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买了期房二手房,卖主不还贷款了,会怎么样
你买了期房二手房,卖主却不还贷款了,那么银行贷款就会拖欠,造成逾期,在这种情况下,建议跟卖主协商,让他把房屋贷款还上。
买卖房屋。
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❷ 二手房交易过户之后买家贷款不下来怎么办
二手房交易过户之后买家贷不下款需要取消交易,如在合同中买方贷不下款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属于违约的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赔偿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卖房过户后对方贷款不还会怎样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❸ 卖房后对方贷款迟迟不下来
一、卖房后对方贷款迟迟不下来怎么办
1、卖房后对方贷款迟迟不下来,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二手房过户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
1、达成交易意向。购房者先要找房,找到合适的房子之后要和卖方进行沟通,看房环节要看清房屋质量,了解清楚产权情况,谈价格的时候要说明付款时间和交房时间;
2、买卖双方查档。交易的时候为了顺利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买卖双方还应该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查档,检查房屋产权是否有问题,能否上市;
3、签订买卖合同交钱。在签订合同环节,交易双方应该讲房屋价格、首付款、贷款时间、交房时间、过户时间、交税时间、迁户口时间等等一系列问题写的清清楚楚,并且要注明违约行为和责任,这样可以减少后续的麻烦;
4、缴税过户。交完钱或办完贷款,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5、物业交割。交易双方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物业交割以及水电等物品的交割。
❹ 我是卖方,二手房过户后买方不去银行办按揭怎么办
二手房过户后买方不去银行办按揭,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卖方可以行使解除权,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追究违约责任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具体起诉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4)卖房过户后对方贷款不还会怎样扩展阅读: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拒绝履行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网络-起诉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❺ 房产证已经过户,买家贷款下不来了。我该怎么办啊
看看合同条款,一般流程是有一个过程的,约定几个月完成流程,不要急。万一是对方的钱款不能筹措到位,也是他违约,应该给你赔偿的。最后还可以解除合同。房子属于不动产,风险不大。按揭房过户一般分有房屋买卖过户、离婚析产过户、继承过户、转让过户几种情况,每种情况办理流程都不同。
拓展资料:
一、买卖房过户,这种情况就涉及到房款问题了,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子在按揭期是无法直接办理出售的,需要等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才可以办理。办理流程:买卖双方签定买卖合同→买家申请按揭贷款→审批通过→过户缴税抵押→出押→放款,需要资料:买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无房证明,网签合同。卖家:身份证,房产证。
二、夫妻离婚析产过户,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若拟析产的房屋正在按揭中,需要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才能办理析产登记,或者将贷款结清。通常来说除了要到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外,一般还需要相应的担保。办理流程:夫妻双方或者单方凭离婚析产公证书→房管局开免税证明→办理析产过户→出新证(时间7工作日)需要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析产公证书,免税证明。
三、房产转让过户,房产转让过户,即房屋以赠与方式过户,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亦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过户属于单纯的房产过户,不涉及房款等问题,手续也较简单。建议自己咨询一下买方的贷款行,如果有银行的批贷通知单,需要买方筹集房款及赔偿违约责任,可以要求买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既然约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约定了每逾期一日赔偿多少违约金了,如双方仍推脱,可以到法院起诉中介及买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❻ 卖房子对方贷款迟迟不下来我怎么办
看对方贷款没下来的原因是征信问题,还是银行的原因,如果是征信问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对方协商来解决,如果是银行的问题,银行明确表示不能房贷,可以协商或者要求对方一次性付款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❼ 二手房面签过后买方有小额贷款故意不还,影响贷款怎么办
1、由买方还清剩余贷款
若买方能够一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余贷款金额较小,买方首付款足以还清的,卖方可申请提前还贷,由买方代为还清剩余贷款,已注销房屋抵押登记,使房屋能够正常过户交易。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银行可能在贷款合同中限制购房者提前还贷的时间和次数,如卖方不符合提前还贷的条件,依然难以顺利解除房屋抵押。
2、房贷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子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但由于转按揭办理手续十分复杂,对贷款银行来讲又存在诸多风险,导致许多银行不愿意开展此业务,故使得此种操作模式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3、借款“赎证”
当卖方无力提前还贷,买房也无法一次性支付足够房款的情况下,卖方可以通过向第三人借款提前还贷,以解除房屋抵押,也就是俗称的“赎证”。为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不少房屋中介机构会主动向卖方推荐借款人。对此,建议卖方谨慎审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以防止因不能顺利得到借款而导致房屋抵押无法解除,造成违约。
(7)卖房过户后对方贷款不还会怎样扩展阅读:
房贷转按揭
房贷转按揭的意思就是将剩余贷款债务转给新的买房人,不过需要先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卖房人向银行申请变更借款人、借款期限等信息。另外,如果买家跟卖家申请房贷的银行不是一家,还会涉及跨行转按揭,这种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
转按揭这种方式在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银行可以办理,有的是不接受这种方式的,所以如果是跨行的话,那这个方式的可行性也不是很强。
而且针对的房屋类型也可能不相同,所以具体的还是需要到银行咨询。
❽ 二手房买卖,过户后,买方借故不去银行办理抵押该怎么办
直接起诉,一般来说只要您是找的正规中介是不会存在这个问题的,因为中介有义务和责任在审贷款和过户这个环节把握好,如果真的出现了中介在明知没有审核通过就要求您去过户,而后买方不去办理抵押就直接起诉,双方同时起诉!如果中介告知过您,在过户是贷款是审核通过的,而买方单方不去办理抵押,可以先叫中介协助办理,实在不行就按照合同办理!超过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这种情况就属于买方严重违约了。
处理方法:
1、极积与买方协商,要求对方按合同约定覆行合同;
2、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先冻结该房屋,防止买方另行出售,将该资产转移;
3、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覆行合同或申请法院强制抵押登记;
4、以买方不覆行合同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过户无效,恢复原卖方的产权,并由违约方承担所有费用和;
拓展资料
房屋贷款利息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❾ 房子卖了,已经过户了,但是买方的银行贷款下不来。怎么办啊
房子已过户给买家,但是买家的银行贷款迟迟下不来,目前,国家政策调控,银行住房贷款审批收紧,放款慢,这种情况并不算买家违约。
如果急需用钱可以先找亲朋好友借一些周转,或者自己先贷一笔款,等到房款下来再还上,年化利率5%左右。
如果所需金额50万以内,一般通过个人信用贷款就能操作,主要看公积金(缴纳半年以上)、社保、月工资入账。
如果所需金额100万以上,可以通过个人抵押贷款,若自己有公司,还可以通过企业经营性贷款来操作,利率更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