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扶贫贷款的扶贫货款的措施与建议
(一)分业经营是解决扶贫货款的政策性与商业性经营的长久之策
从国外政策性银行经营和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运行的实践经验来看,扶贫贷款理应划归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管理和经营。原因之一,扶贫贷款属农业政策性业务,符合政策性银行业务范畴,并且过去是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管理和经营,它有其管理和经营的基础与经验。原因之二,目前,粮食价格放开后,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缩小,有时间和精力来管理扶贫贷款,适宜国家对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整合。原因之三,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不应该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义务,尤其是目前商业银行“减员增效”、“整体上市”任务迫在眉睫,扶贫贷款目前状况无疑是其经营包袱和负担,不利于农业银行的发展。原因之四,扶贫贷款由农业发展银行经营和管理后,在贷款项目的选择、贷款资金的组织、贷款后续管理、贷款风险的弥补等方面将更专业化、规范化,便于提高扶贫贷款的信贷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完善扶贫货款风险保障体系是当务之急
扶贫贷款的风险是扶贫贷款存在最严重的问题,这也是当前扶贫贷款质量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①建立我国农业保险公司,或者在现有保险公司业务中增加农业保险险种,扩大农业保险的业务范围,一方面增加农户和企业对贷款项目的信心,同时为防范贷款风险提供保障。②设立政府事业型担保公司,专门负责对包括农业政策性贷款在内的各项政策性银行贷款的担保业务,以免减少贷款投向盲目性,达到减少贷款风险目的。③设立股份制的担保公司,为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提供商业性担保。④建立公司+农户的会员机制,要求以农产品加工的企业为龙头,农户向企业人股,成为企业会员,公司为农户贷款担保,使公司与农户之间建立不可撤销的有经济利益的契约关系,改变过去公司十农户运做过程中公司不管农户,农户不支持公司互不管状态。
(三)对扶贫贷款及项目实行政策扶持
既然扶贫贷款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强的扶贫,作为政府应该给予多方面的政策倾斜和经济。
1、贫困地区,在产业和贷款项目选择上,不能一概使用扶贫贷款,对于一些社会公益性的贷款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该由国家财政拨款支持建设。
2、税收是调节经济职能的重要手段,在贫困地区实施扶贫发展过程中,理应发挥税收对扶贫的杠杆作用,特别是在扶贫贷款支持的贷款项目中要实行减税政策。主要包括:对设在贫困地区的企业特别是扶贫贷款支持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生态林、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人,在十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对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贫困地区内资鼓励企业、外商投资鼓励企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银行扶贫贷款业务应免交营业税、所得税。
3、改变贴息办法。银行对信贷单位按常规利率收息,财政部门将贴息直接补给承贷单位。改变过去财政贴息不及时足额到位而影响经营行的经营效益。
4、采取积极措施,化解扶贫贷款中的不良贷款。
首先,提高扶贫贷款呆账准备金比例,增强银行自身消化能力。其次建立财政担保基金和资本金拨补制,对扶贫贷款形成的呆、坏账和亏损按年给予弥。再次,对以上措施仍不能消化的,按法定程序实行剥离或核销。
(四)加强对扶贫贷款的立法保障
在扶贫贷款的运做过程中,既要体现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扶贫优惠政策的实施,又要保证扶贫贷款的保本微利,防止扶贫贷款成为救济款、财政补贴款从而失去贷款扶贫的实际意义。这一方面要提高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项目的认识。另一方面要通过立法的形式而不是一个部门的规定来规范信贷主体、承贷主体、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在扶贫贷款中各负其责,从而加强对扶贫贷款资金的完整、贷款风险的防范、贷款项目合法性和贷款利益的保护。真正做到依法贷款经营,依法扶贫致富。
Ⅱ 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进精准扶贫、建成全面小康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下面是我收集的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通过在苍溪县的调查,结合对全省88个贫困县的比较分析,当前各地在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上积极性很高、干劲很足,但在如何更好地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从“灌”到“滴灌”上,还有六个方面的共性问题需要重视研究。
1.解决识别误差和处于贫困边缘的困难群体问题
做到“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是基础。按照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的标准识别和确定贫困户并建档立卡,既公开透明又简便易行,但在实际筛选统计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入户调查误差带来识别偏差。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农户大多有“藏富”心理,仅靠短时间的入户调查,难以对农村家庭收入完全摸清,调查统计人员对数据的采集和在对数据真实性的确认上手段有限,不一定能做到完全精准。加之还有少数群众有争当贫困户思想,有的农户在识别前将子女与父母户口分开,导致收入微薄的老年贫困户增多;二是群众平均主义心态造成人为“漏统”现象。部分地区评定贫困户,群众认为拿了低保再评贫困户,是“骑了双马”,部分基层工作不细致、把关不严,导致部分贫困户被“漏统”;三是处于贫困线临界值之上的农户,因病因灾极易返贫。从抽样调查情况看,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刚迈过2736元的农户仍占到近2%,这类群体无法直接享受精准扶贫带来的政策红利,抗灾抗风险能力较弱,容易演化成为相对弱势群体。
2.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持续增长的突出问题
