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深圳的公积金可以用在异地买房,但只能提取公积金,一般不能以公积金贷款。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仅支持深圳市内购买的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在深圳市以外地区购房的职工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建议咨询当地的公积金中心。
可为缴存职工开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我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由国家、单位、职工三方共同筹集资金,主要以发放低息住房贷款方式,帮助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1996年以来,遵循“低来低去、保本微利”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
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有关要求,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举措。
这既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获得合理存款收益,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和有效性,也有利于简并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档次,符合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方向。
同时,此次调整是住房公积金收益和缴存职工存款收益之间的再分配,不会推升整体利率水平,也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运营。
❷ 深圳公积金能在外地贷款买房吗
深圳公积金是可以申请异地贷款购房的,但是借款人同样也需要达到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标准,仅有公积金持续缴纳达到一定的限期,贷款人合乎贷款标准,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有的城市如果不可以办理公积金外地贷款购房,买房者可以提取公积金进行买房。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全额提取公积金的标准:
1、离休;
2、彻底失去工作能力,并与企业停止劳务关系;
3、男士年纪满50岁和女士年纪满45岁,下岗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保存均满2年;
4、在海外或是港、澳、台地域居住;
5、户口迁移当地;
6、享有最少生活保障;
7、员工丧命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员工的继承人、受赠人可以申请办理获取员工公积金账号内的全部余额,并需要注销员工公积金账号。
住房公积金的七大作用
一、购买房屋:可利用公积金还贷;
二、建造、翻建、翻修房屋: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修建房屋费用;
三、租房:可用于租住经济适用房、市场租房等;
四、父母给儿女买房:父母的公积金可用于为儿女还房贷;
五、销户后可提取全部金额:退休人员、前往港澳台定居人员、丧失劳动能力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人员、领取失业金人员等都可以销户提取公积金全部余额;
六、低保和特困救助人员可提取使用: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金额;
七、治疗重大疾病: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❸ 深圳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因为相关法律只规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条件,并没有对异地贷款作出限制,因此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二)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五)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