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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

发布时间:2023-07-27 21:23:54

Ⅰ 房地产贷款占比多少

不同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不同,根据2021年人行、银保监会发布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新规,将银行分为5个档次定制上限。
1、第一档中资大型银行(工农中建交邮储):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32.50%;
2、第二档中资中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7.5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20%;
3、第三档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2.5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17.50%;
4、第四档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17.5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12.50%;
5、第五档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12.5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7.50%。
拓展资料:
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5])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原则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Ⅱ 2019年中国城市家庭负债率有多少

居民负债率已达54.3%,根据央行数据显示:从2008年到2019年,我国居民负债率从不足18%上升至53.2%,10年间共上升35.3个百分点,年均增幅3.5个百分点,到2019年一季度末,居民杠杆率再创新高,达到54.3%。

如果从消费贷款角度计算的话,2018年底,我国居民消费贷款余额是37.8万亿,而住房贷款占比68%,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居民用于消费的贷款,有超过2/3是在消费房子。

再加上网贷平台、电商巨头、社交媒体推波助澜,很多年轻人都提前消费,但这并不是不行,而是要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

Ⅲ 6大银行个人房贷余额增加

据记者统计,截至2019年末,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家国有大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2.53万亿元,同比增速为13.36%。在2019年六大行新增贷款中,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近四成。业内人士表示,2020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仍是银行积极争取的资源,但在“房住不炒”政策导向下,将重点支持居民首套住房贷款需求;预计全国房贷利率整体水平呈下降趋势,但短期内下调空间有限。
个人房贷业务竞争激烈
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六家国有大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21.46万亿元。从贷款余额看,截至2019年末,建行和工行个人住房贷款均突破5万亿元大关,分别为5.31万亿元和5.17万亿元。从新增量看,2019年,工行、建行和农行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均逾5000亿元。其中,工行增量最大,为5763.18亿元。从增速看,2019年,六家国有大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速均超过两位数,邮储银行增速最快,达19.9%。
各家银行对于个人房贷客户的“抢夺”可谓激烈。在个人贷款业务中,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分量举足轻重。据统计,2019年,六家国有大行贷款和垫款合计新增6.39万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占比39.56%。
何以成为“香饽饽”
个人房贷业务为何受到银行青睐?优秀的资产质量是关键因素,从2019年银行年报可窥一斑。截至2019年末,建行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仅0.24%,与上年末持平。工行在2019年年报中表示,个人贷款不良额、不良率连续三年“双降”,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创近十年来最好水平。截至2019年末,农业银行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率为0.3%,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夏丹表示,2020年,房地产开发贷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是银行相对希望争取的业务,但在监管政策要求下,增长通常会受到一定限制。目前“房住不炒”仍是主基调,贷款增长尤其是开发贷增长有限。近期不少省市出台政策,缓解开发企业流动性困难,比如在土地出让和商品房预售环节放宽要求等,对开发企业的经营压力起到直接纾困效果。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房地产相关贷款,尤其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一直是银行眼中的“香饽饽”。预计在今年企业端有效信贷需求不足的情况下,银行在个人房贷领域的争夺将更加激烈。
贷款需求将逐步恢复
尽管2020年初受到疫情影响,但建行副行长纪志宏在该行2019年业绩说明会上表示,今年一季度该行个人住房贷款增长平稳,主要得益于前期积累需求的释放。“国家会继续出台支持经济稳定发展举措。3月,我们已看到住房贷款申请量、客流量有了明显恢复。”
夏丹表示,对于原本具备购房吸引力的城市,不论开发贷还是按揭贷需求,都随着工地停工和楼盘停售受到一定阻碍,开发和购房需求没有消失,那么对贷款需求的影响多为时点的推迟。若疫情防控进展不出现反复,在复工陆续推进和线下售楼恢复之下,开发贷和按揭贷需求有望逐步恢复。
从全国平均水平看,房贷利率下调幅度基本与LPR水平保持一致。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李万赋预计,未来全国房贷利率整体水平会呈现下降趋势。考虑到疫情影响正在减弱,复工复产稳步推进,监管部门对短期内下调5年期LPR偏谨慎,即使房贷利率继续下降,其短期下调空间也较为有限。

