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发行开辟扶贫过桥贷款新模式助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基本县情,我行始终紧紧围绕总行 脱贫攻坚 工作整体部署,在总行及省市分行困模则的大力指导下,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明确营销方案,以景泰县23个贫困村扶贫项目为突破口,探索出“政府主导、资金整合、实体承贷、风险可控、封闭运行、到账即收”的运作模式,打开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与扶贫过桥贷款合力发力的新局面。
一、统一思想,着力打通信贷扶贫“最后一公里”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允许采取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投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中指出“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央和省、市级有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贫困地区的转移支码稿付力度,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较大幅度增长”、“省级和片区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市级按10%以上、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我行充分认识到开办扶贫过桥贷款的有利时机,立足全县贫困地区财力普遍困难,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拨补资金的县情,迅速行动,组织信贷队伍学政策、“啃政策”,并邀请省市分行的项目骨干力量来我行进行指导,着手研究符合我县实际的扶贫过桥模式。期间,对政策中吃不透、拿不准问题及时请示总行,得到总行大力支持和肯定答复。经过为期几个月的横向和纵向汇报协调,理清了扶贫过桥贷款推进要点和难点,初步达成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下的扶贫过桥贷款“四个结合”共识,即与制度创新相结合、与模式创新相结合、与风险控制相结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打通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与扶贫过桥贷款合力发力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根据我行前期调查摸底情况,以政府合作意愿较强、条件较为成熟的景泰县23个贫困村扶贫项目为试点,编制精准扶贫方案,制作营销模板,在总行的现场指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迅速完善并推开了“景泰模式”。
二、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扶贫过桥贷款新模式
白银市景泰县为832个国定贫困县之一,地处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区,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60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240户、34700人,贫困发生率18.59%。县政府主导实施的23个贫困村扶贫项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总投资7968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硬化道路、衬砌渠道、清理淤泥、排碱渠道,修建小提灌工程等,资金来源全部为县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于县级以上拨补资金未到位,为尽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县政府决定授权景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我行进行过桥融资7968万元。对此,我行结合实际,打破以往项目评估固有模式,在“四个结合”基础上,初步提出了“政府主导、资金整合、实体承贷、风险可控、封闭运行、到账即收”的贷款模式。该模式核心是抓住国家对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利时机,依据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上、市级有关部门仍按原渠道下达,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要求,由县级政府从整合资金项目库把政府急需启动但因资金未到位的项目进行筛选整合,提出由县级投融资公司对扶贫项目进行过桥融资,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扶贫项目建设。并通过书面的形式确立各方在项目贷款中的信用责任,由我行先发放扶贫过桥贷款支持,在市级以上财政资金分年度到位后,由财政及政府各有关部门分期全额拨付承贷主体贷款本息等额资金,再由承贷主体分期归还我行贷款本息。其中,政府主导重在审核汪棚政府授权和项目纳入规划情况;
资金整合侧重于扶贫项目可过桥融资、项目资金来源明确两个方面,项目来源明确中分别以中央、省级、县级三个级别有关文件为依据,明确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下的资金来源、整合程序、整合用途及有关职责;
风险可控体现在还款资金有保障和贷款本息全覆盖两个方面,通过对历年资金到位情况、贷款存续期间资金到位可行性分析,说明了项目还款资金保障程度高。同时,该项目由景泰县人大、政府、财政出具了纳入预算的有关文件。目前,该项目贷款已全部投放到位,正在进行资金支付。
三、立足精准,确保信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我行在贷款调查、审查等环节中,严格执行国家扶贫政策及农发行信贷政策,依托“四个结合”,实现了农发行扶贫贷款在我县的精准落地,也保障了该笔贷款扶贫效益的全面实现。
一是扶贫政策精准到位,不出偏差。该项目的实施可一次性解决23个贫困村行路难、灌溉难的问题,能够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生活品质,为国家级贫困县摘帽和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提供支持和保障作用。
二是信贷资金封闭运行,风险可控。承贷企业在农发行开立信贷资金存款账户和应收财政资金存款账户,分别核算贷款资金发放使用和偿债资金拨入与收贷收息,确保贷款资金与还款资金分账核算,封闭运行。
三是扶贫业务快速发展,方式创新。“景泰模式”可推广、可复制,可推动扶贫过桥贷款迅速发展,进一步增强农发行支持脱贫攻坚力度,扩大农发行在地方政府的影响,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在服务脱贫攻坚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是贷款存款联动推动,效益明显。通过对本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争取**公司、**公司先后在我行开立了基本账户和存款专户,累计存入资金1000万元,为我行存款组织创造了良好开端。
五是扶贫对象精准到人,符合要求。该项目覆盖10个乡镇23个村,受益人口8903户339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834人,占比23.2%,符合人民银行关于扶贫贷款的政策要求。
⑵ 贫困户小额贷款的政策
贫困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并且三年内免息:
一、按照相关规定在脱贫攻坚期内,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贫苦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由当地县级财政机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于农户来说也就是三年内免息,换句话说,也就是国家拿5万元无偿的给农户用三年,农户可以利用这笔钱进行生产或者创业,进而脱贫致富。
