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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3-09-06 19:46:46

1. 银行房地产贷款“红线”划定,房地产贷款占比最高不能超40%

涉房类贷款占比有了明确限制。

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设置主要是针对银行投向房地产的借贷设置“安全边界”,避免信贷资源流入房地产进而增加金融体系脆弱性,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资产负债,让更多资源流入实体经济薄弱环节和战略新兴产业,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根据银行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共分为5大档,每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其中,六大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为第一档,两个上限分别为40%和32.5%,在5档中最高。

五档两上限,最高上限为40%

所谓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对记者表示,从占比限制上看,房地产信贷集中度政策将利好大行,目前大行房地产贷款占比均未达到该上限。从各档银行整体来看,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压力不大,且政策设有较长的过渡期,对2021年房地产信贷融资影响中性,预计2021年全口径房地产贷款增量将达6万多亿。

差异化管理,设置2至4年过渡期

值得一提的是,在设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监管层并未采取“一刀切”方式,而是差异化管理。《通知》表示,为体现区域差异,确定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有适度的弹性,同时,管理制度还设置了过渡期,以保证政策的平稳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要求为,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周茂华对记者说,这种差异化管理充分考虑了金融机构资产体量、机构类型、存量房地产贷款等因素,也综合考量了我国国情,市场业务现状、机构承受力等,进一步确保房地产和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另至于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的影响,央行、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总体而言,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2019年以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就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开展了广泛调研,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相关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

“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央行、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

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个别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差异化处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此外,对于近期市场颇为关注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是否纳入监管,《通知》称,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目前,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

同时,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

2. 房贷比例新规

法律分析:中资大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中资中型银行对应数比例分别为27.5%、20%,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的对应的比例分别为22.5%、17.5%,县域农合机构对应的比例分别为17.5%、12.5%,村镇银行对应的比例分别为12.5%、7.5%。

第一档中资大型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

第二档中资中型银行包括招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进出口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和渤海银行。

第三档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有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

第四档是县域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第五档是村镇银行。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二、本通知所称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以下简称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以下简称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开发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参照执行。

四、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对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确定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3. 房贷新规来了,监管明确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这对房价会有何影响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机制属于长效机制,旨在防止房地产贷款在银行体系全部贷款中的比重偏离合理水平,防范风险敞口过于集中,并不是禁止相关业务开展。

为制度平稳有序推进,《通知》明确了过渡期,对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进行了设置。上述通知称,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部分房贷利率迎来重定价日

除了房贷收紧外,2021年1月1日起,部分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迎来重定价日。2020年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经历两次下调,选择以LPR定价的购房者,月供将在2021年发生变化。

新发放的房贷2019年10月平稳切换为LPR定价后,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也在2020年3月至8月顺利启动。不论选择固定利率,还是LPR定价,客户有一次选择权。对于未自主转换的存量房贷,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多家银行在8月底前进行了批量转换,统一转换为LPR定价。

2020年5年期以上LPR经历两次下调,已降至4.65%,较2019年末累计下调了15个基点。这意味着,在2021年1月1日重定价日时,部分购房者可享受这15个基点下调所带来的月供减少。

经测算,不论原来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10%,还是打九折,假设贷款10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约定每年1月1日为重定价日的购房者,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减少八九十元的月供。

4. 2021房贷政策

2020年12月31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手颁布了一条关于房贷的重磅政策。而且,自2021年1月1日起直接实行。这是自房地产领域“三条红线”融资新规后的最重磅规定,且没有给任何过渡期。

1、这个规定的全称是《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主要目的是对银行业房地产贷款进行集中管理。按这条新规,以后银行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均有上限,不得突破。文件的附件中,给出了极其明确的比例限制。

根据《通知》,两部门根据不同银行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成5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具体来看:

第一档也就是中资大型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邮储6家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

第二档也就是中资中型银行,包括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以及资产规模较大的几家城商行如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等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20%。

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包括除了第二档以外的城商行、民营银行以及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占比上限分别为22.5%和17.5%。

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占比上限分别为17.5%和12.5%;

第五档为村镇银行,两项贷款的占比上限为12.5%和7.5%。

(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1、银行系统中的贷款比例作出限制的原因

央行公告中提出“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2020年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的讲话,也曾提到了中国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的依赖和集中度。

按郭主席的说法:中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而且这些仅仅只是银行体系内的贷款,那些房企自行发行的债券,融资的股权,已经信托等影子银行的资金,均不在这39%里面。

