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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2 09:13:21

⑴ 创业担保贷款2021年政策

一、 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怎么确定?贷款利息个人承担部分与财政贴息部分怎么分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_2020_21号)精神,我省“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下同)上浮不超过250BP(即2.5个百分点),我省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150BP(即1.5个百分点)。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什么是LPR和BP?

_ 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基础利率)。

_ BP即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支付利息及财政贴息怎么计算?

举个例子:小李经营了一家服装店,并以个人身份申请了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已知现行1年期LPR为3.85%。则:

小李贷款利息为:(3.85%+150*0.01%)*20万元=10700元

其中:个人承担:(3.85%-150*0.01%)*20万元=4700元

财政贴息:10700元-4700元=6000元

二、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期限是多久?怎样还款?

贷款额度:1.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额度为最高20万元。2.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上限110万元。3.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1.“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法定退休年限)。2.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还款方式: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2.“贷免扶补”贷款分3次还清(贷款合同签订日起第12个月还10%,第24个月还20%,第36个月还70%)。3.小微企业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4.借款人与承贷银行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

三、 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在我省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四、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1. 申请人在嵩明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含网络商户),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

2.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或办理退休手续(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

3.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4. 申请人无不良征信记录,且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五、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注销了营业执照的,怎样处理?

营业执照是创业者从事生产经营和创业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鉴别创业者是否真正从事创业活动重要依据。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特殊情况需要注销营业执照的,须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申请注销。私自注销营业执照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创业项目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由贷款承办单位向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借款人在1个月内重新登记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时整改的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整改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不满12个月的或经查证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贷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超过12个月以上的且经查证不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暂不收回贷款本金,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中止财政贴息,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已经拨付的贴息资金收回,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3. 创业项目已停止同时又经营新的创业项目的,属于经营项目转向,创业者在经营转向后3个月内主动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补办新项目的营业执照和补齐有关经营转向的资料,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超过3个月未主动报告、未办理营业执照、补齐有关资料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六、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怎样处理?

劳动者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就业的,称为单位就业;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的,称为创业就业。已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已创业就业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又被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应加强对此类创业贷款的跟踪管理,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 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的(含编内人员、编外人员)以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获得贷款后被各类企业招用的,可不收回贷款本金,处于创业状态的继续贴息,但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加强贷款监控管理,防止贷款风险和骗取财政贴息情况发生。

⑵ 2022年郑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022年郑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1.个人创业贷备中陪款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限均按照60周岁执行,不包括已退休人员),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以下创业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城镇登记失业培燃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并办理就业登记;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持有《就业创业证》并标识为就业困难的人员,持有《残疾证》的人员;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持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持有《军官转业证书》和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介绍信;

(4)刑满释放人员。持有《刑满释放人员》证明或《就业创业证》;

(5)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已通过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和注册),大学生村官和毕业学年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化解钢铁、煤炭、煤电等产能过剩行业工作中涉及企业的分流人员;

(7)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返乡创业农民工;

(8)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自主创业农民;

(9)网络商户。持有网络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虽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已在电商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且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

(10)脱贫人口。

2.个人创业贷款条件

(1)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含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偿还贷款,可以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

申请人(含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没有不良征信记录,可以申请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2)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除符合申请个人的条件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应不少于1年。

同时符合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贴息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优先为其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可以单独申请国家支持或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二、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

根据利息负担方式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一是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二是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1.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2.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可自行选择贷款期限,累计贷款贴息次数不超过3次;申请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采取一年一还的形式,可以持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贴息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7日,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1)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市本级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中央、省、市财政按照50%、25%、25%的比例分担。上街区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中央、省、市、上街区财政按照50%、25%、15%、10%的比例分担。

(2)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市本级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上街区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上街区财政承担;若同时发放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的贷款,市级财政对地方支持的贷款部分给予50%的贴息支持,其余贴息资金由上仿蠢街区财政承担。

2.2022年5月18日起,新发放的国家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中央、省有新政策要求的,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贴息。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发放的地方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到期后,新发放的地方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中央、省政策执行贴息。

(1)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市本级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除中央补助外,由省与市级财政按50%、50%的比例承担。上街区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除中央补助外,由省、市、上街区财政按照50%、30%、20%的比例承担。

(2)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市本级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上街区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上街区财政承担;若同时发放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的贷款,市级财政对地方支持的贷款部分给予50%的贴息支持,其余贴息资金由上街区财政承担。

四、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补助机制

按照各地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由财政部门参考绩效评价结果,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经办银行等单位,用于其工作经费补助,专款专用。

对当年新发放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总额达到新发放贷款总额15%以上的基层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可按照最高不超过各地当年新发放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对以LPR或低于LPR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占其创业担保贷款总发放额一半以上的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财政部门可给予奖励。为鼓励经办银行分担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财政部门将根据经办银行风险分担情况,在奖励资金分配上给予适度倾斜。