调研中发现,随着经济新常态的来临,广大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也出现了一些影响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制约贫困群众脱贫奔康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带来“空心化”。目前,农村人口普遍向外流动,大多数青壮年长期外出务工,农村留下的大多是老人和儿童。劳动力的缺乏,已难以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二是农村产业结构单一带来“低收益”。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种粮、养猪等传统产业,结构单一、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农民很难直接从传统农业中获利。加之贫困山区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发育迟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存在大量“空壳”现象,造成贫困村土地流转价格低,贫困户获得的收益少;三是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带来“奔康难”。部分贫困乡镇、村地处偏远山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道路“晴通雨阻”,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未彻底扭转,当地老百姓以“垮垮房子烂泥路,乱七八糟无人顾,乌鸡凤凰都外飞,男人难以娶媳妇”的顺口溜来形容他们的生活环境。
3.扶贫攻坚参与性不强和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调研中发现,目前社会和群众对扶贫开发攻坚的期望值过高,不少人单纯认为脱贫奔康只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为有效统筹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形成扶贫攻坚合力最大值,必须正视主导性、参与性和主体性作用的发挥,研究破解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分乡(镇)、村党组织引领带富能力不足的问题。乡镇干部任务繁重,承担多个角色,既是组织领导者,也是具体实施者,既牵一条线,也管多个面。有的边远乡镇还因工作人员流动快,难以保证扶贫攻坚力量。个别村党支部班子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年龄较大、文化水平低。以苍溪县为例,214个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平均年龄52.4岁,大专及以上学历36人,仅占16.8%,且党员平均年龄57岁以上,在扶贫观念、政策掌握、组织发动、技术指导、服务群众方面跟不上形势需要,“老马拉大车”有心无力;二是一些部门帮扶措施简单、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调研发现,负责帮扶贫困村的一些部门和单位有重资金物资帮扶、轻脱贫内力涵养,重当年增收见效、轻长期规划扶持的现象。部门性质和行业特点不同,贫困对象受益效果也不同,特别是警察、医生和教师等群体,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对联系对象的帮扶往往以送钱给物为主,帮扶效果达不到群众的心理预期;三是社会扶贫整体呈点多、力弱“碎片化”的问题。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益扶贫事业不同程度存在功利性,注重形式上的扶贫,加之信息的不对称和整体联动不够,容易产生多头救助、遗漏救助、重复救助现象;四是群众主体作用激活不够的问题。部分贫困群众缺乏自主脱贫意识,认为扶贫就是国家给钱给物,甚至只拿钱不做事,存在“等靠要”依赖思想,缺乏主动性,出现了“上急下不急、外热内冷淡”的现象。少数基层干部对扶贫政策宣传不够,还没能通过有效的脱贫激励机制,真正把贫困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4.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不足的瓶颈问题
调研中发现,缺项目资金是目前制约贫困地区脱贫奔康的一大瓶颈。一是专项资金条块分割来源分散,整合难。各种项目资金在审批、拨付、管理、验收等程序要求不一样,地方政府只能将“买米的钱用来买米,打油的钱用来打油”,导致“小股汇不成大流”,无法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县乡本级财政体量不足,配套难。贫困县大多属于“吃饭财政”,90%以上的项目要求地方配套资金。迫于收支矛盾、新增债务等多重压力,有的基层干部对项目资金“既盼又怕”,有的项目因地方财政拿不出配套资金而放弃申报;三是扶贫项目对社会资本吸引力小,融资难。扶贫项目投资回报率低、周期长、潜在风险多,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难度较大。县级融资平台发展程度低、融资平台缺乏,受信用等级所限,金融环境相对滞后,加之农民缺乏有效的资产抵押和第三方担保,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有效融资。
5.对脱贫摘帽后政策削减带来的返贫担忧问题
调研中反映,各级脱贫奔康的目标已经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都十分清晰,但对提前实现脱贫摘帽的激励措施还不明确。一是各级政府没有明确脱贫摘帽的相关数据指标。目前省上对贫困县下达了减贫任务,但尚未出台明确的脱贫摘帽退出机制。2014年试行的《四川省贫困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中,也没有对工作目标、保障目标、成效目标提出明确的量化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应以什么标准对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进行验收。随着经济增长和物价指数的变化,每年应按多大增幅才能如期完成脱贫任务,没有具体参照标尺,因此帮扶措施和力度难以做到精准有效。若以县为单位,各自根据扶贫规划和实际情况测算出相关指标并付诸实施,如果与省上未来出台的脱贫指标不一致,很多基层干部担心相关工作将重新返工;二是脱贫摘帽后巩固期的压力预期造成“摘帽减政策”的担忧。有的基层干部认为,脱贫摘帽后扶持政策、项目资金迟早要减少,加之目前没有明确对率先脱贫县(市、区)的奖励机制,因而对率先脱贫摘帽心存顾虑,担心贫困边缘人口由于无法预期的疾病、自然灾害等影响会再次返贫,部分干部对主动摘帽的积极性不高。
6.一些干部中固有的“路径依赖”导致粗放扶贫问题
推进扶贫开发攻坚,干部是决定因素。实现省委确定的脱贫奔康各项目标任务,广大干部的能力素养还需要加快提升。一是在思想观念上需要进一步革新。调研中反映,部分基层干部对扶贫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新阶段的扶贫政策把握不准,用老眼光看待新扶贫,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认为扶贫就是送钱送物、拆旧建新、修路架桥,导致扶贫资源配置失序和工作效率低下;二是在工作方法上需要进一步改进。认为群众“穷根”难拔、“穷病”难治,扶贫短期难以见效,习惯性地用抓示范点代替精准扶贫,搞盆景式、插花式、堆点式扶贫。有的扶贫项目资金没有完全用到刀刃上,造成点上锦上添花,面上推进却明显滞后;三是在对症下药治穷病上需要进一步强化。部分地方“因地制宜、一户一策、标本兼治”的精准脱贫规划和措施还没有具体落地,或者干脆把扶贫规划当摆设,说一套做一套。有的地方还是按照传统的思维,均衡用力、“撒胡椒面”,统筹不够;四是在对精准扶贫的.认识把握上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基层干部对精准扶贫认识不到位,补短板的意识不强,认为只要通过持续发展就可以解决扶贫攻坚中的所有问题,仍然用重大项目驱动发展效应来掩盖精准扶贫困境。调研中了解到,一些地方扶贫攻坚重点项目清单里列的多数是招商引资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片面地用发展项目来代替精准扶贫项目。
对策建议
笔者在调研中深切感到,精准扶贫对实现全面小康意义重大,必须结合实际,重视研究扶贫开发攻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措施,推动省市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地。
