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首套房转给父母再买算首套吗
把房子过户给父母再买房算不算首套,主要要看过户的房子是全款购买还是贷款购买的。若是过户的房子是贷款购买,银行都是有贷款记录的,而大部分地区的银行都是只能贷款不认房,无论你购房时名下有没有房,有贷款记录的都只能算二套房。但如果是过户的房子是全款购买的,过户了再买房就能算是首套房。
购买首套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购房应量力而行
刚需族多数是年轻人,购房时应量力而行,不要盲目追求一步到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的楼盘,尽量选择小户型。
2、不要被房价数字忽悠
面对房子的最终成交价,购房者既要作横向比较,看看其他类似楼盘价格如何,也要结合自己的购房预算进行比较,超出太多的话,可以考虑推迟买房。
3、先了解楼市再买房
房价居高不下,买房可不是儿戏。初次置业者在买房前需要学习了解一些房地产基础知识是必需的。建议购房者在档伍明准备购房之前加强对楼市的基本了解。
4、分析开发商品牌实力
品牌因素,也是买房过程需要考虑到的。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大型房企,房子的行告质量、后期角楼进度、物业管理水平等都有一定保障。
5、购房资金不要一次性投入
开发商为回笼资金,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折扣力度很大。但站在购房者的角度来看,按揭能大大减轻资金压力,这种付款方式显然更灵活。
6、选择户型实用率很重要
户型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居住舒适程度。层高、进深、开间是最直观能了解到的数据。此外,要对比一下各个户型的实用率,买更“实惠”的房子。
7、对周边环境要心中有数
购买现房是“所见即所得”,买期房则不一定。购房者对楼盘周边环境的潜在变化要心中有数,橘枝重点要考察附近是否有制造“三废”的工厂或其它污染源。
8、不要冲动下定金
买房下定金时不要冲动,要明确所购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格;明确签正式买卖合同时间、定金数额、交付时间以及定金返还形式。
9、合同签订看仔细
如今购房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潜在风险很大。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进行购房合同的签订时,可请律师办理或给参考意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㈡ 购买的首套房过户给父母后,再买房算二套吗
如果第一套房有贷款,那这个就算二套房了,没有贷款,就算首套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
1、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房子过户父母再买贷款扩展阅读:
据媒体报道,中国建设银行以“户”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即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已通过银行贷款买房,另一方再贷款买房的将被视为“第二套房”。
交通银行表示,将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即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已通过银行贷款买房,另一方再贷款买房的仍被视为“第一套房”。
对于曾经贷款买房的借款人,如果还清了此前的房贷,再次贷款买房的仍可被视为“第一套房”。光大银行也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
有专家指出,“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不统一,可能使购房者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活动空间”来规避“房贷新政”的调控作用,比如购房者可以用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等人的名义购买住房,还可以通过先全额付款再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买房操作。
这样一来,“房贷新政”可能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正是为了保持政策的严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央行、银监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
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既符合现实又有利于强化调控
《补充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应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住房贷款的次数。
央行、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从中国国情出发,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比较合理,而且也符合我国夫妻财产共有的法律规定,这样既与我国家庭现实一致,又有利于严格执行《通知》的规定,强化宏观调控。
考虑到“家庭”的成员构成有很大区别,《补充通知》特别明确,作为认定借款人住房贷款次数标准的“家庭”成员范围仅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既抑制以贷炒房,又满足居民改善住房的合理需求
《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央行、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类借款人须还清前期贷款,还须提供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为此,建迅差设部将于近期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
商业银行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户籍证明等材料,确定其是否能够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余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这样,既可抑制不合理的需求(包括以贷炒房),又可满足居民改链昌伍善住房条件的合理需求。
专家认为,实践中由于情况复杂,《补充通知》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具体情况,在“第棚或二套房”认定上或许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细节分歧和特殊情况,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监管部门相关《通知》精神予以进一步细化。
㈢ 把名下房产过户给父母再买房算首套吗
法律分析:这要看过户的房子是全款还是贷款。如果是贷款的话,在银行都有记录的。很多地区的银行只认贷不认房,即使你过户了,也是二套房。但如果是全款,过户了,算首套房。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家庭唯一购房常称首套购房,指市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住宅,住房套数特指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不含商业办公等不限购房屋类型。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㈣ 子女把房子卖给父母可以再次贷款吗
最近各大银行房贷利率下降明显。部分地区首套房贷利率甚至已经降至4.4元的%左右,远低于往年。
前几年武汉一些日夜办理房贷时,5.4元房贷利率可达%以上,相当于比前几年低了一个百分点。这个降幅非常大。
但无论房贷利率多低,都与存量房贷无关,还是按照之前的利率定价。
股票抵押贷款有两种定价模型,一种是基于固启枝定利率,另一种是LPR。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股票抵押都是比较高的,尤其是近几年办理的抵押贷款利率,处于比较高的水平。
所以为了降低房贷利息,有些朋友可能会开始想办法,比如把房子卖给亲戚朋友或者过户到父母名下,然后让他们办理房贷,从而降低贷款利息。
如果这个操作可行,减少的利息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我们以100元万为例。如果当初申请房贷时房贷利率是5.4%,30年还完了同样金额的本息,那么现在就是5年,剩余本金92.3万元。
如果客户选择固定利率模式,按照目前的贷款方案继续还款,剩余的25元一年大概需要还款168.3万元。
但如果目前的房贷可以转为新的房贷,按照贷款金额92.3万元,贷款期限25元年,贷款利率4.4%计算,25元年累计本息只需要152.3万元左右,相当于1600万元的利息。这个降低的利率是非常明显的。
这也是在房贷利率下降的背景下,武汉一些日日夜夜打算把房子卖给亲戚朋友,然后重新申请贷款的重要原因。
这种做法可行吗?