五、个人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程序

人社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审核申请人条件,核查人员资格等;担保机构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核定担保额度,签订担保合同,办理反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根据其经营状况等核定贷款金额,办理各类手续,发放贷款。

六、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4.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个人承诺书;

7.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办理时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经营)

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人社经办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担保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保,签订担保合同,办理反担保手续;经办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发放贷款。

八、免除反担保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免除反担保要求:

(一)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二)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

(三)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有关创业创新赛事活动规定奖项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

(四)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下的;

(五)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

(六)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

⑶ 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办理须知

创业励志照亮人生,大学生创业改变命运!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办理须知,欢迎参阅。

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理须知

一、贷款对象

1、已参加创业培训,并申领了《海安县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证》自主创业的大学生。

2、大学生村干部

二、贷款条件

1、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从事的生产经营或服务项目具有可行性。

3、无不良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在各商业银行在贷关系。

4、有贷款偿还能力,并提供反担保人(单位),签订反担保合同。

三、贷款程序

1、个人申请。凭《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证》和《营业执照》到县小额担保中心领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组织推荐。持《贷款申请表》等资料到各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签署推荐意见。

3、落实担保。持以上资料并落实反担保对象,到县小额担保中心签订反担保合同。

4、调查审核。小额担保中心和经办银行及有关专家共同对借款事项进行调查核实,讨论确定可否批准贷款。

5、贷款办理。对获得批准的,通知贷款对象凭审批资料到小额担保敬爱款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四、贷款额度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限额2-10万元,属于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并具备一定资金和相应反担保条件的,可按其吸纳人员均10万元以内的额度给予担保贷款,最高为50万元。

五、贷款利率与贴息

微利项目初次贷款据实全额贴息,满2年后续贷的给予50%贴息,其他非微利项目初次贷款给予50%贴息。小额贷款利率的现行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六、贷款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二年,一年一借,还后续借,期满后仍需续借的,经批准后可延期一年。

受理机构:海安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机构地址:海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28号窗口

大学生创业贷款须知

一、贷款对象:领取《青年大学生创业证》,2012年1月1日后在十城区范围内注册成立创业实体或民办非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青年大学生。

二、贷款额度: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一般为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申请贷款。

三、贷款期限: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贷款利率: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得上浮。

五、贴息: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季度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财政部门按季给与50%贴息。展期、逾期不贴息。

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

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工艺品零售、小五金和水暖器材销售、租赁服务、个体运输、园林绿化、服装鞋帽加工制造、种植、养殖等符合政府产业导向、适合被列为扶持初始型创业者创业的行业,按规定给予财政全额贴息。

六、 申请程序

(一)个人贷款。申请人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复印件、贷款申请书、创业计划书、有效担保材料等,到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二)合伙创业贷款。召集人持《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合伙成员的《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校生凭学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合伙协议书”、经营场地租赁协议、贷款申请书、还款责任承诺书、有效担保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三)贴息申请

贷款人在按时还本付息后,凭存折复印件或银行结算单或还款计划表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贴息手续,填报《贴息审批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将贴息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贴息资金拨付至有关银行,银行应及时拨付至贷款人在该行开立的贷款账户。

七、贷款担保:担保可采用信用方式或提供必要的财产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此项适用于南京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一)保证人条件

1、年满22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男性不超过60、女性55周岁;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且具有固定住所;

3、信用报告当前无逾期且不存在担保代偿记录;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式在职1年以上人员;具有稳定职业和较高收入正式在职3年以上、年收入达担保金额50%以上其他企业人员;

5、保证人与借款人非夫妻关系。

对于组织起来合伙创业申请贷款的,采取保证方式的,合伙人应逐一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可约定保证份额。

(二)抵押物条件

1、用于抵押的房产须在本市行政范围之内;

2、权属关系明晰、合法、有效、能上市交易;

3、贷款期限与抵押人及共有权人年龄较大者之和不超过65周岁;

4、房屋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

权属有争议,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限制、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以及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产均不得抵押。

⑷ 创业担保贷款今年政策

法律分析:一、贷款条件(一)创业者个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申请人须为男57岁、女52岁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贷款扶持对象包括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脱贫劳动力;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上人员在提出贷款申请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二是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3.贷款申请人银行诚信记录良好。4.从事合法经营,具备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收入来源合法可靠,具备清偿贷款的能力。5.有工商部门核准并通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协议。6.二次申请贷款的人员还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次申请创业项目的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并且带动就业人员达3人以上。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第四条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第七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第八条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2]第十四条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借款人基本情况;(二)借款人收入情况;(三)借款用途;(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第十五条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

