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助学贷款需要还吗
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解决贫困学生上学的一种政策性贷款,它可以是无息贷款或者是低息贷款,但是本金或者利息是需要归还的。
Ⅱ 请问贵州学费代偿要求在基层上班满三年,我在基层上班满三年了,但是是在不同县,不同部门,这个可以算吗
算。
办理条件:
(一)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就业)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贷款代偿:
1.就业类型为五类基层服务(就业)项目,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2.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就业)年限满5年或以上;
3.在校期间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能申请。
4.特别提醒:2006-2008年毕业,但首次就业时间为2009年以后的(含2009年),需工作单位出具首次工作时间证明,并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年下基层服务(就业)的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1.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就业)年限满3年或以上;
2.贷款毕业生没有逾期还款记录;
3.2018年申报下基层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务期满三年的时间界定为2018年9月30日以前;
(2)助学贷款在贫困县工作三年不用还吗扩展阅读:
不符合补偿、代偿的对象:
按照《黔教办助函〔2018〕81号》最新精神:根据基层就业形势和基础设施等变化的实际情况,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我省最贫困、最需要人才的艰苦边远地区就业,以下几类人员不再属于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范围: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省属高校毕业生;
中央部属院校、省外非部属高校、各市(州)高校到我省基层就业、服务的省属高校毕业生;
2005年以前毕业的省属高校毕业生;
2006年-2008年到基层参加五大项目无贷款的;
2006-2008年毕业参加“五大项目”下基层服务,超过毕业生就业过渡期两年就业的省属高校毕业生;
工作单位为私营企业;
在我省经济发达大中城市区域贵阳市六城区(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遵义市两城区(汇川区、红花岗区)就业的省属高校毕业生;
在新成立的县级区域,如:黄果树管委会、百里杜鹃管委会,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大学城、职教城所属高校、中职学校、高中学校等属县级及以上的直管单位就业的省属高校毕业生;
艰苦行业非一线工作的文职人员(会计、办公室人员、记者、销售人员等)。
Ⅲ 生源地贷款毕业后回生源地工作还需要还款吗
需要还款的,只要是贷款就需要按时还款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以下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Ⅳ 有“在贫困县工作满三年的四川省属高校毕业生可退大学学费”的通知吗
有这回事。但是要满足一下条件。
请看以下文件:
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暂行办法
川财教[2009]184号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精神,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边续服务满三年及以上的,省政府对其学费按一定标准给予奖补。学费奖补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厅安排。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省属高校是四川省省级部门所属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以及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成人高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高校毕业生是指上述学校2009年春季学期(含)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己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艰苦边远地区是指《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中规定的我省12个市州的77个县(市、区),具体是指: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
绵阳市:平武县、北川县;
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
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
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
宜宾市: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
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
达州市:万源市、宣汉县;
雅安市:荥经县、石棉县、天全县、汉源县、芦山县、宝兴县;
凉山州: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普格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盐源县、甘洛县、雷波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美姑县、木里县;
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九寨沟县、马儿康县、松潘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泸定县、康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道孚县、炉霍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巴塘县、乡城县、雅江县、甘孜县、稻城县、得荣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基层单位是指上述区域内县以下(不含县本级、城关镇)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
(一)乡镇机关、中小学校、农(林、牧、渔)场、农技推广站、畜牲兽医站、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站等;
(二)工作现场地处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和地方国有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连续服务是指毕业生首次就业单位为上述边远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并连续不间断服务满三年(按对年对月以日计算)的情形。
第八条
政府学费奖补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的应予扣除),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不同学制毕业生的学费奖补计算年限,以其实际学制年限为准。
第九条
政府学费奖补款在毕业连续服务满三年后,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一次发给毕业生。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指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发放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尚未完全归还的,优先偿还贷款余额,结余部分发给毕业生;当奖补款小于贷款余额时,全部用于偿还贷款。
第十条 政府学费奖补的申请和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连续服务满三年后,向就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递交《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政府学费奖补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
政府学费奖补申请和审批每年集中办理一次。个人申请应于该年8月31日以前提交。提交申请时应附送以下补充资料:
1.确认就业关系成立的文书(如: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聘用录用文件等)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县(市、区)教育局对申请表和附送资料进行审查,于9月15日前汇总上报市(州)教育局;市(州)教育局审查后,于9月30日前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市县两级汇总报表式另行制发)。