理论上来说,父母和子女之间买卖房子是可以的。如果子女把房子卖给父母,只要父母符合条件,一般都可以申请贷款。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种操作的可行性很小。
如果孩子的房贷还在还,但是现在房贷利率下降了,孩子突然想把房子过户或者卖给父母,这显然不符合相关政策的规定。银行会认为这是套现行为,所以很容易被拒绝。
此外,这种做法也有钻监管政策的嫌疑。
因为中国不同时间段采兄弊取的房贷利率不一样,所以有时候房贷利率比较高,这是出于房价控制的目的。如果武汉的任何一个日日夜夜都可以随便通过买卖房屋来规避房贷利率管制的效果,那么管制政策就形同虚设。
所以综合各种因素后,孩子即使把房子卖给父母,再申请贷款,也很容易被银行拒绝。
银行贷款的申请条件是有严格规定的,并不是武汉任何一个日夜都可以随意向银行申请贷款的。
即使武汉的一些日日夜夜可以把房子卖给父母,然后通过内部银行关系申请贷款,但是父母是否符合银行的房贷申请条件就不好说了。
一方面,银行在审核房贷时会看购房者的资质。如果父母不符合当地购房条件,是没有办法完成过户的。
即使父母符合当地的购房条件,如果现在有房贷,或者之前已经买房,也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二套房。导致首付比例比较高,对应的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比较少。
另一方面,如果父母年龄较大,银行也不会让他们进房贷。目前很多银行普遍要求在武汉申请昼夜房贷的房龄在65元以内为一年。即使有些银行放宽条件,70元最多不超过一岁,也就是说,65元超过一岁或者70元超过一岁的,一般都很难拿到
如果孩子想把房子过户给父母,有两个途径,一个是赠与,一个是买卖。如果他想申请贷款,只能通过买卖的方式。
但是,出售肯定会产生一些费用,比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如果孩子名下的房产未满5年(有的地方规定是逃房:冠军联赛)或者孩子名悄尘敏下有多套房子,就会产生比较高的税收。
目前,房屋销售的个税征收标准是逃房:当期房屋价格的%或差额的20元%。如果孩子名下是唯一房产,但免税期未满(有的地方是5年),房子刚买时已经增值了1亿元百万,那么需要缴纳的个税就达到2000万元,这可不是个小数目。这个个税甚至可能比新增贷款节省的利息还多,不划算。
所以各种条件综合起来之后,子女很难把房子卖给父母,重新申请贷款也不是很划算。至于要不要经营,要慎重考虑。
看到今年房贷利率下调的新闻,很多人都欣喜若狂,但当仔细解读了相关的政策以后,才发现这只是对于新购房者的优惠,以前已经办理了贷款的购房者是不能再去重新办理银行房贷的。
第一,贷款买房的时候,签约的利率大都是固定利率。也就是说,大家在贷款买房子的时候,签订合同,合同上面就有一个利率,那个利率是固定的,也就是说,合同上面规定的利率是多少后面的利率也同样是多少。每个月需要还的贷款也不会随着房贷市场利率的增减而变化。因为这就是一个契约精神,对于购房者而言,当看到房贷利率下调的时候,就很希望自己可以参与其中,自己的房贷可以减少,但如果房贷利率上调的时候,你是否还愿意参与其中呢。因此,在办理房贷的时候,就会有一个合同,那个合同上面就会明确规定,你所贷款的利率究竟是多少。
第二,房贷利率下调已经贷款的是不参与下调的,更别说重新办理贷款。每一年都会有房贷利率的波动,但房贷利率的上调和下调已经贷款的都是不参与其中的。因为很多房贷在贷款的时候,利率在固定贷款期限约定是不变的,使用的本来就是国家的标准利率。除非是央行的基准利率下调,房贷利率才会下调。一般情况下,央行的基准利率是不会变动的。况且在这一次房贷利率下调,也只是针对的首套房。所以很多购买了二套房甚至三套房的业主想都不要再想这件事情了。连房贷利率下调都没有办法参与,更不要说重新去办理银行房贷了。
第三,房贷是个人和银行签订的合同,重新办理银行贷款,相当于撕毁以前的合同。而之所以会采取合同签约的方式,本来就是为了规避相应的风险。如果你和银行的合同被你主观的撕毁了,那么银行肯定不会再给你贷第二笔钱,也就是说你想要去办理重新贷款,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办理银行贷款的时候,那个合同不仅对银行有约束力,对于贷款者更有约束力。所以任何政策都不会鼓励大家去撕毁已经签订的合同,银行也不会同意这样的做法。
但不管怎么样银行贷款的利率可以降低,对于大多数购房者是一个好消息。但这个政策只对新购房者有好,已购房的人是没有办法享受相应的调息的。
当然不可以。
房贷已经下了,即你所办的商业银行的按揭贷款已经放下来支付至开发商账户。
此时,你和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已经实际履行,而且你所购房屋的他项权利预抵押(办理至银行名下)应该也已办妥(如果是现房,则银行可能已经取得预抵押证),解除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虽然贷款不好变更了,但你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出你所已支付的首付房款,之后每年还可以提取一次不超过当年贷款本息支出总额。
当然,还有一种理论上的可能,即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俗称商转公)。前几年一些地方有过这种政策,但近几年纷纷又都停办了,目前多数公积金中心最多只允许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定期划转归还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