1.坚持对象精准、分类明确,聚焦“六个精准”
全力推动扶贫攻坚规划落实落地对象精准是落实“六个精准”的前提,苍溪县完善识别评定办法,对贫困户基础数据进一步全面摸底调查,确保贫困对象识别准确无遗漏。建立贫困人口数据库管理系统,切实加强建卡立档贫困户动态管理。一是着力消解“政策性贫困级差”。积极实施有针对性地扶贫,对调查中确定的建卡立档户之外的贫困人口、边缘贫困人口,发动引导社会力量进行帮扶,杜绝出现宣布脱贫奔康后还有群众仍在贫困线上徘徊的窘境;二是着力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坚持进村入户宣传扶贫政策,加强党员干部带动示范、乡村先进文化引领,逐步破除部分群众攀比心态和“等靠要”思想,摒弃“争当贫困”“不愿脱贫”的不良风气,形成干群一心、共谋脱贫的良好局面;三是着力实现对农村“懒人”的扶志转化。对少数四肢健全但不愿通过劳动致富,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农村“懒人”,探索实施“有责任的扶贫”机制,制定责任清单,以量化劳动量、社会公益活动参与度、子女升学率等方式,由村民监督委员会评比打分,作为其享受国家扶贫政策的重要依据。运用经济学手段,调动激发农村贫困“懒人”脱贫奔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激发农村经济内生活力
坚持把脱贫解困和致富奔康结合起来,两步并作一步走,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推动新村建设和产业发展齐头并进。突出规划引领,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和乡村风貌改造,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梯次推进。在新村建设上,本着“宜聚则聚、宜散则散”,体现小规模、微田园、组团式山区村落特点,打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民居。在产业发展上,本着“突出特色、农旅融合”,打造户成园、组成片、村成带、乡镇成规模的主导产业。大力推广苍溪县现代农业园区“一区四园”综合开发模式,综合打造特色产业园、休闲旅游园、科技示范园和创业孵化园,辐射贫困散户发展产业、进园务工,多渠道实现农民增收。不把贫困区域经济发展,简单地等同于区域内产品与劳务产出的增长和农民人均收入的增加。
3.坚持统筹调度、整合资源,集聚各方力量支持参与扶贫攻坚
扶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在规划设计、安排部署、统筹协调、重点投入、考核验收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又需要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真帮实扶。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苍溪县在扶贫攻坚中,探索建立的“县级统筹、乡镇主抓、群众主体、部门联动”的机制,较好地发挥了扶贫攻坚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群众主体的作用。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建立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提高县级党委、政府对扶贫资源的统筹整合能力;二是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的扶贫开发责任,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建立扶贫开发统计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督促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1名联系领导、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1个驻村帮扶单位、1名“第一书记”,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三是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解决好“都来扶”的问题。积极培育多元社会扶贫主体,建立特困人口社会帮扶信息平台,及时通过网络、媒体布特困对象扶贫需求和社会帮扶动态,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参与扶,促进社会资源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聚集;四是坚持激励导向提高群众参与度,解决好“自己扶”的问题。运用市场手段推进扶贫开发,鼓励群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发展产业,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以“传帮带”的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促进贫困户在产业链上持续稳定增收,加快实现精准脱贫。
4.坚持探索实践、广开渠道,以多元投入破解扶贫开发资金制约
进一步拓宽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融资渠道,解决扶贫开发攻坚“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一是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向贫困县倾斜的政策连续不变。允许符合政策的秦巴山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结余指标,优先在省内一线城市挂钩使用。支持规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等专项债券发行项目。对于县级平台实力弱、融资难的地方,可采取“以市带县”的方式发行项目收益和国家专项债券,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二是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工商资本、民营资本、社会资本投向基础建设领域,破解因扶贫专项资金来源分散、需求面大而对地方投入不足的问题。有效整合金融资源,强化覆盖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便利化特惠金融政策措施,延伸金融服务链条;三是千方百计撬动金融资金投放。把财政直接补贴的项目资金更多转变为政策性贴息、担保资金和风险补偿基金;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抵押登记服务平台,适度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扩大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投放规模和范围。引导农业担保公司、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优先向从事扶贫开发的龙头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试点推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模式,多渠道增加金融对贫困户发展的支持;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巡回督查,确保项目落实精准到位、资金使用精准到位,防止跑冒滴漏。
5.坚持着眼长远、脱贫奔康,以扶贫政策的持续深化助推持续发展
