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年银行房贷政策
法律分析:2021年,给银行设了“两道红线”,第一 道红线是“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即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第=道红线是“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 也就是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要求,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通知》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综合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对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
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健全我国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有助于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2. 房地产贷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大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大概占比40%左右,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控制在32.5%左右;中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不超过27.5%,个人房贷不超过20%,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为28.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为19.8%,平均水平低于管理目标限制,但是同样反映一个问题未来向银行申请房贷的要求和审核越来越严。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通知》
四、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对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确定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五、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六、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制定业务调整过渡期内逐步达到管理要求的调整方案,明确向管理要求边际收敛的具体举措。适用于第一档和第二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本通知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将调整方案报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并按季度报告执行情况。适用于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本通知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将调整方案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并按季度报告执行情况。
3. 个人住房贷款大概占银行贷款比例多少
举例:2014年6月底贷款余额53万亿中,共有9万亿是个人住房类贷款,占比大约16.98%。
4. 现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余额中个人住房贷款依旧占据重要地位
是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3月末,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余额为48.09万亿元,其前侍搜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2.29万亿元,占比达到67.1%,依旧占据重要地位,这也说明了我国谈伏楼市的火爆程度,以及人们对于购买房屋的需求和愿望。房地产市场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各行各业都有着深慧历远的影响。
5. 银保监各项贷款占比
银保监各项贷款占比是中资大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根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分为五档,分别为中资大型银行、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中资大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
6. 房贷比例新规
法律分析:中资大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中资中型银行对应数比例分别为27.5%、20%,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的对应的比例分别为22.5%、17.5%,县域农合机构对应的比例分别为17.5%、12.5%,村镇银行对应的比例分别为12.5%、7.5%。
第一档中资大型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
第二档中资中型银行包括招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进出口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和渤海银行。
第三档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有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
第四档是县域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第五档是村镇银行。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二、本通知所称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以下简称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以下简称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开发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参照执行。
四、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对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确定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7. 房贷两条红线指的是什么
房贷领域设立两条红线:
第一条红线是“房地产贷款占比”,指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针对开发商,任何银行放出去的地产开发贷款不能超过总额的15-40%。
第二条红线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针对个人,任何银行放出去的住房按揭贷款不能超过总额的10-32.5%。
从红线设置来看,大中型银行抗风险能力强,审核更严格,最高可以达到40%,对于实力最低,排在第5档的村镇银行,这个比例则是7.5%,相差4倍多。
对于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综上所述,大部分商业银行也都没有超过房地产信贷的红线要求,基本也都在红线范围之内,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房地产整体市场来说,当前的红线政策影响并不会太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