二、根据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相关规定,2017年农村贫困户只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即可申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1、“三好”农民。即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
2、“三强”农民。即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
3、“三有”农民。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
4、“三无”农民。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风气;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行为。
(2)扶贫贷款工作措施扩展阅读:
1、扶贫贷款的贴息范围: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含当年新增、收回再贷、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在计划额度内进行贴息。1998年前发放的所有扶贫贷款均不再贴息。
2、扶贫贷款的贴息比例: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3、扶贫贷款的贴息年限: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4、扶贫贷款贴息的结算:扶贫贷款贴息实行按季据实结算。每季末由农业银行各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列其中数)汇总填报《扶贫贷款财政补贴利息结算表》,经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扶贫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财政部和农业银行总行;
5、由农总行汇总后(附分省表),于次季第一个月底前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并与农业银行总行结算。各级农业银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必须认真、及时、真实、准确地按照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⑶ 扶贫贷款
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扶贫贴息贷款主要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持能够带动低收入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种养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市场流通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条 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主体为中国农业银行,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由中国农业银行按照放得出、收得回的原则自主发放。
第四条 每年扶贫贴息贷款的总量及期限结构,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农业银行在上年的第四季度根据扶贫贷款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中国农业银行商扶贫部门后下达,并抄送国家财政部门。
第五条 扶贫贴息贷款的资金由中国农业银行在系统内统一调度,资金有困难,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第六条 中国农业银行应努力完成贷款计划,如不能完成,中国农业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说明情况。
第七条 为保证扶贫贴息贷款真正用于国家重点扶持地区的扶贫项目,中国农业银行应主要在与扶贫部门共同确定的贷款项目库范围内挑选项目。发放贷款前,要征得当地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的认可。
第八条 扶贫贴息贷款的期限以一年为主,最长不超过三年,扶贫贴息贷款统一执行年利率为3%的优惠利率,贷款超过贴息期和展期、逾期的不再享受贴息政策,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扶贫贴息贷款优惠利率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由中央财政贴息。
第十条 扶贫贴息贷款的贴息资金,由财政部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扶贫贴息贷款总量及期限结构,安排贴息资金,纳入当年的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 扶贫贴息贷款的贴息办法:
(一) 扶贫贴息贷款的贴息范围。贴息范围包括当年新增贷款、收回再贷和未到期贷款。
(二) 贴息方式。贴息资金按季据实结算,由财政部直接拨补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每季度终了,中国农业银行将扶贫贴息贷款及期限结构报经当地财政、扶贫部门审核后,层层汇总至总行,总行在次季报财政部审核结算。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⑷ 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五位一体”扶贫小额信贷是对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贫困户同意将承贷的扶贫小额贷款委托给实施主体使用并获得收入的,5万元以下,期限三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发放、财政补贴利息和投保费用、县级政府建立风险补偿金、参加保证保险的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⑸ 精准扶贫贷款政策
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般能用于贫困户事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⑹ 如何更有效发挥扶贫信贷的积极作用
扶贫信贷可以更好的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走出贫困生活,而且可以有效地防止返贫。
扶贫贷更好地为贫困人群提供畅通的融资渠道。为贫困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扶贫贷款的利率比较低,而且还可以享受人民银行的贴息优惠。
扶贫贷还可以进一步丰富银行的信贷品种,进一步拓宽客户群体。
扶贫贷还会为银行带来积极的舆论导向作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
银行可以建立全流程的扶贫信贷审批流程,结合授权管理,开通绿色审批通道。
同时完善扶贫信贷的相关制度建设,要符合普惠金融的总体要求,又要根据本行实际,制定差异化的管理要求。
严把贷款三查关口,简化审批流程,并不代表放松贷款审查,要提高审查人员素质能力。运用科技大数据等手段进行辅助审查,交叉验证。
⑺ 你对政府出台的农村扶贫贷款了解多少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现在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农村里面的经济状况也是越来越好,政府对于农村扶贫贷款也是有着非常多的好政策的具体内容,其实也是非常的简单,比如说精准扶贫贷款,精准扶贫贷款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代表,它是国家支持贫困户发展的一种措施,其本质上依然是贷款,但是与其他的商业贷款有着非常大的区别,精准扶贫贷款是国家全额贴息的贷款,不需要我们承担任何一点利息支出,利息是由国家进行补贴的,一般贷款年限为三年,更大的程度上方便了每个农村人的生活。
3、农村扶贫贷款对于人们的生活有怎样的改变?