改变“脱贫即断奶”的“反向激励”,实施“扶上马再送一程”的“正向激励”。一是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研究出台检验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解困的指标体系和操作办法,明确贫困县、贫困村退出标准;二是坚持扶持力度不减。保持对贫困县扶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的投入力度,给予差异化的政策支持;三是奖励鼓励率先脱贫。出台脱贫减贫激励政策,对提前实现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给予一次性奖励。试行“摘帽”绩效与政绩考评挂钩,对提前“摘帽”的县乡领导班子给予表彰鼓励。
6.坚持选好育优、建强队伍,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开放意识和能力素养
精准扶贫的推进,是扶贫思路之变,是发展理念之变,也是选人用人和考核评价干部之变。一是坚持把扶贫开发工作实绩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注重从扶贫开发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工作全心投入且成绩突出的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注重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基层经验丰富、作风务实的干部选配到乡镇、村级领导班子中,对重点贫困乡镇应选配那些熟悉农业产业、旅游发展、村镇建设、农村金融、群众工作的领导干部。注重加强对“第一书记”队伍的考核管理,选派的“第一书记”中优秀的可进入乡镇党委班子,确保扶贫攻坚力量充实、引领能力强;二是全力推进贫困地区干部人才培训提能。建立专门的人才培训基金,开设专门的基层干部和扶贫人才培训班,加强同高校、
科研机构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合作,对扶贫人才因材施教、分类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和人才精准扶贫政策水平和实践技能,激发扶贫“造血”潜力;三是优化贫困地区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对有意愿回贫困乡镇、村工作的贫困地区大学毕业生,在大学生“村官”招考、公务员录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在外创业优秀人才回引力度,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各地建立回乡创业园,多渠道引进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通过“人才+项目”、“人才+基地”、“人才+产业”等创办实体,开辟绿色通道,给予政策优惠支持。
我县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向我镇8个村都派驻了驻村工作队,首次实现了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两个全覆盖。通过开展对贫困户的摸底建档立卡,解决了“扶谁的贫”的问题;通过开展结对帮扶,解决了“谁去扶贫”的问题;通过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帮扶,将“漫灌”式扶贫转变为“滴灌”式扶贫,形成了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取得良好成效。但当地部分干部群众“等、要、靠”思想严重。贫困村里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产业支柱缺乏,气候条件恶劣,生存资源匮乏,安居难、运输难、灌溉难、饮水难、行路难、求学难、求医难等7个“拦路虎”严重制约着农民的生产生活。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由于扶贫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驻村工作队缺乏服务手段;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薄弱,村级集体经济普遍为零,“无钱办事”的问题十分突出;三年时间内所有贫困户都要脱贫等等原因,必然出现贫困户是否能够稳定脱贫、走出“扶贫-脱贫-返贫”怪圈问题。
建议:
一是深入推进驻村帮扶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切实解决“无钱办事”的问题。在县属范围内对扶贫项目实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检、县级验收、镇级报帐”的管理体制。其核心就是以村为基础,乡镇申报及实施项目,并且把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意见作为项目申报的必备条件,否则,县级扶贫部门将不受理所申报的项目;
二是实行驻村工作队“四个全程”。在坚持规划引领和发挥贫困群众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通过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等方式,实行驻村工作队“全程参与项目申报、全程指导项目实施、全程加强项目监管、全程督促项目评估”等扶贫项目资金“四个全程”管理,加大项目公开公示力度,有效提升驻村工作队行为能力和群众的内生动力,促进精准扶贫和驻村工作的深度融合,把党的强农惠农富民和扶贫开发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深入推进驻村帮扶与“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切实解决“无人办事”的问题。一是打造一支“永不撤走”的工作队。采取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办法,重点整顿软弱涣散和处于瘫痪状态的村党支部,不断提高村支两委班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打造一支“永不撤走”的扶贫工作队,为长效脱贫打下坚实组织基础,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扶产业就是扶根本,大力推进山地特色农业建设,注重短平快的特色产业,又要注重长期产业的发展,实现农民有长期增收项目的结合。探索“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扶贫龙头企业+农户”、村企合一、农工商贸工农一体化等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同时,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通过银行支农再贷款,实行“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抵押,对基准利率扶贫贴息”政策,逐步解决贫困户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的问题。
四是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全程监管作用。围绕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资金拨付、报账、实施、监管、验收、绩效评价等重点环节,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全程监督作用,从源头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切实避免“长官意志”,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公开扶贫项目申报条件,严格项目申报程序,切实做到对扶贫项目资金申报“最先一公里”和实施“最后一公里”全程接受监管,让精准扶贫充满活力,切实做到阳光扶贫、公正扶贫和精准扶贫,使所有贫困户真正脱贫。