⑸ 免抵押创业借贷

近日,济宁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在济宁高新区软件园、济宁留学人员创业园等3个创业示范平台开展“无抵押无担保”创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对芹纯颤入驻平台的企业试行“无抵押无担保”创业信用贷款政策,给予最长2年的全额贴息,这也是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内首次设立的“无抵押无担保”。

试点期限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符合创业项目的法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均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本单位就业;或者有成功创业经历、使用创业担保贷款记录优秀的创业者;或经办银行认定的符合本行信用贷款条件之一的对象,可申请创业信用贷款。其中,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每次给予最高2年全额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创业、合伙创业贷款可吸引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不超过3人,每人最高15万元,每次最长2年全额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据了解,为畅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构建支持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济宁创新谷集团将积极探索银企合作新路径,通过多种形式的金融对接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资金需求和困难,有效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瓶颈,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济宁创新谷集团将积极落实文件精神,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认知,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进行信息筛选和比对,主动上门提供申报指导服务,做好资料受理和初审工作,主动联系企业提供服务。

相关链接:

除了风险信用贷款之外

还有这些好政策可以享受。

风险贷款的利息折扣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当年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现有职工人数25%(100人以上企业为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400万元以内(含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标准是个人贷款2年(第1年和第2年)全嫌败额贴息;对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优惠利率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2年的优惠。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取得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后注册)并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的创业者(企业法人),以及离岗或在岗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裤首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15000元,每个创业者、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创业就业发展的一次性补贴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月工资,并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创业岗位开发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的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3000元。

社会保险补贴

子id的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对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每月给予400元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大学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毕业年度内招用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下同)的小微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补贴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为准,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对离校后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月给予400元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重复享受。

就业学徒补贴

对吸纳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2019-2021年)确定的未就业济宁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未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用于支付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指导管理等。补贴标准为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5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70%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比例提高10%。

相关问答:

⑹ 人社厅发〔2016〕24号

长寿人社发〔2016〕24号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人: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2/16 来源:本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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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承贷金融机构:
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的积极作用,切实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问题,积极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的人员范围、行业范围、贷款额度、街镇职能职责等调整。
(一)人员范围。将现行政策中的人员范围调整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五类人员及其他具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行业范围。将现行政策中的行业范围调整为:除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外,均可享受贷款政策,具体项目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优先扶持国家鼓励产业、重庆市重点发展产业。
(三)贷款额度
1.把政府鼓励类行业(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电子信息)和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项目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5万元,10万元部分由中央、市、区县按规定给予贴息,超过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2.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每人5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每人5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街镇职能职责
各街镇承担政策宣传、为经营地在辖区内的借款人出具种植(养殖)证明、担保人非低保户证明等工作,不再具体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其他业务。
二、贷款期限和贷款担保管理
(一)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延长贷款期限,放宽贷款次数。允许创业带动就业达到1:6的个人二次贷款,二次贷款实行一年一贷,贷款者需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重新申请,最长不超过两年;新吸纳前述五类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企业可多次贷款。
(二)将区内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以及市属以上企业正式职工的个人担保额度提高至15万元。
三、农村户籍贷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管理
在区就业局开设农村户籍贷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绿色通道,设置就业失业登记窗口,专门为农村户籍的贷款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四、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之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后期如国家出台新政策,涉及本通知相关条款的,以新政策为准。

⑺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

中信金融;经济纵横5月25日讯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稳定岗位。

具体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作用。地方各级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促进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留贷。2023年,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将纳入国家融资性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对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资本补充和担保费补贴的支持力度。

二、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稳定岗位。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业务模式,简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贷款便利性。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补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者由政府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和增信,支持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

三、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示范区发展奖励政策。省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金彩〔2021〕96号),指导示范区地方财政部门制定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办法,落实精品示范区建设规划,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联动,有效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增效。

四、提高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严格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金彩嫌枣〔2021〕49号)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月调度,强化预算保障,确保年内实现粮食主产省水稻、玉米、小麦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益保险全覆盖,稳定种粮农民收入,保障主粮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有序开展甘蔗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益保险,进一步完善保险方案,优化赔付机制,加强承保理赔管理,提高农民种植甘蔗的积极性。黑龙江省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扎实开展大豆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益保险试点工作,结合当地农业保险工作实际,尽快确定试点县,指导试点县做好承保机构选择、保险条款设定、保费补贴审核、绩效评价等工作。从而帮助提高我国豆油的自给率。

五、推进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省级丛者贺财政部门要指导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因地制宜,稳步开展本地优势农产品保险,

相关问答:创业基金贷款条件

创业基金贷款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借款人的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是我国的合法公民,并持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在贷款当地有固定居住的地址;

3、借款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行业许可证;

4、借款人创业渗派的项目符合相关规定;

5、借款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6、借款人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是用来启动创业项目的;

7、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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