Ⅳ 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放额同比增18.79%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6月12日,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3709.67亿元,提取额16281.7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139.06亿元,购买国债13.08亿元。相较2018年数据,用于个人住房贷款用途的住房公积金发放金额较上一年度增长18.79%,相较提取和购买国债用途而言涨幅最大。
“从今年数据构成来看,住房公积金在保障住房刚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数据显示,2019年,个人住房公积金发放金额涨幅较大,新房占比最大且更倾向中低收入水平家庭。其中,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86.04万笔,比上年增长13.25%;发放金额12139.06亿元,比上年增长18.79%;回收金额6101.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2%;在房屋类型方面,新房项目获得的贷款占比为69.33%,存量商品住房的占比为29.68%。
在《报告》显示的个人住房贷款城市中,重庆、安徽、江苏、浙江、天津个人住房贷款率分别达到101.36%、98.02%、97.83%、95.36%和94.31%,北京个人贷款率为85.48%。严跃进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节奏加快,和住房交易活跃、贷款政策宽松等有关;同时,公积金贷款继续体现便民惠民导向,对于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力度大,对新房项目的支持力度要大于二手房,这也有助于新房认购成本的降低。
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国多地密集调整住房政策,但随着住房市场降温,双向调节逐渐成为住房市场政策调控主流。例如,广东省提出,提取政策要向首次置业、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在户籍地或缴存地购房等情况倾斜;杭州明确,重点支持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
保障住房刚需的政策导向同样通过公积金提取额度显著增长得以显现。2019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6281.78亿元,比2018年增长10.46%。从提取原因看,在住房消费领域,占比较高的两个领域分别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和租赁住房。其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占比为55.35%,而租赁住房的占比为17.95%。
严跃进认为,数据体现公积金使用范围仍在扩大。“尤其是住房租赁市场领域,后续会得到公积金的更大支持。目前,公积金缴存力度仍在不断增强,各类职工积极缴纳住房公积金,进一步体现了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可。”
当前,全国住房公积金资金池资金存量相对充裕,缴存额度和缴存单位均较2018年有所增长。除前述用于住房贷款和提取的额度以及用于购买国债的13.08亿元,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3709.67亿元,比上年增长12.61%;从缴存单位看,2019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322.40万个,实缴职工14881.38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0.57%和3.08%;从缴存单位性质看,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的占比最高,为55.25%,涉及职工4904.90万人。
“目前,城镇私营企业缴纳人数最多,而这也是近期企业减负方面需要关注的,后续还要继续平衡企业负担和职工福利等内容。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会不断完善,公积金资金池有望继续做大。”严跃进说。
受疫情冲击,今年2月,国常会决定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按照2018年缴存单位平均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约1750亿元计算。5个月可涉及延缓缴纳公积金额度超8000亿元。5月21日,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创始人姚劲波建议,适当下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最低缴纳5%降至3%。进而帮助中小企业复苏,切实减轻企业用工压力。

Ⅳ 提额!首套房个人最高可申请30万!江门公积金新政即日起实施!

3月16日,江门公积金政策有调整!个人贷款额度从25万提至30万!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六次全体委员会议上获悉,为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根据我市公积金资金和房价情况,自2020年3月16日起,我市提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调整后,首套房一个职工最高可申请30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最高可申请60万元。

第二套房一个职工最高可申请25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最高可申请50万元。

职工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的,贷款额度增加标准不变。

2020年3月16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据悉,《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2015年4月1日正式实施,将于2020年3月31日有效期届满。当天会议审议了新的《管理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

与新《管理办法》配套修改的还有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根据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自4月1日起,我市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

职工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8+职工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时,不包含最近6个月的补缴金额(异地转入补缴金额除外)。职工的贷款额度计算结果高于我市最高贷款额度的,按最高贷款额度核定。两个及以上职工购买同一住房的,贷款额度为每个职工贷款额度之和,但不得高于我市最高贷款额度。