Ⅲ 2020年帮扶干部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实施精准扶贫,是扶贫开发方式的重大创新,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和着力点。为深化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我们调研组一行,于7月9日-7月12日深入我市部分扶贫村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入户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脱贫户、非贫困户、帮扶干部,进行座谈了解,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理清精准脱贫工作思路,以便精准发力。现将考察调研精准扶贫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三大误差”致贫困户“出入两难”
一是入户调查有误差。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农户大多有“藏富”心理,仅靠短时间的入户调查,难以对农村家庭收入完全摸清。加之还有少数群众有争当贫困户思想,有的农户在识别前将子女与父母户口分开,导致收入微薄的老年贫困户增多。
二是精准识别有误差。找准“人”是精准扶贫的先决条件,从目前的政策规定来看,贫困农户的识别主要是在镇、村两个层面,村干部是识别贫困户的关键人物。第二轮精准识别过程缺乏刚性标准,有的镇、村存在识别贫困农户时盲目采用了逐级分配指标的方法,导致在精准识别贫困户方面存在偏差,造成一些非贫困户意见很大。
三是动态调整有误差。致贫或脱贫是个动态过程,而我们信息及管理机制相对滞后,造成该纳入的未纳入,该摘帽的未摘帽。一些贫困户为发展产业,申办营业执照、购买车辆跑运输等,按政策规定便成了“硬伤”户被剔除,导致贫困户宁可不发发展产业,也不愿退出低保户;还有一部分好逸恶劳、赌博酗酒者、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致生活无着者被纳入扶贫对象,从而带来价值导向错误,一部分勤劳者或尽孝者会降低热情,产生攀比和坐等要的心理。
(二)“一厢情愿”致政策落地“走形变样”
一是顶层设计为摘贫帽而急于求成。在制订扶贫政策时顶层设计摇摆不定,政策创新一级一级变形,镇村干部在夹缝中工作,没有什么话语权,导致责权不匹配的懒政、不敢触及矛盾、职权错位等等。
二是“到户增收”更是一地鸡毛。产业扶贫到户实施难度大,帮扶办法不对路无法形成规模效益。几年来扶贫工作重心更多是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很少强调能力培养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发展中存在一定盲目性,要么“一刀切”,要么无所适从,缺乏发挥自身优势的好项目。
(三)“机制困惑”致贫困户“动力不足”
一部分贫困户缺乏自我脱贫的决心、勇气和行动,没能通过有效的脱贫激励机制,真正把贫困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还有少数贫困群众认为扶贫就是国家给钱给物,你发补贴我到手就花,你发实物我到手就卖,只图眼前的实惠;甚至只拿钱不做事,存在“等靠要”思想,出现了“上急下不急、外热内冷淡”的现象。
(四)“政策冲突”致扶贫工作“进退维谷”
我们调查发现:在产业扶贫上大力倡导贫困户发展养殖业,可与当前环境保护大政策有冲突,一些贫困户辛辛苦苦建起养鸡、养猪等养殖产业,在环保督查中被取缔关闭。还有建立生产基地或生态园地、养殖基地等需要流转土地,但很多已被纳入国家农田、林业保护范围,存在政策冲突,手续批不下来。有部分“脱贫不脱政策”的脱贫户,仍居住危房,想进行危房改造,但不能享受住建部门危房改造奖补资金政策。
(五)“形式帮扶”致扶贫工作“虚多实少”
一是包保人员层次多,有市区镇村四级干部,有党政部门工作人员,也有教师、医护人员、行业协会负责人等,人员结构复杂,扶贫政策培训难,更不便于管理,导致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有的帮扶干部一人要联系五、六个贫困对象,精力有限,不能达到理想的帮扶效果。
二是督查考核不能因地制宜。现在上级督查主要是看档案信息、扶贫手册,走访难免走马观花;一些干部因为表格数字的逻辑错误被严厉追责是不公平的;还有的督查、第三方评估人员只听贫困户意见,不听扶贫干部反映实际问题,导致追责存在片面性。处理了一人,打击了一群帮扶干部的积极性。
三是帮扶缺乏激励机制。一些镇、村扶贫专职干部人员调动频繁,不能做到专职专责,只有无限责任,没有奖励晋升机制;由于缺乏必要的考核激励制度,扶贫干部的后续管理和保障不到位,存在扶贫干部身入而没有心入,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和扶贫效果。
四是扶贫不扶志、扶智。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帮扶人员忽视思想引导,不愿做细致的思想工作,不愿进行细致的调研帮其梳理发展策略,大都是直接给钱走人。一些贫困户长期企盼工作队送温暖,相互攀比谁的帮扶者官最大、谁送的最多。所送的经费物质不是用于发展生产,而是用于生活开销或打牌赌博。有则一顿充,明日敲米桶。甚至连送去的种羊、种猪、种子等发展用物资也坐吃山空。
二、对当前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一)做好“加法”,注重脱贫攻坚实效性,让脱贫攻坚有合力
一是要在脱贫攻坚战役中下足“绣花”的功夫,锁定脱贫攻坚不“玩花架子”,干部思想认识不“跑音走调”,驻村帮扶人员“演好角色”,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扶贫智库或专业咨询团队,完善扶贫工作考核、奖励、晋升机制。
二是注重扶贫工作考核的科学性。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关怀和保障工作,比如建立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加强行业部门数据库的互通互联, 让数据多跑路,而不能只当甩手掌柜,把压力和矛盾都留给基层干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精准扶贫政策不走样、不变形, 基层干部才能静下来、沉下去,找准“穷根”,治好“穷病”,带领贫困群众走向康庄大道。
三是要完善对接、帮扶、引导机制、助推机制。充分发挥好扶贫工作队的作用,使扶贫工作队成为“政策漏斗”“精确滴灌”的管道,成为群众欢迎、干部满意的脱贫“催化剂”和致富“助推器”。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参与扶贫,促进社会资源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聚集;坚持激励导向提高群众参与度,运用市场手段推进扶贫开发,鼓励群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发展产业,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以“传帮带”的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促进贫困户在产业链上持续稳定增收,加快实现精准脱贫。
四是建立公正的“双考核”机制。既考核官员,又考核贫困户。现在的脱贫的考核机制主要是针对贫困户属地的党委和政府,但对贫困户个人缺乏考核机制。建立“双考核”机制,既明确政府职责和奖惩,又明确贫困户的职责和奖惩,有助于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发挥扶贫工作的制度优势。
(二)做好“减法”,实施脱贫越线计划,让贫困户出库
一是严格进入、进出机制,加强建卡立档贫困户动态管理。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各不相同,有的读不起书,有的看不起病,有的住危房,有的没有劳动能力,有的缺乏启动资金,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积极实施有针对性地扶贫,建卡贫困户之外的贫困人口、边缘贫困人口,发动引导社会力量进行帮扶,防止出现贫困线上徘徊的人群体。