这项政策的出台对于农村里的每一个有想法的人,也是有着非常好的推进作用,我们也相信经过这次政策的不断实施,一定会让我们的社会发展的越来越快的,希望每个人都能够谨慎,时代发展的步伐才好。
⑻ 国家出台农村扶贫贷款的政策是什么
农村扶贫贷款是当地政府针对当地农村贫困人群,在脱贫致富过程中,遇到资金困难时给予的一定资金扶贫帮助。
⑼ 国家出台农村扶贫贷款的政策是什么
国家最新的农村精准扶贫政策
2018年精准精准扶贫政策强调到农民危房改造,符合国家补贴条件的农民可以免费修建自住房屋,费用由国家补贴。为了让钱真真正正落到实处,可以享受到这些政策的农民需要满足这些要求。
第一:属于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这些家庭已经在农村建档立卡中登记了详细的登记,家庭情况已经登记在案了。
第二:农村中无劳动能力和无人赡养的农民,被评定为五保户的农民并已经确认是五保供养对象的,确认为5个担保,并收到了“5个担保证明”。
第三:住房或收入低于最低收入标准的农民,已经确认家庭情况并通过审核认定,确定为低保户性质的农民家庭。
其中,以上三类家庭国家政府是免费帮助修建、改造房屋的,就是农民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费用,这样也体现了国家为了让贫穷农民更好地生活的决心。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的农村残疾贫困家庭,当然也是通过审核的,这类家庭提出翻修、新建服务的申请时,政府是暂时不会提供免费修建和改造服务的。但是由于这类贫穷农民的特殊性,如果这些家庭真的需要修建和改造自住房的话,国家政府是会加大补贴的力度。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精准扶贫贷款是国家支持贫困户发展的一种措施,其本质是贷款,与其他的贷款一样,都是需要偿还的,但是有一点不一样的是,精准扶贫贷款是国家全额贴息贷款,不需要你承担任何一点点利息支出。
其资金来源是由政府贷款,之后由当地农户最方便的银行发放给农户,一般期限为三年。
精准扶贫贷款是用于支持农户产业发展的资金,精准扶贫户可以用于发展种植、养殖,或者其他方式的经营,用来发展让自己致富,而不可以用作其他用途。
精准扶贫贷款的偿还是由贷款银行和当地政府组织催还,精准扶贫户足额全额偿还贷款将会得到续贷资格,如果不足额偿还或者不偿还就会采取一定措施。
(9)扶贫贷款工作措施扩展阅读:
目前,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利率定价可归纳以下五种类型:
1、政策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一些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农民创业担保基金贷款中的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等,这类贷款都执行基准利率,在农村信用社贷款中的比重较低。
2、效益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一般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等,这类贷款的利率较高,农信社一般都上浮50%以上,而且这类贷款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占比较高,是农村信用社主要利息收入来源。
3、竞争型定价:主要集中在服务区域内的黄金客户,是农信社主动营销的贷款,这类企业一般都是规模较大、实力较强、效益较好、资金流动性较强、资金结算量较多,也是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这类企业贷款的利率一般不上浮或少上浮。
4、优惠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以农村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存单质押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贷款、在农信社入股资金远远大于贷款金额的等,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上浮的幅度不超过20%,属于俗称的“优惠利率”。
5、市场型定价: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是不固定的,随市场行情变化而随时调整,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关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根据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并根据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核定的额度内(即20000元以下)和期限内发放的贷款。
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种养专业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3、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种、养经营活动,并由可靠的收入。
4、家庭中必须具有懂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和安排次序是:
1、种养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为肥料、农药、种苗、种子、饲料等贷款。
2、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营贷款。
3、农机具贷款,为耕牛、抽水机、脱粒机及其他小型农用机械等。
4、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程序是:
1、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2、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3、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4、农户凭贷款证在核定的额度内可一次或多次向信用社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核定流程: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在评定信用等级和额度时要根据当地信贷人员或有威信的社员代表、村民小组的意见及村委会提供的情况评定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核定不同的贷款额度,每年核定一次,最高额度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