目前我市执行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职工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至法定退休工作年限×2。

记者翻查资料发现,该公式自2005年执行至今,期间文字表述有所修改,但计算方式基本一致。本次修改方案确定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省其他城市的额度计算公式进行了调研,经过比较后,决定借鉴广州等城市的做法,并结合我市目前的计算公式进行修改。新公式除了将职工的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作为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之外,还考虑了年龄和月缴存额等因素,有利于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多的年轻人。

年龄较大的职工,也可以通过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积累达到增加贷款额度的目的。

江门住房公积金2019年报出炉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1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江门市住建局同时公布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公告,2019年,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53.61亿元。2019年末,缴存总额为469.73亿元,缴存余额为120.8亿元。当年新开户单位728家,新开户职工6.14万人。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持平。

提取情况,2019年,全市15.1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5.69亿元,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5.22%。2019年末,提取总额为348.93亿元。

贷款情况,2019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3万笔16.18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68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7万笔195.94亿元,贷款余额为108.29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9.6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4家,比上年增加1家。

融资情况,2019年,没有融资。2019年末,融资总额1.39亿元,余额0亿元。

资金存储情况,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5.55亿元。

资金运用情况,2019年末,资金运用率为89.65%,比上年减少3.19个百分点。

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江门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指导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江门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江门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指导计划,修订《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暂行办法》。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管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5个部,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4人,其中,在编43人,非在编4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728家,实缴单位5892家,同比减少1122家;新开户职工6.14万人,实缴职工40.11万人,净增职工2.46万人;缴存额53.61亿元,同比增长8.49%。2019年末,缴存总额469.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88%;缴存余额12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02%。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持平。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45.69亿元,同比增长6.83%;占当年缴存额的85.22%,比上年减少1.32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348.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25万元,双(多)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的,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增加3万元,双(多)缴存职工最高额度增加6万元;棚户区改造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的,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增加5万元,双(多)缴存职工最高额度增加1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3万笔16.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79%、21.57%。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2万笔7.08亿元,新会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2万笔3.55亿元,台山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4万笔1.02亿元,开平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1.6亿元,鹤山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1.43亿元,恩平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1.50亿元。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68亿元。其中,市中心4.81亿元,新会管理部3.07亿元,台山管理部1.47亿元,开平管理部1.63亿元,鹤山管理部1.01亿元,恩平管理部0.69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7万笔195.94亿元,贷款余额108.2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43%、9%、3.3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9.65%,比上年末减少3.1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4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没有发放、回收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3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9年,没有购买、兑付、转让、收回(记账式、凭证式)国债。2019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与上年末持平。

(五)融资:2019年,没有融资。2019年末,融资总额1.39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5.55亿元。其中,活期0.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8.01亿元,1年以上定期1.2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23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9.65%,比上年末减少3.1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37153.19万元,同比增长5.43%。其中,市中心15047.26万元,新会管理部8407.53万元,台山管理部4170.64万元,开平管理部4532.66万元,鹤山管理部2766.78万元,恩平管理部2228.32万元;存款利息2494.8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658.3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21648.84万元,同比增长6.08%。其中,市中心8796.23万元,新会管理部4875.77万元,台山管理部2446.06万元,开平管理部2554.69万元,鹤山管理部1655.26万元,恩平管理部1320.83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7780.84万元,归集手续费1928.0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722.11万元,其他217.8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5504.36万元,同比增长4.54%。其中,市中心6251.04万元,新会管理部3531.76万元,台山管理部1724.58万元,开平管理部1977.97万元,鹤山管理部1111.52万元,恩平管理部907.49万元;增值收益率1.32%,比上年减少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49.8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26.4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428.07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760.7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992.85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市财政局4781.29万元,新会管理部上缴新会区财政局3210.7万元,台山管理部上缴台山市财政局1606.65万元,开平管理部上缴开平市财政局1830.08万元,鹤山管理部上缴鹤山市财政局865.52万元,恩平管理部上缴恩平市财政局698.61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829.3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6701.21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40743.56万元,新会管理部提取26831.97万元,台山管理部提取14458.8万元,开平管理部提取17665.15万元,鹤山管理部提取10642万元,恩平管理部提取6359.7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728.34万元,同比增长2.5%。其中,人员经费935.69万元,公用经费76.01万元,专项经费716.64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996.3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94.64万元、31.13万元、570.61万元;新会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96.4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24.6万元、6.7万元、65.17万元;台山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71.2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28.78万元、6.13万元、36.34万元;开平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38.7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00.94万元、8.87万元、28.93万元;鹤山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46.2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36.33万元、8.79万元、1.16万元;恩平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79.2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0.4万元、14.39万元、14.4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88.71万元,逾期率0.36‰。其中,市中心0.26‰,新会管理部0.52‰,台山管理部0.3‰,开平管理部0.82‰,鹤山管理部0.01‰,恩平管理部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49.82万元,没有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829.3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3.59%。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减少16%、增长6.52%和8.4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1.53%,国有企业占9.32%,城镇集体企业占5.91%,外商投资企业占7.9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53%,其他占1.1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2.37%,国有企业占13.15%,城镇集体企业占2.47%,外商投资企业占2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8.7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1%,其他占0.35%;中、低收入占95.13%,高收入占4.8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4.24%,国有企业占6.89%,城镇集体企业占3.02%,外商投资企业占23.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6.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72%,其他占0.37%;中、低收入占99.28%,高收入占0.72%。