二是着力加强对贫困对象正确价值的引导。坚持进村入户宣传扶贫政策,加强贫困户带动示范、先进文化引领,逐步破除部分群众攀比心态和“等靠要”思想,摒弃“争当贫困”、“不愿脱贫”的不良风气,形成共谋脱贫的良好局面;着力加强对贫困户的扶志转化。运用经济学手段,“感恩”引导方式,调动激发农村贫困户脱贫奔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把那些希望靠扶贫资金均沾的富裕家庭剔出来;要把那些因懒致贫的对象剔出来;要把那些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致生活无着落的对象剔出来。让大家真正明白,扶贫是助推脱贫的助推器,而不是天上掉馅饼。
三是推动参与式扶贫,提升贫困户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发挥贫困农户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让他们有机会或责任根据他们自己的需求与意愿参与扶贫开发的全过程,并借此改造贫困农户的依赖思想和守旧意识,逐步提高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调整扶贫资源分配办法,把扶贫资金更多地投向“发展的穷人”,形成资源配置的市场竞争机制。减少以至停止对农户生产经营项目的无偿资金支持,引导贫困人口树立独立的市场主体意识,参与竞争意识,逐渐培养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使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投资效益。
(三)做好“乘法”,实施立体发力计划,让贫困户收入整体“越线”
一是加强和完善贫困户危房改造。在数据清洗及贫困户入户核查基础上,坚持“应进尽进”的实事求是原则,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上不设指标,不按脱贫年限设限,确保危房户应改尽改。
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土地流转,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完善权益保护。支持贫困户将承包林地、土地通过托管、租赁等多种形式投靠大户、规模企业,增加务工收入和现金收入。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到农村兴办农业产业园、农场和各类实体,贫困村可以集体林地、土地入股,贫困户可以扶贫贷款入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贫困户实现收益保底、按股分红。
三是探索产业帮扶新模式。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建设,产业化经营,全产业链开发”的精准产业扶贫思路,推行“1+1+N”脱贫攻坚帮扶模式,即1名包保责任人、1名帮扶结对能人、N项就业解困岗位,通过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重点打造以苗木花卉、果蔬种植、光伏为主的主打扶贫产业,对因环保问题而关闭的贫困户养殖场,实行生态补偿,支持产业转移。
四是落实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障兜底政策,持续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简化健康扶贫兜底政策办理程序,在各医院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不能让老百姓围着相关部门跑办各项政策落实的繁多手续,而应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跟着群众需求做服务。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建立全覆盖、多层次、及时有效的助学体系,确保贫困家庭孩子和其他孩子不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实现一个不落、一分不少。
(四)做好“除法”,实施全方位督导,让干部不出事
一是实施全方位监督计划。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严厉杜绝懒政怠政现象发生,制定完善的扶贫成果验收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定期例行考核,督促提高扶贫干部工作能力。严肃查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防止干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把精准有效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问题导向,合理确定进度,确保脱贫攻坚实效。要对精准识别对象,全面开展档外对象普查和返贫筛查,切实做到贫困人员一个都不漏掉、非贫困人员一个都不能纳入。要对精准帮扶举措,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对有资源有劳动力但无门路的、因学因病致贫的、无力脱贫无业可扶的、缺基础设施缺技术资金的以及其他原因的要对症施药,措施到户,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三是责任要再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带头安排部署、带头驻点联系、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检查督办,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Ⅳ 扶贫贴息贷款有哪些常见问题
第一,财政扶贫部门“扶贫济困”职能和金融单位“嫌贫爱富”规避风险倾向之间的矛盾,影响扶贫到户贷款的发放。由于政策性贷款实行了商业化经营,使到户贷款难以达到国家政策所设计的目标,银行要保本收利,政府要扶贫,享受扶贫到户贴息贷款的对象是全市贫困农户和低收入农户,主要扶持他们从事规模化种、养业和小型加工业。
但是,放贷资金是由金融部门承担,他们根据贷款人的还贷能力、贷款项目前景、担保落实情况、借款个人信用等,反复考证后决定是否放贷,农村贫困户和低收入户很难在金融企业获得贷款。这就出现了“能获得贷款的个人不具备贴息资格,具备贴息资格的贷款人难以得到银行贷款”,结果导致扶贫贷款对象的偏离和错位,严重影响扶贫到户贴息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宣传发动工作不到位,乡村贫困农户对有关政策没有达到广泛了解。有不少农户不知道扶贫到户贴息贷款的有关政策。
第三,认识有偏差,没有调动各乡镇的工作积极性。对各乡镇的到户贷款工作,仅以县扶贫办的名义行文下达指导性计划,没有激励机制、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具体组织协调贫困农户贷款、审核贴息对象资格、办理贴息资金发放等许多复杂繁重的基础性工作都是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部门协调难,乡镇畏难情绪较重。
而且,扶贫到户贴息贷款没有列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大部分乡镇党政领导没有充分重视这项工作,由于乡镇办理贴息拖拉迟缓,贴息资金迟迟不能到达贷款农户手中,也影响了贫困农户贷款的积极性。
第四,规定的贴息期短、额度小、贴息标准太低,扶助力度不够。文件规定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期为 1年,额度为每户2万元以下,贴息资金是每1万元贷款一年贴息500元。目前农户贷款利率一般超过10%,贷款贴息后农户仍然要付出超过5%的利息,和其他银行的商业贷款不贴息的利率相差不多,贴息贷款的优越性不能彰显。
Ⅳ 农村贷款扶贫政策是真的吗我需要承担什么风险呢!
