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银行工作人员各岗位职责
银行工作人员各岗位职责(通用8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可以接触到岗位职责的地方越来越多,岗位职责是组织考核的依据。制定岗位职责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银行工作人员各岗位职责(通用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负责分行合规管理,检查分行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准则,执行总行制定合规风险管理政策,向监管单位及总行相应职能部门报告合规风险事。
2、负责分行法律事务管理,对分行各单位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分行授信法律文书初审和非授信法律文书审查及会签工作;不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
3、负责分行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参与诉讼、强制执行等工作;为本行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
4、负责分行操作风险综合管理具体事务,按照总行的要求进行分行的操作风险日常报告和不定期培训。
5、担任部门OA系统管理员,负责及时转发部门文件、催促部门人员收阅,完成后归档保管。
6、担任印鉴卡保管员,保管保险柜的密码,负责印鉴卡的收集、编号、登记、归档、借阅等保管、管理工作。
7、担任押品保管员,保管押品保险柜的密码,负责押品出入库并登记台账,定期对押品的账实核对盘点。
8、负责保管档案室,保管授信业务二级档案,做好二级档案出入库、借阅等。
1、严格执行《押运制度》,在执行押运任务前及押运任务中,押运员不准饮酒、不准携带违禁物品,不得搭运与押运无关的其它任何物品,不准搭乘无关人员,押运途中不准睡觉。不准在有押运品的车内吸烟。
2、严守秘密,押运时间、地点、路线、装备、数量等情况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在电话及公共场合议论有关押运事宜。
3、执行押运任务时要集中精力,密切注视前方和左右情况,发现问题果断处理,遇到阻车或交通事故要协助驾驶员警慎通过。
4、执行押运任务时,严格执行枪交接手续,按照《枪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配带和使用武器,做到枪不离身。
5、押运途中,运钞车因故停驶,押运员不得离开押运物品,遇有紧急情况,要沉着冷静,临危不惧,按“押运紧急预案”分工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确保国家财产安全。
1、参与银行审计项目的ETL设计、开发、维护工作;
2、参与ETL调度架构的开发优化工作;
3、与团队内部以及需求部门进行有效沟通,跟进项目进度以及解决相关数据问题;
4、完成上级主管分配的工作任务,并达到公司制度规定的考核要求;
5、工作认真细致,愿意于人交流沟通。
一、按照国家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银行的结算业务。
二、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银行收付凭证,及时办理收付手续。
三、及时去银行送交、取回银行结算凭证,提取备用金,交现金出纳。
四、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编制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准确提供银行资金与周转信息。
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目,在每月结束后,核清银行对账单和单位账面余额的差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差额情况要逐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六、根据资金状况和支出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办理有关开支。
七、负责银行贷款的转贷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开展对全行不良资产问责工作实施情况的稽核检查和评价;
2.开展对总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稽核,并协助拟写经济责任稽核报告;
3.开展监管部门指定的专项稽核项目,协助拟写相关的专项稽核报告;
4.参加行领导要求部门开展的'其他现场检查或专项稽核;
5.落实对参与开展的稽核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追踪;
6.适时对任期(离任)经济责任稽核工作流程和方法以及报告模板进行修改和完善;
7.收集、归档、移交稽核项目档案资料。
1、对外办理存取款、计息业务,包括输入电脑记帐、打印凭证、存折、存单,收付现金
2、银行柜员指纹认证等;
3、办理营业用现金的领解、保管,登记柜员现金登记簿;
4、办理营业用存单、存折等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领用与保管,登记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登记簿;
5、掌管本柜台各种业务用章和个人名章;
6、办理柜台轧帐,打印轧帐单,清理、核对当班库存现金和结存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收检业务用章,在综合柜员的监督下,共同封箱,办理交接班手续,凭证等会计资料交综合柜员。
1.接受客户咨询、疏导客户:热情解答客户的咨询,指导客户办理业务。如当客户需要开户、变更户名、更换印鉴时告知客户需提供的资料,指导客户填开户申请书及印鉴卡,收齐开户或变更资料后再指引客户办理开户或变更户名等业务;当拆迁户来办理转存业务时,指导拆迁户填写开户申请书;当客流量大时及时疏导、指引客户,可指导客户使用atm机取款。
2.协助主管调解争议:按照我行文明服务规范协助对网点的服务情况进行管理。客户办理业务与柜员发生纠纷时,可把客户请到不影响其他客户的场所:如属于本行自身的过错,尽可能主动致歉化解矛盾;如属客户的原因要讲明道理化解矛盾。
3.协助发放及收回银企对账单:当结算户来办理业务时发放或收回银企对账单,每晚将收回的银企对账单交主管对未达账项进行核对并保管。
