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贷款余额需要留多少
1、首次提取:只要帐户里的钱不超贷款数,公积金中心会留返200元;6、还款:还贷期间,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商贷本息,提取额度也是不超过当年还贷款本息的金额。
提取流程:
1、员工提供材料,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公积金中心管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3日内给予答案;
3、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公积金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⑵ 第一个问题: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账户上必须留存多少钱什么时候能把这些钱全部取出来
公积金缴存满一年之后才能贷款,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账户上的钱是取不出来的,必须等你还完12期的贷款,才能将住房公积金账户里总额的80%部分提取偿还贷款。你是不能提取现金的,商贷后,能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来还商业贷款的。
⑶ 公积金贷款余额需要留多少
公积金贷款余额留多少没有固定的搏蔽早值,但是在公积金贷基雀款时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必须要有6个月及以上的连续缴纳金额。如果说公积并袜金月缴纳1000元,那么你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就要留有6000元,这样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首要条件。
⑷ 公积金贷款需要多少余额
公积金贷款需要账户内有6个月及以上的连续缴纳金额。比如公积金月缴纳1000元,那么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必须要有6000元,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首要条件。公积金是一种住房储蓄金,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在购房、装修、建房的时候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月供方便又实惠。公积金账户余额与贷款额度有密切关系,通常账户余额越多,可申请贷款的额度就越高,比如购买新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可以达到账户余额的20倍。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可以达到账户余额的10倍,当然贷款额度并不是无限制,不同地区都有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最高限额,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并不是谁都可以贷的,需要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
一、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满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三、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五、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公积金贷款的新规规定:
1、根据新政策(2014年11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2010年,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要求,实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严禁三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影响制度互助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资金充分运用等原则。
3、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⑸ 公积金贷款余额需要留多少
公积金贷款余额有两种解释,其一是公积金贷款前的账户余额,其二是指公积金贷款后的账户余额。
【1】公积金贷款前余额:一般情况下,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在公积金最高限额范围内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因此在完成公积金贷款前,账户余额最好是能够满足自己的贷款需求。比如需要贷款60万元的,当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10倍的,那么就需要保证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不少于60000元的。
【2】公积金贷款后余额:公积金在贷款成功之后一般对于账户留存余额是没有强硬要求的,用户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范围内处理账户余额。比如可以对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对冲;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也可以对公积金办理提前还贷提取。
⑹ 公积金要留多少余额
不同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需要留下的公积金余额不同:
1、租房:每月可提取当月缴存额的一半,应留存当月缴存额的50%,每年提取额不能超过12个月的可提取额度。
2、购房、装修、翻修:提取额不能超过购房、装修、翻修等所需的费用,且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本人及家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留存余额不可少于40%。
3、偿还房贷:本人及家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提取额不能超过上月缴存额,本人及其家人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当月缴存额的60%,需留存当月应缴存额度的40%。
4、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不用留存余额:(1)退休;(2)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5周岁以上,失业且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4)在境外定居(包括港、澳、台);(5)享受低保;(6)户籍迁出本市,且已经转移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以下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