农村贷款扶贫政策是真的。这是国家精准扶贫中的金融扶贫,主要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是鼓励、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的一项政策,贷款期间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
基本上是不承担风险的。但是,扶贫贷款由于是鼓励发展产业,所以贫困户不能挪作他用。扶贫贷款在三年之内按期还款,也是不要利息的。但是需要先由从农户个人账户划扣贷款利息,再由国家财政补贴给贫困户。贫困户注意还款时间,不要逾期。逾期后的利息按正常贷款利息由个人缴纳。
Ⅵ 中国目前的扶贫资金在使用上存在哪些问题
1.扶贫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改变资金投向及用途。扶贫资金的投向是有严格的政策规定,然而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争取资金的投入,往往出现用符合规定的项目申请立项,而资金到位后不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把资金用在一些按规定“挂不上号”的项目中。有的一些部门单位的领导或管理资金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拿国家资金拉关系、送人情,搞所谓的“人情项目”、“关系项目”,致使项目资金没有真正用在项目上,严重影响了扶贫工作的健康发展。
2.扶贫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存在挤占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现侍咐象。一是资金管理部门,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往往以项目管理费的名义,用于部门的费用开支,甚至购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二是一些项目主管部门,在资金计划批复后,无视扶贫资金的使用铅搭规定,擅自将资金挪作他用;三是一些资金使用单位,在得到扶贫资金后,不是按照计划将资金槐谈拿用于扶贫项目,而是将资金挪作他用,致使真正的扶贫项目难以实施。
Ⅶ 扶贫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当前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全县贫困村多在深山、库区一线,群众居住分散,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用电质量不高,基本公共服务不够到位,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居住条件差等问题比较突出。从调研中了解到,一些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
二、投入不足,持续发展能力弱。
一是资金投入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现有的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都较差,多在深山库区一线,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且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愿望迫切,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扶贫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标准难以达到规范要求,影响了扶贫项目建设效益的发挥。如贫困村扶贫资金补助每年只有50万元,只有15%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不能解决稍大点的工程需要,成效不显著;产业开发补助每户平均1500-2000元,可谓杯水车薪。
二是部门资金整合难。扶贫资金整合度不高,部门大多各自为阵,撒胡椒面,难以发挥整体效益;互助资金量少且使用面小,发挥的作用有限。
三是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弱。多数贫困村经济结构单一,土地抛荒严重,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能人大户带动和辐射作用发挥有限,持续增收能力不强。农村留守人员老人居多,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贫困总户数比例高。思想观念陈旧,科技意识不强,生产经营能力较低,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抵御风险和自我发展能力脆弱。
四是制约产业发展要素多。市场、技术、信息等制约要素作用明显,农技人员少,普及农业技术不到位,市场信息不灵,运输成本高,难以推动产业发展。精准扶贫项目难实施,扶贫到户产业需求项目零乱,小而散,一些养殖业项目属于短期效应,难以形成支柱产业。群众“等、靠、要”思想较为突出,单打独干难以发展一体化产业项目,且收入构成不合理,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比重较高,缺乏收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三、扶贫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健全,返贫现象较为突出。扶贫开发工作与农村其它建设项目缺乏有效衔接,工作联系、项目对接、资金整合相互之间协调不够,社会帮扶体系还未完全形成。部门之间合力不够,不少是各自为阵,统筹协调能力弱。部分行业、部门和单位对扶贫开发的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同,实际效果差异性也较大,存在不平衡状况。因病因教致贫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贫困人口脱贫与返贫相互交织,因重度残疾、重大疾病、年老体弱致贫占40%以上,如燕子河镇金冲村高血压患者多,且因中风、偏瘫使家庭贫困。“因教返贫”的现象仍是常态,中高等教育费用在农村家庭经济支出中仍占相当大的比例,贫困人口脱贫抗风险能力弱。同时,自然灾害、市场风险致贫等也占很大一部分。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户是病残、精神障碍和无劳动力户,基本难以脱贫。
为此,建议:
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促进产业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创新资金运管机制,建立逐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扶贫开发互助资金管理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政策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各类资源,优先解决贫困地区道路不畅通、农田水利设施老化、电力质量不高、信息化落后等突出问题。要加快发展八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支持蚕桑等见效快、持续增收的产业化项目,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质量和综合效益。将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劳动转移培训结合起来,科学规划、整合资源、联合共建、分步实施,解决少数发展养猪等功利产业项目、产业项目资金分散、效益不高的问题。探索建立贫困户参股、入股或与龙头企业、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社合作发展产业项目,解决贫困户技术资金不足、产业发展单打一的问题。
二、要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扶贫。
1、做好项目精准。集中项目资金,投入到适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薄弱、有发展前景的地区,实行连片集中帮扶。要善于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方法,加大贫困户产业项目扶持力度,集中投入,有序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提倡贫困户与龙头企业、能人大户捆绑经营收入,促进产业到户做大做强。
2、强化精准到户。认真开展贫困人口界定和统计工作,摸清现有贫困人口规模、分布、构成和特点等基本情况,因户制宜,分类指导,逐村逐户地制定帮扶措施,切实把“精准”落到实处。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扶持,建立健全运作激励机制。集中力量优先扶持有强烈脱贫愿望和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户,提高扶持标准,引导和鼓励发展见效快、能持续增收的好项目。因残疾、疾病致贫或无劳动能力、劳动能力低的贫困户纳入社会保障,并与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就学资助和应急救助等结合起来,确保住有所居、病有所救、学有所教。加强教育和引导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坐等靠要致贫的贫困户,激发、激活他们过上好生活的内在动力,最大限度的调动其生产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增收致富。
