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产带抵押过户流程
一、房产带押过户是什么意思?
房产带押过户是指二手房产在不解除抵押状态下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拆分理解如下:
1、带押过户只针对二手房产而言;
2、二手房产当前存在抵押,有未结清的贷款;
3、卖方无需提前结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过户给买方、买方再次抵押并申请新的贷款;
4、带押过户办理的相关登记手续主要指卖方抵押权变更登记、买方抵押权首次登记手续;
5、买方贷款资金发放到专用监管账户、结清卖方住房贷款后,再及时办理注销抵押权变更登记即可。
总结,房产带押过户就是带着抵押状态完成过户,卖方无需提前结清贷款,买方可同时贷款购买该套房产,房产过户至买方名下,抵押权人由卖方贷款银行变更至买方贷款银行,一并办完。
二、房产带押过户的笑扰粗相关说明
1、办理条件
(1)卖方未结清的房贷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性贷款或组合贷款;
(2)卖方出售的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允许上市交易,原贷款抵押权登记已办妥;
(3)卖方出售的房产未被设定其他抵押,未被查封或被其他行政手段限制;
(4)买方需要按揭购买该套房产,申请新的住房贷款;
(5)买卖双方的承办银行支持跨行办理带押过户,买方贷款银行要设立资金监管账户。
2、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向支持办理“带押过户”贷款的银行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2)银行受理审批,审批通过后与买卖双方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3)原房屋抵押权人、买方贷款银行、买卖双方及时去房管局办理交易房屋过户、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首次碰镇登记等手续;
(4)买方贷款银行在收到过户、抵押登记的相关材料后,将贷款资金发放至专用资金监管账户,监李陪管账户中同时含有买方支付的首付款;
(5)释放监管专用账户中的资金,先用于结清卖方剩余贷款本息,再将剩余资金转给卖方指定账户,并及时办理注销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
Ⅱ 房产带抵押过户流程
“带押过户”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买卖双方达成买卖意向,就交易的房产达成一致,并取得抵押贷款银行的同意。随后,须与贷款银行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同意二手房“带押过户”,银行发放买方贷款后优先代偿还卖方贷款余额。
买袭御方申请的贷款由银行审批后,将买方首付款与银行发放的贷款资金一并存入监管专用账户;接着,买卖双方共同前往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即二手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申报纳税、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抵押权登记手续。
最后,资金监管方释放监管专用账户中的资金,按约定代为稿告划转结清卖方剩余贷款本息,办理原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再将剩余资金转给卖方指定账户。
“带押过户”的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与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二种是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通过借新贷、过户后还旧贷,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卖方贷款结清后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三种是抵押权变更模式,通过抵押权变更,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约定抵押权变更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拍敬岩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以及变更登记。
Ⅲ 房子抵押贷款期间可以过户吗
房子抵押可以过户,但有一定限制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1、房子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1)当事人未约定禁止转让:转让合同有效的,受让人能取得房子所有;
(2)当事人约定禁止转让,但约定未登记于不动产登记机构:转让合同有效的能取得物权;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受让方;
(3)当事人约定禁止转让,且约定有登记于不动产登记机构:转让合同有效的不能取得物权;这种情况下,没有抵押权人的配合,也无法办理过户登记;
2、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3、经过抵押登记的不动产进行转让的,应当将该不动产上的抵押登记告知受让人。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Ⅳ 房产有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可以过户吗
法律分析:房产证有抵押贷款,房屋不能过户,当事人应当先办理房产证解押手续后再进行过户。根据我国《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房产过户的程序: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Ⅳ 抵押的房产如何过户
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上家先还清银行贷款后拿出《他项权证》后到房地产交易敬旦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二是办理银行转按揭手续。由于转按揭对贷款人的审核比较严格,因此相比之下第一种先还贷的办法手续简单,时间较快,所以采用的人较多。
采用第一种方式还贷的,一般房东的自有资金并不宽裕,会要求买受方用一部分房款帮其提前还裂稿雹贷。这时,作为买家一定要把握好以下几点:督促房东敲定预约还款时间,交钱时立定合同,并且查明什么时候能拿到《他项权证》,取得《他项权证》后尽快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后七日左右方可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为防止房东收受首付后挪作他用,买家可要求房东先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再在银行规定的还贷当天与房东一同到银行,将首付直接划给房东的贷款账户,让银行当即划走首付用于归还贷款。买家也可以选择将钱款先期打入具备资质的专业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开具本票后陪同房东在预约还款当日赴银行进行还款。
购买抵押房产过户,防人之心不可无,在购买抵押房时,要想顺顺利利过户,不得不多个心眼。先把银行贷款还清,注销抵押贷款,才能进行正常过户。签协议,法律上不支持这样操作。可以找中介公司,支付一定手续费让中介垫资进行解贷,这样可以过户到对方名下,对方在进行按揭换中介公司资金。抵押中的房产若要办理过户有四种方法
方法一: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首先达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待卖方付清银行贷款后,买方才可以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在根据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完成过户。
方法二: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方法要征求银行的同意。
1、若银行能够同意产权变更,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银行会出具证明,在房屋已设抵押权情况下办理变更登记。此时,买卖双方可以向银行借出房产证,然后携带银行出具的证明、房产证、权属变更协议、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相关房产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顺利完成房产过户。
2、若银行不同意变更,买卖双方需要按照方法一进行过户。先向银行赎楼,即先将欠银行的钱还清,如果业主自己资金不够,可请担保公司为你赎楼,赎楼后可过户。
方法三:赎楼。卖方找担保公司担保然后把余款付清,取出房产证,然后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再由卖方偿还担保公司的借款。
方法四:我国法律不支持签协议过户。若是买卖双方觉得这种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谱的中介公司办理。买卖双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续费让肆帆中介垫资进行解贷,卖方拿到房产证,将房产过户到对方名下,买方再进行按揭还中介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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