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子有贷款,离婚怎么过户
离婚贷款房子过户办理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1、可以选择交清全部欠款;
2、可以通过正常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
3、办理房产公证,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我国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法律规定的材料,包括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和房产登记申请书,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房产过户,除法院判决离婚确定房产执行的,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双方共同申请或到场签字。
离婚房产如何过户,主要参照如下流程:
1、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2、办理过户手续。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
(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2)房产交易中心转绘办理;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5)取证。
3、过户手续费缴纳。通常包含契税、印花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工本费。
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过程中有如下注意事项:
1、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并办理房产过户,可以先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并及时处理房产过户事宜;
2、离婚时,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文件,但必须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申请由法院直接判决。如果私下协商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在交易时双方务必都得到场签字;
3、离婚房产转移过户需要由双方共同申请,若一方申请登记,除了要携带上文提到的资料,还应该提交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复印件,需要注意判决书是否明确房产归属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除了以上问题,在离婚房产过户过程中还要注意双方的沟通,任何问题都要经过协商,在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后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诉讼解决。具体的流程细节需要在当地房地产部门获知。
Ⅱ 夫妻离婚后,按揭的房子怎么过户给对方
需要把按揭还清以后再过户给对方,如果实在不能把按揭结清,则需要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要求,把自己抵押了房屋转让给对方,同时对方要和借款银行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变更借款人和抵押物,这个手续操作起来比较麻烦,不如直接还清按揭,过户简单。
先转贷款再过户
夫妻离婚后按揭的房子想过户给对方,需要先转贷款再过户,因为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而且办理的按揭也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在离婚以后这个按揭就要归一方承担,也就是获得房产的一方,这是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申请变更借款人或抵押物,借款人变更到一个人名下房产也过户到这个人名下,这是需要银行的配合,如果与银行达不成协议就无法顺利过户。
Ⅲ 离婚后贷款的房子怎么过户
离婚后贷款房子过户的,有2个步骤。分别是:1、房子有贷的款,那么离婚想要过户要先提前还清贷款,或变更贷款人,再办过户手续;2、申请人要提交以下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第一款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Ⅳ 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的过运迹液户方法是,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或者是判决书、离婚证、身份证等证件到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然后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一、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过户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的过户方法:