3、加强精准培训。要以贫困户发展致富产业为需求,与厂企联合、与就业从业相结合,点到点指导,增强实用性,解决培训大呼隆、学习大众化的问题。
4、是精准配置资源。充分用好建档立卡成果,建立社会扶贫信息供求对接平台,探索建立能人大户、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源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带动产业发展就业增收的优惠制度,引导扶贫资源准确投向,促进社会资源精准化配置。
三、要进一步完善扶贫机制,促进扶贫措施落到实处。
1、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履行领导职责,积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整村推进、结对帮扶的引领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主动性,多元培育社会扶贫主体,引导资金、技术和管理向扶贫村倾斜,形成帮扶与协作、输血与造血、制度建设与项目实施相结合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充实、稳定扶贫力量,增强扶贫工作统筹协调能力。
2、加大争取力度。要紧紧抓住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加快争取生态补偿力度,让发展的成果实现共享。加大向上级争取扶贫各项资金争取力度,明确投入重点,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发挥资金的整体作用,给予贫困地区更加优惠、灵活的政策,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自身造血功能。
3、强化结对帮扶。建立健全驻村帮扶机制,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帮助制订具体的帮扶规划,加强资金、项目和政策的谋划支持和对接。帮扶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作,统筹各项产业政策,集中力量,形成帮扶合力,真正让好的政策发挥出好的效益。
4、提高宣传广度深度。要积极宣传推广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事业,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让扶贫事业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
Ⅷ 农村建档立卡户:扶贫贷款都有哪些规定
国家最新的农村精准扶贫政策:
2018年精准精准扶贫政策强调到农民危房改造,符合国家补贴条件的农民可以免费修建自住房屋,费用由国家补贴。为了让钱真真正正落到实处,可以享受到这些政策的农民需要满足这些要求。
第一:属于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这些家庭已经在农村建档立卡中登记了详细的登记,家庭情况已经登记在案了。
第二:农村中无劳动能力和无人赡养的农民,被评定为五保户的农民并已经确认是五保供养对象的,确认为5个担保,并收到了“5个担保证明”。
(8)扶贫贷款工作中问题扩展阅读:
存在的问题:
扶贫贷款与商业化经营两种属性的矛盾:
扶贫贷款是政治任务与经济工作的结合载体,它是国家为了促进和保持国内经济的区域均衡发展,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本地优势产业而实施的一项扶贫发展计划。说它是一项经济工作是因为它有别于其他的财政无偿拨款和无偿投人。
实行以借贷有偿和付息对价的原则,是一种信贷行为和经济杠杆,具有政策倾向性、优惠扶持性的特点。而商业性经营是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获取商业回报为目的,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遵循的最基本的经济规律。
当前扶贫贷款在农业银行的商业化运作过程中,欲使熊掌与鱼翅二者得兼,必然顾此失彼,从而导致扶贫贷款的商业化运作矛盾迭出。
Ⅸ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会遇到哪些问题
一、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一年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分析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各级部门主动适应新阶段扶贫攻坚模式和国家扶贫政策导向,不断探索完善扶贫开发方式方法,将精准扶贫与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积极开展生态搬迁扶贫、就业转移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金融扶贫等系列扶贫行动,推动了各项扶贫措施的实施。各驻村帮扶工作队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帮扶工作,特别是在贫困对象建档立卡、一对一结对帮扶、扶贫规划编制、扶贫项目和资金争取、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扶贫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四双”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进行。总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和不足之处,还需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1、精准扶贫工作宣传不够。调查中发现,由于精准扶贫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全面,导致部分群众对精准扶贫工作产生错误的理解,少数贫困户脱贫致富自身动力不足,“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个别非贫困户相互攀比,竞相要求纳入被扶贫对象。
2、整村推进规划编制滞后。调查中了解到,目前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规划普遍没有编制出来,从而带来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不明确,扶贫项目安排缺乏科学论证,产业发展零乱,帮扶工作重点不够突出等一系列问题。座谈中,驻村帮扶工作队同志反映,由于工作队普遍存在人员结构单一、专业知识有限等情况,因此,对如何编制整村推进规划、美丽乡村规划,深感力不从心,希望有专业人士参与和指导。
3、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一是贫困对象基本信息有待完善。由于精准扶贫前期排查摸底工作时间仓促,范围广、任务重,使得每一个贫困对象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等信息还不够全面、准确,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二是贫困对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由于贫困村贫困人口多,家庭情况又复杂,脱贫返贫人数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加之村一级贫困对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因此缺少贫困村贫困人口变动情况。
4、有关扶贫政策落实难。一方面扶贫工作有关政策推进缓慢。如金融扶贫行动,每个县市建立1000万元小额信贷风险抵押金,由贷款银行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发放贷款,此项措施郧西县至今没有落实到位。整村推进重点贫困村,专项扶贫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整合资金不低于200万元,而目前白岩河村只到位了专项扶贫投入107万元;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行业扶贫项目和资金整合难。整村推进,要求实施部门联合立项、联合审批、联合验收、资金直达的“三联合一直达”管理模式,但一些部门行业认为整村推进工作主要是扶贫部门的事,因此,在项目安排时没有把部门行业扶贫摆上议事日程,各部门各行业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整合不够。
5、技术支持服务引进不够。驻村帮扶工作队主要精力往往放在帮助贫困村多方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上,而忽视技术方面的引进,喜欢新建项目,而放松对现有产业的改造升级,注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轻视农业项目的发展。
6、贫困村生态扶贫搬迁进程较慢。贫困村生态扶贫搬迁指标太少,而且安置缺乏统一规划。基层干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已难于适应形势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