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贷款买房,过户费评估和银行贷款有直接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银行贷款需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价格的高低影响贷款的额度,影响以后税费缴纳金额的多少。
❷ 买二手房的时候评估评少了,那交易税少交了.代款是不是就代不了多少钱了.有影响吗/
你是考虑高首付避税还是低首付多缴税呢?
贷的钱可能少了,但是缴的税就多了,其次都是一样,首付低税高,首付高税少,差不了多少的
❸ 买二手房交易过户时写的交易价格低有对以后什么影响
二手房过户交易,实际成交价无意义。
过户税费是以住房评估价格计算和缴纳的。
比如一套100万住房,你以1元钱卖给好朋友,所有过户税费是以100万计算,不会按一元钱计算税费。
(3)过户少报价钱影响贷款吗扩展阅读: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
这是最为普遍,也是大部分银行长期推荐的方式。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2、等额本金
所谓等额本金还款,又称利随本清、等本不等息还款法。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举例来说,同样是从银行贷款20万元,还款年限15年,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每月需要偿还银行本金1111元左右,首月利息为918元,总计首月偿还银行2200元,随后,每个月的还款本金不变,利息逐渐随本金归还减少。
❹ 二手房评估价低影响商贷转公积金贷么
肯定会影响的,由于是二手房就不能按照市场的一手价来估算,并且因为是二手房所以在日常的估算过程中会因为很多因素导致二手房的估算价波动,所以会直接影响商贷转公积金贷,你的二手房估价值少了,你房子可以进行的贷款抵押肯定就减少。
❺ 过户值和贷款审批总房款不一致影响银行放款怎么办
这肯定不行,数额肯定要一致,要不然,这不是诈骗贷款嘛。银行肯定不贷给你呀,你看看哪个数据错了,想办法给它改过来不就行了。
❻ 购房合同价格低于实际交易价格有什么影响
购房合同价格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影响是,如果买来之后短期还有卖的打算,那么把合同价格做低就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合同价低于交易价,这样房产过户的时候税费可以少算一些;如果房子买来自己住这样是划算的,因为卖的时候还得交税;最多就是以后卖房子的税费可能稍稍多一点点而已。
针对这个问题,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就是重新签署跟实际相符合的购房合同,就是签81万的合同。当然,前提是开发商要同意。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重新签署,且你又很想购买这个房子,那么建议跟开发商确认清楚他们这样签署的目的是什么,然后确认是否对自己不利,比如说税费、物业费等的支付上是否有影响。 另外其他的影响例如:实际价160万,合同价120万,贷款:首套:合同价的七成,二套:合同价的4成,很明显,对贷款额影响挺大的。而且卖房时,增值部分增大40万,导致营业税或个人所得大幅增加,有人说税都由买家出,买家也不是傻孑,同样的房子,人家肯定买税少的,换句话说,税由对方出,因为你税多,会导致房价降低。
最后,那个实际付款比购房合同多的事,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对方双倍赔偿损失。
拓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❼ 二手房 贷款评估价 、 过户评估价 不一致,会不会影响放款
二手房交易 银行都有专门的评估公司 通常评估价是市场价的8成左右 评估价达到市场价的8成以上 可能性不大
银行会出具评估报告的 只要他的评估价 没有太大的问题 房管局是不会难为你的 除非偏离太多 他们才会重新评估
还有如果你把交易差额做的太低的话 他会收你全款的1% 而不是差额的20%
严重的话 他会不给你过户的
❽ 二手房出售 买方要求过户时把房价写低,说是税费能低点
买方是贷款还是全款?
一般都会过户时把成交价格写底了,缴纳的税费是以成交价格为基数的,如果全款的话没问题,贷款的话你先看看写底的成交价格够不够他贷款所需要的成交价格,现在银行也要求出具过户时的合同了,要求和借款合同一致;
比如:你房屋卖100万,评估值也为100万,买方贷款60万,你房屋所在地过户价格最低能以60万过户,这样如果你过户时候写60万成交价格,那么银行会根据60万的成交价格给你放款70%或80%,这样买方人就不能贷款到60万,相应你不能足额收到放款;
如果买方贷款10万,过户价格60万也完全能够他的贷款额,这样的话可以帮他做到60万的成交价格,给他省税费;
原来操作中会出现真实成交价格、评估价格、借款合同中成交价格、过户价格等几个不一样的价格,是为了能满足买方贷款及过户省税费,不过现在银行要求借款合同中成交价格和过户价格一直,导致部分买方着要么提高首付款要么正常缴纳税费,这几方面的事情中,都涉及一个贷款和税费的比率,你根据实际情况,看能否帮买方操作就行;
不过每份购房合同相对都是有效的,如果有纠纷的话需要举证,比较麻烦,不知道给你说清楚没有,如果没有的话可以 网络HI单聊
你看他和你签订过户和评估是什么价格了,过户和评估的价格够他能贷款45万就行,如果不够的话他贷不到45万,这45万就是给你的尾款,不够的话你不能全额拿到房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