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请宁波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借款人如实填写贷款申请书后,应提供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仅限于父母、子女)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异的,另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的承诺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0、原商业个贷《借款合同》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B. 宁波偿还房屋贷款提取公积金材料
法律分析:1.《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取得本市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在本管理中心缴交 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C. 宁波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D. 宁波公积金能异地贷款吗,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E. 宁波别墅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要什么材料
家里可以购买别墅是比较舒适的事情,很多的有钱人士在购买别墅的时候,对于办理公积金贷款是比较重视的。办理公积金贷款是要注意办理的流程和准备所需的材料的,那么宁波别墅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要什么材料?我们来看看我的相关介绍与讲述吧。
家里可以购买 别墅 是比较舒适的事情,很多的有钱人士在购买别墅的时候,对于办理公积金贷款是比较重视的。办理公积金贷款是要注意办理的流程和准备所需的材料的,那么宁波别墅办理 公积金贷款流程 是什么?要什么材料?我们来看看我的相关介绍与讲述吧。
宁波别墅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宁波别墅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 房屋 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 房地产 管理处(建设大厦西 裙楼 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宁波别墅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一、宁波别墅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购房协议书 正本;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家庭 收入证明 材料和有关 资产证明 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 税单 、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开发商 的收款帐号1份。
二、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的种类包括有很多: 新房 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自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 装修公积金贷款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选择在购买别墅时如需办理 个人住房贷款 业务,具体还是应详细咨询经办银行的条件和要求,每个地区,每个银行的规定都会有小小的出入。
宁波别墅的办理公积金贷款是需要具体的办理流程的,这样也是可以提升自己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的,建议大家一定要注意细节的问题。以上就是我关于宁波别墅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要什么材料?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宁波的朋友们办理公积金贷款也是有帮助的。
F. 宁波市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拆迁安置房吗如果可以,那需要提供些什么材料谢谢
是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吗?一般流程是这样的: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二、2012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具有所在市各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按规定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4、申请人必须是购买自住住房,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并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5、申请人有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的资金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二)贷款额度
申请贷款额度可参照以下因素计算确定,取最小值:
1、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2、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80%。
3、合同价与评估价值、契税完税计税金额不一致时,按最低的一项计算。
4、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的20倍。
5、月还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的50%。
6、贷款额度确定后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需要交纳的费用有:
房屋抵押登记费:80元;住房置业担保服务费=贷款额X担保服务费率X贷款年限。(担保服务费率:1-10年,1.2‰;11-20年,0.8‰;21-30年,0.6‰。担保费由担保公司收取。
G. 宁波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4.购房首付款证明;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法律依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借款人应如实填写贷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和符合条件参与计算贷款额度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二)有关借款人的经济收入(含连带还款人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三)购房合同,首付 30% 以上的购房款收据;
(四)购买二手房或购房取得房产证一年内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税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评估报告和县级及以上规划、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建造、翻建住房的证明;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评估报告以及所在地房管或城建部门的证明;
(五)保证人出具的贷款承诺保证书;
(六)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