国企吗
中和农信既不是私企也不是国企,是公益性组织,属于事业单位。
事实上,这并不是中和农信第一次上央视了。2017年10月21日,中和农信成为精准扶贫的典型,第一次登上央视《新闻周刊》栏目。在过去的“一刀切”扶贫模式下,很多非贫困人口得不到政策扶持,但是在实际创业上也有资金需求。中和农信的小额贷款模式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提升他们的挣钱能力,让负债和收入进入良性循环,帮助广泛中低收入群体过上更好的生活。
2018年3月17日,中和农信因为解决了农户致富路上借钱难、贷款难再次登录央视《新闻周刊》栏目。
农民紧急的资金需求和银行繁琐的贷款手续之间形成了难以调和的矛盾,而这一矛盾被中和农信的小额贷款模式完美解决。不需要抵押、不需要公务员担保、没有繁琐手续、没有人情消费、三两天就可以到账的贷款模式,更加贴合农户实际需求,帮助许多农民走出困境。
就在登上央视《焦点访谈》的第二天,中和农信再度进入公众视野,成为“焦点”。普惠金融国际论坛,中和农信再成焦点
10月18日,2018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在北京举办,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兼党委书记向为国发表演讲。向为国表示,小贷公司是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攻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时亟需法规政策支持。在演讲中,向书记特别提到,在国家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当中,都有以中和农信为代表的小贷公司的身影。“万家小贷公司覆盖着全国95%以上的县域地区,处于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前沿阵地,像中和农信、东方惠民等小贷公司的市场定位都在最后一百米,相当一部分小贷公司都在做着为“小微贫弱”群体一家一户的零距离信用贷款服务。”向书记在其他场合也曾高度评价过中和农信。“一是情怀,中和农信的员工有情怀,能吃苦,没有情怀做不了小额信贷,市场化、商业化以后更要有情怀,我们一定要着力倡导;二是理念,包括市场化理念,本源理念,不忘初心,还要不断创新;三是技术,中和农信的微贷技术已经非常先进,客户经理也有管理和维护客户的技术;四是管理,中和农信的发展离不开高效管理,无论是对业务还是员工的管理;五是团队,中和农信的团队建设和激励机制非常好,值得行业学习。中和农信是真正体现市场化的小额信贷公司,中和农信是沉下去的小额信贷,做得非常好,有巨大的市场,同时希望中和农信的品牌一直要坚持下去,在理念和技术上能够引领行业的发展。”除了向书记,社会各界对于中和农信都不吝溢美之词。“中和农信不仅仅捍卫了小额信贷的本源,同时也是在向全社会证明,小额信贷是能够成功的。其中最关键的是从一开始你们就做了正确的事情,并在做对事情的基础上把业务规模数字不断扩大。做到这一点真得很不容易,我深知当中需要多少努力,才能够把你们的触角伸到最偏远的农村。”
穆罕默德·尤努斯
孟加拉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创始人、“穷人的银行家”、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中和农信现在已经拥有了一支4000多人的工作团队,经过多年的实践历练,不仅积累了可观的人力资源,也凝聚了宝贵的人才资源。
我们小额信贷工作,信为根,贷为本。根就是要不忘初心,要始终坚持瞄准贫困人口和农村中低收入群体,为他们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这个定位不能动摇;本,就是要不断的把小额信贷这个主业做细、做好、做精、做强。”
郑文凯
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长
“咱们中和农信有顽强的生命力,能够经受住任何风浪,能够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有了这个能力,它的成长就会更加迅猛。
20多年来,我们始终不忘初心,始终坚守这个初衷,并且作出了我们的贡献。在未来的三年里,脱贫攻坚战役中,我们还要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我们的贡献。同时,我们要积极参与振兴农村战略的实施。”
段应碧
中国扶贫基金会原理事长、中农办原主任
“我自2016年底返回人民银行工作后,接触到一些中国做普惠金融的机构,其中最让我受感动的就是中和农信公司。中和农信4500员工,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在280多个贫困县,默默地帮助着社会最底层的人们,使得他们逐渐地获得经济上的翻身,逐渐地获得了更多的尊严。只要中国仍然有贫困人口,中和农信公司的员工就永远是他们最知心的朋友。中和农信的发展让中国的贫困人口看到希望,同时,希望其他富有情怀的小贷机构也能够做些真正的普惠金融工作。”
鲍永东
泛美开发银行原高级顾问
“我在蚂蚁金服负责融资,出去跟投资人讲的时候一般会讲到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就是中和农信。我会跟每个投资者讲,如果你想了解中国的农村,如果你想了解中国的农村金融,我欢迎你们跟我们一起到中和农信看一看,一起去农村走一走,这是我们的荣幸,也是让我们自豪的事情。
中和农信做农村金融的时候不光是坚守使命,坚守愿景,同时有一个非常强的组织保障,说得简单一点:这帮人靠谱。不光是管理团队靠谱,而是从上到下,从大区经理,到分支主任,到下面的督导、信贷员都靠谱,我们觉得这是这家公司——中和农信核心的竞争力。”
韩歆毅
蚂蚁金服副总裁
“这是被媒体誉为英国社会创新之父迈克尔·诺顿先生讲的“立业为善、善业自成”。中和农信就是一个帮扶弱势群体,尤其是在农村弱势群体的企业,它是以向善为驱动的业务模式,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中和农信会走得更好。”
王东
VISA中国区普惠金融及教育负责人、高级总监
“中和农信是国家普惠金融战略的真正实践者、为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了重要的金融服务作用。
经过10年的发展,到今年一季度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8471家,贷款余额9630亿元,从业人员10多万人。在近万家小贷公司中,无论从贷款服务的广度还是深度来看,中和农信都是行业当之无愧的翘楚!
在今年初召开的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经全体会员投票决议,中和农信当选为中贷协第一届副会长单位,标志着中和农信初步完成了向专业小贷机构转型的战略目标,其专业性、合规性已得到了社会大众及行业的充分认可。”
白雪梅
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产业兴旺就是要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主要是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一产、二产、三产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也离不开投入,也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这方面我们中和农信也大有可为。”
宋洪远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在媒体眼中,中和农信始终是脱贫攻坚战中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