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借名买房如何过户到自己名下 借名买房认定依据是什么
很多人没有购房需求的人群想要买房会选择一些其他的途径,比如说借名买房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了,借名买房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且也要承担风险。那么借名买房如何过户到自己名下呢。
很多人没有 购房 需求的人群想要买房会选择一些其他的途径,比如说 借名买房 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了,借名买房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且也要承担风险。那么借名买房如何过户到自己名下呢,具体的一些过户小常识还是需要消费者们有所了解的。借名买房认定依据是什么呢,来看看相关的内容介绍吧,让大家对这些小常识有所了解。
借名买房如何过户到自己名下
借名买房指的是当事人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现象。有关于借名登记约定的,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名人办理 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支持。
但是以下两种情况属于例外,具体如下:
1、如果该房屋因出名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第三人利益的,那么借名人是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不能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要求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诫命买房具体的过户方式,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进行过户。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 房屋赠与 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之后受赠人就可以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并办理公证以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借名买房认定依据是什么
1、存在借名买卖协议
借名买卖房屋协议的本质是当事人之间对房屋所有权归属实际出资人的约定,其法律性质是房屋所有权信托管理合同。“出名人”作为登记所有权人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借名人”作为实际买房人对登记所有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提起合同之诉。审判实践中,借名买卖协议是认定借名关系成立最核心的基本要件。
2、“借名人”为实际出资人并履行了相应出资
大多数借名买卖关系中,“出名人”只负责付出“名义”,实际出资义务由真正买房人负担。也有部分借名买卖协议中约定实际买房人履行部分出资或者分期出资。虽然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但在审判实践中,“借名人”履行了全部出资或相应出资,是认定借名关系成立的重要基本要件。
3、房屋由借名人实际控制使用
对房屋有 刚性需求 而没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购房的目的主要是居住,而希望通过他人名义购买低价房屋的投机者购房的目的主要是出租。房屋由谁居住或出租,决定了谁对房屋进行实际控制。在审判实践中,“借名人”自行居住房屋或对房屋进行出租取得,也是认定借名关系成立的重要基本要件。
4、重视其他生活常识类辅助性要件
以下事实虽不如上述要件基础,但在审判实践中是处理借名买卖纠纷重要的参考要件,应予以充分重视并综合考虑。一是 房屋产权证书 和 契税发票 原件往往由实际出资人持有;二是房屋 物业费 、供暖费等后续费用一般由房屋实际居住人交付;三是借名人入住房屋时间往往是 开发商交房 时间;四是 房屋买卖 履行过程应符合借名买卖习惯;五是考虑房屋出卖方(开发商)的相关证明。
关于借名买房如何过户到自己名下这个问题,借名买房是当事人以他人的名义购房,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的一种现象,这种情况的具体过户方式还是有不同方式的,具体流程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名买房认定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认定依据大家可以多了解一下,如果想要借名买房的话这些相关的内容一定要考虑到。
⑵ 用亲戚的名字贷款买房如何过户给自己
法律分析:1、过户可以选择赠予。
2、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3、赠予方式有以下的两种情况:1)、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2)、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4、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3)、办理公证。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书(窗口提供)。(2)原房地产产权证。(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⑶ 房子过户还有贷款怎么办
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转按揭,也就是通常 所说的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将个人的住房出售 或是转让给第三方,然后在申请办理个人住房 贷款的变更,把借款期限与借款人或是抵押物 都转变更成第三方。 卖方可以采用银行贷款把剩余的贷款先缴清, 再过户缓尘给买房,但必须在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 情况下。
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方法要征求银行的同意。
卖方找担保公司担保然后把余款付清,取出房产证,然后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再由卖方偿还担保公司的借款。
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首先达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待卖方付清银行贷款后,买方才可以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在根据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完成过户。
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方法要征求银行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丛哪册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渗宏期间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