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板要申请贷款,让我做虚假财务报表,我说那是骗贷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做会计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首先是对直属上司追究责任,然后对会计,但是老板如果有后台,一但有什么问题,一定会把责任推给会计,但是做会计的没有不做假账的,给自己留个后路,自己一定要有底。
㈡ 老板叫我做假报表贷款,会有事吗,要不要辞职
几个要点:
1、贷款是否有抵押
2、报表假到什么程度,是否假到离谱
3、老板以前的信用如何,是否有可能不还贷
4、报表是否要签字,或说你是不是财务负责人
从以上四个方面做个评估,如果有可能因你的假报表造成严重后果,那确实危险,就辞职算了,如果不会因你假报表造成骗贷后果,只是走个过场,那就无所谓。
㈢ 会计应老板的要求提供了一份虚假的报表为贷款需要
会计之前帮忙做报表用于银行贷款使用,在公司按时还款的情况下会计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的。
㈣ 公司让我做假合同,作为贷款担保资料,如果出问题我会有
这种事,涉及到你行业的,有没有违法肯定你自己最清楚,最好问下老板,你不按老板的做,肯定不行,但是也得最好先问下老板,这种事算不算违法,看他知情与否,这种事,不要自作主张,直接问他就好
㈤ 虚假材料贷款谁的责任
虚假材料贷款谁的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轻易证明资料是造假的情况,如果可以轻易证明是假材料,银行还放贷那银行自己也有责任,就算银行也责任,因为这属于非法所得,所以贷款者还是要还钱的;
2、不易证明是造假的情况,这种情况是申请人故意的,就是想以假的资料获取高额度的贷款,有借后不还的嫌疑,这种情况是申请者负全责;
3、个人身份被冒用的情况,如果申请者冒用他人资料申请贷款,这也就意味着申请资料是假的,而银行又没发现的情况下,是审核部的问题,银行有连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虚假材料骗银行贷款的,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㈥ 老板安排会计做假报表贷款
法律分析:公司借款是已公司法人的身份去借的,经办人责任不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㈦ 会计受公司老板指示做假账来向银行贷款,现在公司破产,资产无法偿还贷款的话,会计会被追究责任吗
严格来说,会计会被追究。无论老板承认与否,老板都是会计第一责任人,即使老板承认了,也就是在程度上减轻会计责任。
但一般来说,银行不会追究会计责任的,除非是银行按贷款诈骗起诉公司老板。关键是这件案子大不大,如果闹大了就比较难说。
㈧ 我是会计,老板让我做一份假的财务报表,为了去银行贷款。还说不会有我责任。我该怎么拒绝老板
这种事情你只能选其一,要么得罪老板,要么不得罪老板,保住工作。
要想不得罪老板,那你势必要做一份假的财务报凯正乎表,清和这事你做不来,违背职业操守,所以失去这份工作是正常盯悉的。
这种情况你还是直接拒绝,毕竟它是个欺骗。
宁可自己找份其它工作,踏踏实实地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