(二)提取业务:2019年,15.1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5.69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7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0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78.48%,租赁住房占1.17%,其他占0.0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2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2%,出境定居占0.29%,其他占4.7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1.2%,高收入占8.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3.2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8.26%,比上年末减少0.9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0347.9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5.18%,90-144(含)平方米占79.21%,144平方米以上占5.61%。购买新房占86.9%,购买二手房占13.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4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6.0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4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95%,30岁-40岁(含)占42.26%,40岁-50岁(含)占22.06%,50岁以上占3.73%;首次申请贷款占84.3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63%;中、低收入占85.72%,高收入占14.28%。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706笔20778.6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13754.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9361.3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7笔237.5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07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216.51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75笔22715.7万元,累计贴息516.42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3个,贷款额度3.3亿元,建筑面积18.32万平方米,可解决232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3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2.48%,比上年增加1.9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新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2019年6月19日,印发了《关于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江房金字〔2019〕37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开展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且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50元,上限为19413.24元。职工2018年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计缴,高于缴存基数上限的按缴存基数上限计缴。

2.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2019年,修订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暂行办法》。2019年4月11日发布修订后的办法,6月1日正式执行。

2019年7月10日,蓬江区、高新区(江海区)开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3.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没有调整,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没有调整,5年期(含)以下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至30年(含)贷款年利率为3.25%。首套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第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接入粤港澳大湾区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2019年11月,我市接入粤港澳大湾区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实现互联互通。截至2019年末,我市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辅助办理业务135笔。

2.增加服务网点。截至2019年末,全市共有91个银行服务网点受理公积金缴存和提取业务,比年初增加了26个;267个银行服务网点受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比年初增加了3个。

3.推出“秒批”服务。2019年11月,推出退休提取公积金等5项智慧公积金服务,职工在我市建设银行229台智慧柜员机自助办理业务,系统智能化“秒批”,无需人工干预。截至2019年末,通过智慧柜员机为职工办理退休提取71笔,出具个人缴存证明572份,信息修改336笔。

4.上线自助打印服务。2019年9月,在“侨都之窗”自助服务终端推出个人缴存证明自助打印服务,全市467台侨都之窗自助服务终端提供7×24小时服务。截至2019年末,通过自助服务终端为职工出具证明3025份。

5.增加查询渠道。在支付宝城市服务和建行智慧柜员机推出“刷脸”查询住房公积金的功能,查询渠道扩展到7个。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业务监督。

2.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直连,为简化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流程奠定基础。

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通过国家安全等级三级保护测评,资金和账户信息安全得到保障。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9年,受理职工投诉案件279宗,结案9宗;发出《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256份;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案件4宗。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6日

文章素材来源:江门日报、江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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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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