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积金余额可直接还贷款吗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主要是为了买房,也就是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在办理之后,能将账户里的余额用来还贷款吗?❷ 怎么用公积金余额还每月贷款
公积金余额还每月贷款的方法:
1、自动扣除。在申请了公积金房贷之后,借款人可以选择自动扣除的方式来偿还月供。公积金自动扣款是主贷人公积金账户,辅贷人公积金账户,还款卡,三个账户中任意一个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应还贷款本息时,才能成功扣款。只要账户上有足够的余额,就能每月自动扣除需要扣的费用,不需要每个月都设闹钟提醒要还款;
2、对冲还贷。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就是委托银行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里的钱去还贷款月供或者提前还款,冲还贷分“年冲”和“月冲”两种方式。采用年冲方式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部分提前还款,但这种方式是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的,另外每月的月还款额必须自行使用现金归还。采用月冲方式,在每个月冲还公积金贷款的“月应还本息金额”之余,也可以冲商业贷款部分的“月应还本息金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❸ 怎么用公积金里的钱还公积金贷款
一、怎么样用公积金还贷款
用公积金还贷款可以直接到银行申请,目前公积金可以还的贷款有商业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
1、携带你的贷款合同、身份证、还款代扣账户、公积金账户、购房合同等材料到贷款承办银行;
2、在银行柜台上申请公积金还贷款,提交资料,领取《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并加盖银行印章;
3、持《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应手续即可。
申请成功后,以后银行就会从你的公积金账户里扣除公积金用来还款了。
二、提前还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不必先还公积金
对于公积金贷款而言,是不是一定要先将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能申请提前还商业贷款?业内人士表示,只有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才是必须先用来清偿公积金贷款的。如果是其它自有资金,完全可以根据个人的喜好和需求,来决定是先用来还商业贷款还是先用于冲抵公积金贷款。
2、抵押注销
银行人士指出,由于许多贷款人对抵押权比较淡漠,提前还款后往往忘记了去产权部门办理抵押注销,这样贷款虽然还清了,但房屋仍在产权部门备案,会为日后的房屋交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注意银行规定
大部分银行对于提前还款都有要求,有一些银行规定至少要还款一年后才可以申请提前还贷,但也有个别银行表示随时可以申请提前还贷。所以购房者要注意自己办理贷款的银行的具体规定。
三、公积金贷款买房利息怎么算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侍耐数-1]此种还款模式相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劣势在于支出利息较多,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供款的大部分,随本金逐渐返还供款中本金比重增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答档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老举春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❹ 公积金余额可以直接抵扣房贷吗
公积金里面的钱可以直接抵扣贷款,但前提是申请人办理了公积金对冲还款业务,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可以直接提出后续每个月优先用公积金里面的余额还贷款,若是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不够,再从绑定的银行卡里面扣款。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一、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五、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