4.负责现金调剂及柜员领用凭证:履行101柜员职责负责柜员的现金调剂工作、发放柜员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按照我行规定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5.其他:关注营业厅内卫生情况对地面纸屑烟头等及时清理,对网点的意见簿、宣传资料和便民设施等保持整齐摆放和维护。关注营业场所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以维护客户的资金安全、网点营业场所安全。负责领用和发放办公用品的工作,当柜面业务特别繁忙时配合做好一些辅助工作。
1、负责执行营业网点标准化服务规范;
2、引导营业厅客户办理相关业务,维持营业厅服务秩序;
3、解答客户咨询,协助客户办理业务及处理客户投诉提升营业网点服务水平;
4、开展大堂营销工作,完成营业厅日常管理工作;
5、带营销性质。
;② 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
银行违规放贷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法律的规定发放贷款的,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会构成违法放贷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分析:银行违规放贷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法律的规定发放贷款的,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会构成违法放贷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2、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
3、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
4、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
5、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
6、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
7、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
8、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③ 作为信贷客户经理,如果自己放的款出现不良,会受到哪些处罚
公司的货款拿不回来,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卸给业务员,业务员不承担赔偿责任。对客户经理不良贷款的处罚,按照客户经理的直接作为信贷客户经理,如果自己放的款出现不良,会受到哪些处罚?责任进行处罚。如果客户经理如实客观地处理的贷款,处罚结果较轻最多就是停发几个月的绩效工资,如果是恶意形成的不良则会受到很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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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贷款收不回,信贷员需要承担责任吗
贷款收不回,信贷员需要承担责任吗
责任是一定要承担,但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承担的责任大小的:
1,如果信贷员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不存在与客户串通损害银行利益的情况,那么信贷员不够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信贷员具有过错或过失但不构成刑事犯罪的,那就要看银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了。3,如果没有过错或过失但仍收不回贷款的,也应看银行内部规定。
4,如银行就此解除劳动合同,参考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⑤ 商业银行遇到不良贷款信贷员负什么责任
第一、 看看是不是由于不可预测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地震贷款人死亡,又如三鹿突然爆出重大意外,企业倒闭的,信贷员无法在贷前或者贷款后做出判断。如果是这样的情况,信贷人员没有任何责任。
第二、看看是不是违反银行规定造成的,比如工作怠慢、对待工作不认真,不按规定流程办事,如果是,那就要做行政处罚了。扣奖金,降职,甚至开除等等。一般这样的情况内部要按比例承担,包括信贷员和审批人员。
第三、看看是不是故意捏造数据,和借款人勾结恶意骗取贷款造成的,如果是那就是金融诈骗,可以向法院起诉信贷员。严重的不但可以要求信贷员还款,法院还可以判刑罚。这个时候也要看看审批人员是不是也要负起一定的责任。
⑥ 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如下:1、首次借款放款后前3个月内开始出现连续逾期,或周转类借款第一次提醒后逾期,最后导致的不良借款,客户经理、业务负责人、风控人员、副总经理的责任比例总和至少为80%;2、首次借款第4到6个月开始出现连续逾期,或周转类借款第2次及以后提款后逾期、续贷放款后前3个月开始出现连续逾期1最后导致的不良借款,客户经理、业务负责人、风控人员、 副总经理的责任比例总和至少为 50%;3、首次借款第7至9个月开始连续出现逾期,续贷放款后第4到6个月开始出现连续逾期,最后导致的不良借款,客户经理、业务负责人、 风控人员、 副总经理的责任比例总和至少为30%。
法律依据:《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第十条 不良贷款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严格认定,以保证不良贷款数据的真实可靠。
⑦ 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的责任: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十三条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第四条 (一)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二)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条 商业银行依法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但法律规定其有关业务接受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监督管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