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一、贷款用户先向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提交所需资料。
二、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的评审。评审的时候,需要两方面的,一方面是信用评估,一方面是抵押物评估。对担保中心的担保资格进行审核。
三、双方当面签定合同。
四、把所有的资料,转到经办的银行。
五、具备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贰』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步骤是怎样的
编者按:经常有朋友问,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是怎么回事,到底要怎么办呢?事实上,许多购房者对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都不清楚。有必要进行一次知识的普及,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解说。相信会对你有帮助。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自住房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贷款。借款人贷款时必须提供贷款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管理中心有权依法处分其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4)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7)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20%;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40%;(8)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3、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几种担保方式?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三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选择其一:(1)以所购房屋为抵押提供担保;目前,以该种方式为主。(2)以借款人或第三方名下的国债、国库券(国家规定不可质押的除外),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的质押担保;以有价证券和定期储蓄存单担保的,按银行规定的额度质押。(3)第三方保证担保。
4、夫妻间任何一方以第一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协议),是否会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双方都符合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条件的,不会影响(但借款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买受人);如仅一方符合,购房合同(协议)上的第一买受人必须以符合条件的作为借款申请人。
5、什么叫做按时足额缴存?
答:按时足额缴存是指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发生漏缴或未缴的现象。之所以将它作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是因为单位能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该单位履行义务的意识较强,职工收入稳定,偿还贷款有保障。
6、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其月还款额不得超出家庭月收入的50%。二手房房龄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龄在10-20年的,贷款最高成数为6成。在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同时,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系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09年暂定为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7、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有哪些规定?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得超出自申贷之日起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购买房龄不超过20年的(房屋竣工年限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二手房、自(翻)建住房,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且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
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目前利率是多少?
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期年利率3.33%,6-20年期年利率3.87%(自2008年12月23日起执行)。
9、购买商业用房或装修住房能否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不可以。必须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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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北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业务操作流程
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偿还过程中,可以申请办理还款账户、借款人、抵押人、延长贷款期限、所购房屋(抵押物)变更。
一、变更还款账户
借款人如因还款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公积金APP、北京通APP或至任意一个贷款经办部门柜台变更还款账户。
(一)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变更还款账户
对于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的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委托建行发放的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贷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选择“我的贷款”—“申请贷款变更”—“还款账户变更”录入新扣款账号并确认后提交。
(二)通过北京公积金APP变更还款账户
对于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的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委托建行发放的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贷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办理),登录北京公积金APP,选择“服务”—“还款账户变更”功能,录入新扣款账号并确认后提交。
(三)通过北京通APP变更还款账户
对于已在“北京通”APP实袭袜卜名认证的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委托建行发放的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贷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办理),登录北京通APP,选择“公积金”—“还款账户变更”功能,录入新扣款账号并确认后提交。
(四)至贷款经办部门变更还款账户
在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委托建行发放的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贷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办理),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名下符合还款银行扣划要求的新还款卡或存折,至管理中心所属的十个远郊管理部、贷款中心及受托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代办点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提示:对于借款申请人编号为G或Z开头的贷款,申请人为借款人之一即可;对于借款申请人编号不是G或Z开头的贷款,申请人为已预留还款账户的借款人。
二、借款人、抵押人、延长贷款期限、所购房屋(抵押物)变更
借款人在贷款偿还过程中,如发生离婚、死亡以及失业等意外变故,无法按借款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需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贷款期限等相应事项进行变更的,在贷款正常偿还的前提下(即贷款在逾期状态下无法办理),可于还款日之外的工作日(委托建行发放的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贷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办理),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至贷款业务柜台提出相应变更申请。
第一步 准备所需材料及办理注意事项
(一)借款人或抵押人变更所需材料
1.借款原申请人(抵押人)及新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婚姻关系证件(已婚或离异者提供)原件;
2.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其他材料:
(1)借款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和确认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的离婚协议原件(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原件);
(2)借款人死亡的,提供死亡凭证原件、确认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且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证书》原件(经法院宣告死亡的,提供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原件)。
提示:对于贷款担保方式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若借款人不变,只是贷款所购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化,相关手续应到担保中心办理。
(二)延长贷款期限所需材料
1.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婚姻关系证件(已婚或离异者提供)原件;
2.其他材料:
(1)借款人失业的,提供失业登记凭证原件;
(2)借款人收入明显下降的,提供近三个月工资银行流水记录凭证原件;
(3)借款人患重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提供医院诊断书及医疗费收据原件。
提示:借好早款人申请延长后的贷款期限须在政策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范围内。
(三)所购房屋(抵押物)变更所需材料
1.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婚姻关系证件(已婚或离异者提供)原件;
2.售房人出具的换房相关凭证以及新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提示:1.对于借款人因购买一手房而办理的贷款,在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前,如因换房等原因,可以提出变更抵押物申请。2.对于贷款担保方式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贷款所购房屋发生变化,相关手续应到担保中心办拍穗理。3.抵押物变更后的房屋售房人与原房屋售房人必须一致,并且变更后贷款金额、年限不允许变更。变更后房屋总价增加的,不再增加贷款金额,差额部分由借款人补齐,并提供相应的房款发票或收据;变更后房屋总价减少,导致贷款余额超过变更后房屋最高可抵押值的,借款人需提前偿还差额部分贷款。
第二步 提出变更申请
(一)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提出变更申请
对于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的借款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选择“我的贷款”—“申请贷款变更”菜单栏中相应的变更功能,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变更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照片。借款人提出变更申请后,中心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与借款人进行沟通核实并告知后续手续要求。
(二)通过“北京公积金”APP办理
对于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的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登录“北京公积金”APP ,选择“服务”—“我的贷款”—“申请贷款变更”菜单栏中相应的变更功能,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变更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照片。借款人提出变更申请后,中心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与借款人进行沟通核实并告知后续手续要求。
(三)通过“北京通”APP办理
对于已在“北京通”APP实名认证的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登录“北京通”APP,选择“公积金”—“申请贷款变更”菜单栏中相应的变更功能,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变更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照片。借款人提出变更申请后,中心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与借款人进行沟通核实并告知后续手续要求。
(四)至贷款经办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对于管理中心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可至管理中心所属的十个远郊管理部、贷款中心及受托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代办点办理变更业务相关手续。
『肆』 北京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四、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五、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六、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七、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