还有很多人,直接用经营性贷款去全款买房,这其实也算房价,只不过在表内看起来像发给工厂企业的经营性贷款而已。加上这些七七八八的表外贷款,房地产贷款会占到我国金融体系的40~50%左右。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比例,真正的半壁江山。过去世界上总共产生了130多次金融危机,其中100多次和房地产有关。

最近的一次,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起因是房地产。日本金融崩溃,起因也是房地产。所以郭主席将房地产定义为我国金融风险最大的“灰犀牛”。先搞了一个房企融资的“三条红线”,如今又开始限制整个银行体系的贷款上限。半壁江山实在太高了,哪怕是39%也很高。

所以现在规矩改了,直接通过放贷上限来压制全体金融系统。和现状比,压的不多,因为房地产贷款占中国金融体系的比例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不能动,不敢动。但这是首次以行政令的形式颁布贷款占比红线,给各银行都戴了一个紧箍咒。防范银行过多的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或出现一些不符合贷款要求的做法,比如近两年很火热的首付贷。

2、LPR影响

LPR是由我国18家报价银行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贷款市场供求、信用溢价所报出来的结果。18家银行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其他数据平均构成LPR数据。

按照新规定:“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这意味着从2021年1月开始,住房贷款利率更多地将由市场机制决定,和2020年、2019年的利率形成机制有了不同。

自2021年开始,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如果转为固定利率,未来贷款利率就固定不变了;如果转换为LPR,贷款利率会随着市场利率变化。根据新通告,今后贷款浮动利率将参照LPR,其定价模式为:房贷利率=LPR+固定点差(固定点差可能为负数)。

12月21日,最新数据显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维持3.85;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维持4.65%。由于2020年12月的LPR相比2019年12月的LPR下降15个基点,若购房者的房贷利率转换日定在每年的1月1日,则从2021年1月月开始,房贷利率将降息15个基点,个人住房贷款者月供还款将减少。根据“房贷利率=LPR+固定点差”的计价模式。

举例来说:假设一个人在2019年10月8日之前,向银行按揭了30年期的100万房贷,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那么实际利率为5.39%(4.9%×1.1)。

但如果转换为浮动利率,其固定点差(0.59%)=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5.39%)-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4.8%)。

换言之,在往后的日子里,他的的房贷利率定价公式为:房贷利率=LPR+0.59%;在2020年,利率保持5.39%不变;但从2021年开始,即可享受利率下行的优势。现在,2020年12月五年期以上LPR降低至4.65%。那么2021年的利率就为5.24%,相比转为固定利率下降0.15个百分点。

在利率下降的情况下,如果这个人选择等额本息还款,他每月会比之前少还多少钱呢?如果实际利率为5.39%(4.9%×1.1),他过去每月需要还银行贷款5609.07元。2021年的利率变为5.24%,相比固定利率下降0.15个百分点之后,他每月需要还款5515.84元。每月减少还款93.23元。

当然,个人如果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那么2019年1月1日-2049年12月21日间利率均为5.39%,每月还款就是固定不变的。和世界许多国家相比,我国当前利率较高,回旋余地较大。从长期来看,LPR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这样,那么房贷利率还有望再降低,贷款购房者未来还有希望再减少利率支出。

通知给银行设定了关于房贷规模的“两道红杠”:第一道红杠,是“房地产贷款占比”,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第二道红杠,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是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

央行通知给出了“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计算公式:值得一提的是,这两道红杠以后,对普通购房者而言:意味着以往“小银行”通过更“灵活”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拓展该部分业务的空间将受到限制,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资格等方面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我们个人住房贷款,一般每月还贷额度最好不超过家庭收入的30%,这被视为一个家庭财产的“安全线”,如此能保证个人月还款后的正常家庭生活开支;7大国有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最高,达到总贷款的32.5%。说明央行也把国有银行“总贷款的30%”附近,视为一个国家“住房金融”的安全线。

5. 重要信号!2021开年,央行发布“限贷令”,楼市正酝酿剧变

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每次到了年底的时候,银行的贷款额度就会变少,而每年的一月份几乎是一年当中银行房贷额度最充足的时候,所以很多购房者都是等到元旦之后才拿到了银行的放款。但是,对于2021年的房地产来说,伴随着“限贷令”的出台,情况可能要发生一些变化了,打算买房的应该留意。

01

2021年刚开局,央行、银保监会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强调从2021年1月1日起,要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所谓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就是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央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央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如果超过了规定的上限,则设置2-4年的调整过渡期。