(三)省教厅通过毕业生所在高校对毕业生的学费交纳情况和助学贷款余额情况进行审查核实,于10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各市(州)教育局批复获准学费奖补的毕业生名单和奖补金额,同时抄送省财政厅和在关高校。
各市(州)教育局收到批复后,应转批复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省财政厅根据省教育厅的批复文件,按将补资金的不同归属,于11月30日前分别按以下方式拨付资金:
1.凡属应当归还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由省财政厅向有关各高校下达支出预算并拨付资金,由高校向助学贷款经办办理代偿,经办银行收到代偿资金后,应相应核减该生贷款余额,并出据还款手续。
对学费奖补胜于代偿助学贷款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州)的批复,以书面方式通知毕业生本人。
2.凡属应当直接发给毕业生本人和应当归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由省财政厅向有关市(州)和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下达支出预算。经逐级下达到县级财政后,由县(市、区)教育局支付给毕业生本人或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办理代偿。具休发放支付手续,由县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各省属高校、各有关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学费奖补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财政制度和本办法各项规定,确定学费奖补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等。
第十二条
学费奖补的申报、审批、拨付、发放工作,接受审计和纪检监察机关以及上级财政、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解释。
附件: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政府学费奖补申请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九年九月四日
Ⅳ 助学贷款在几年之内是没有利息的
6年
助学贷款需要在学生毕业之后6年内还清,因为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若是欠五年没有还本金的话,第六年需要一次性还清本金的,助学贷款规定贷款期限是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1、助学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借款学生剩余学制加15年(不超过22年),毕业前五年可以不还本金,从6年开始需要还本金,但是毕业之后产生的利息每年都需要按时还掉。
2、助学贷款学生从毕业之后到还本金的这段时间,可以只还每年产生的利息就行,不过也可以选择提前还掉本金的,这样就不会继续产生利息了。
拓展资料
一、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三、借款学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应与银行确认助学贷款还款计划。毕业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助学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还贷。学生在校期间,助学贷款的利息100%是由财政贴息,也就是说借款学生只有在校期间助学贷款是不需要自己付利息的,当学生毕业以后两年内只需要支付助学贷款的利息,从第三年开始才需要支付助学贷款的本金与利息。
四、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读大学时申请助学贷款,是等到毕业再还的。而毕业之后还款是有一段时间的还本宽限期的,在还本宽限期的时候还款就只要交升咐伏本金即可,无需交利息。
至于还本宽限期的具体期限,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在2020年7月颁布的《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里有提到,将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到了5年。
也就是说,学生在毕业后,五年内还款是不需要交利息的,只还本金就行了;等到毕业五年后,再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至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则由财政全额贴息。
而关于助学贷款的利率,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都是按照同期同档次的LPR报价减30个基点数(一个基点等于0、01%)来执行的。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则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不清楚自己网黑大数据情况的,只需要搜索:贝尖速查,点击查询,输入信息即可简链查询到自己的百行征信数据。不过随着百行征信的成立,以后几乎网贷逾期都会影响个人信用,大家借钱时一定要注意量力而行。
(5)助学贷款在贫困县工作三年不用还吗扩展阅读:
助学贷款毕业后利息什么时候还?
办有助学贷款的学生在6月份毕业后,将从当年的9月份开始计息,然后当年的12月20日是首个还款日,借款学生需要在12月15日前还款进去(充钱进助学贷款专属支付宝账户,到了还款日当天系统会自动进行扣款)。
而大家需要注意,因为助学贷款提供有还本宽限期,为期五年,所以在毕业后的头五年借款学生只用偿还利息即可,暂时无需归还本金,等到五年还款宽限期过去,借款学生再按合同吵携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逐期偿还贷款本息。
而若是想要提前还款,那是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申请的。1到10月的1到10号期间均可提出申请,11月则无法申请提前还款。
而无论是提前还款,还是到期还款,只要保证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按时还上,避免出现逾期情况就行了。
大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为宽限期,助学贷款没有利息,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1.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由政府主导,政府补贴。大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享受免息优惠政策。1%的借调学生在留校期间获得政府补贴(即借调学生在留校期间和毕业后两年内无需支付自己的利息)。但借款人毕业后两年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借款人本人全额支付。
2.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如果贷款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可采用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学生贷款利率为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3.每月2日,银行从借款学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除贷款本息。
4.学生无需向银行申请,即可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
5.贷款学生毕业后一年内可向银行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包括调整还款方式。
拓展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政策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级基准利率,不浮动。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按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2、学生贷款利率为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两者都是一样的。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生源地贷款的最长还款期比国家学生贷款的最长还款期长。简言之,总的本金和利息要比学生贷款高。平时,还款压力比国家助学贷款更大。
3、生源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新生和学生及其入学所在县户口发放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