注意,这份“限贷令”主要强调了两个部分:一个是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另一个就是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也就是说,新规下,未来这两个部分的贷款都要符合监管部门设定的“上限”。那么,贷款的上限在哪呢?根据新规看,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一共分五档:中资大型银行分别是40%和32.5%;中资中型银行分别是27.5%和20%;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分别是22.5%和17.5%;县域农合机构分别是17.5%和12.5%;村镇银行分别是12.5%和7.5%。

不难看出,虽然已经经历了四年多的房地产调控,但国家对流入房地产行业的资金监管不仅没有放松,反而继续收紧了。根据“新规”来看,其中的规律显而易见,规模越小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的上限就会越低,而规模越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则相对要宽松一些。因此,可以预见的是,由于“小银行”的房贷额度空间有限,所以未来在房贷利率、房贷审批等方面的管理可能会趋于更加严格。对此,购房者应该留意。

02

2021年刚刚开局,为什么央行、银保监会就要针对房地产贷款“放大招”呢?其实,答案很简单,理由有三点:

一、抑制房地产泡沫,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长期以来,房地产吸引了大量资金流入,导致房地产贷款占比越来越高,甚至捆绑了整个金融体系。日前,郭树清撰文表示,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此外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所以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要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

实际上,从全球范围内来看,近一个多世纪以来,在130多次金融危机中,其中100多次都与房地产有关。显然,国家出台“限贷令”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抑制房地产泡沫,防范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优化信贷结构,引导资金流向实体行业。 房地产贷款占比越来越高,无形中挤压了实体行业的资金供给和发展空间。对房地产贷款设置上限,自然可以防止各类资金大规模流入楼市。与此同时,对于银行来说,在房地产贷款达到上限后,如果想要继续发放房地产贷款,就必须做大分母,也就是必须做大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其中就少不了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贷款。

比如,中资大型银行想要新增30亿元的房地产贷款,那么就必须至少增加45亿元其他贷款,这样才能使得房贷比例控制在40%以内,从而达到监管的要求。因此,房地产“限贷令”的出台,意味着未来新增贷款将会更多地流入实体行业,从而可以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支撑制造、 科技 、三农、小微等领域的发展。

三、落实房住不炒,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根据以往的经验,房地产市场每次升温的背后都离不开炒房客、开发商和大量资金的推波助澜。房贷“新规”下,通过对房地产贷款设置上限,不仅可以收紧投资炒房客的资金来源和途径,降低房地产市场再次被炒作和大幅升温的可能,而且还可以进一步抑制开发商和居民的杠杆率过快增长,从而起到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推动房地产市场 健康 稳定发展的作用。当然了,杠杆降低了,居民负债少了,房价走向平稳了,从长期来看,还有助于摆脱对房地产行业的过度依赖,构建国内大循环。

03

众所周知,在这三四年里,央行、银保监会等一直都在加强对资金流入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力度,多次要求压降房地产贷款的占比,所以对不少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基本都能满足监管部门规定的上限。比如,根据机构统计,目前像工行、农行、邮政等银行甚至都低于监管部门设定的上限,也就是说额度还没用完,不仅不用压缩,反而还有继续提升的空间。退一步来说,即便是超出了监管部门规定的上限,根据新规要求,接下来还有2-4年的调整过渡期,所以短期内不会带来太的影响,所以绝大部分银行都能平稳落地。

但是,从长期来看,“限贷令”的出台,或许意味着房地产正酝酿剧变。关注房地产的朋友应该都知道,此次的“限贷令”,是继“三道红线”融资新规后,国家针对房地产信贷政策再次发布的重要新规。仔细观察可以发现,“三道红线”是在资金需求端进行管控,而“限贷令”则是在资金供给端进行管控。虽然方式不太一样,但调控的逻辑是完全一致的,就是一边抑制需求,一边控制供给,然后防止资金大规模流入房地产市场,从而“熨平”这些年房地产行业不断扩张带来的副作用,促进房地产平稳运行,推动实体行业的不断发展。

最后总结: 继“三道红线”融资规定之后,国家再发“限贷令”,这标志着楼市调控正在从短期的调控措施向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快转向,同时也意味着房地产行业的现金流将会变得越来越“珍贵”。显然,对于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来说,信贷就是楼市的“七寸”,一旦失去了宽裕的资金助力,开发商拿地就会偏向于保守和谨慎,投资炒房客就会告别盲目和狂热,高房价也就会慢慢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最后,笔者想对普通购房者说,在房地产市场继续企稳,房子不断回归居住属性的大趋势之下,盲目负债开始变得越来越不明智了,所以如果不着急买房可以先等一等。过去一年的经历也告诉大家,与高负债买房相比,手里掌握一定的现金流至关重要,不要让房子成为了生活的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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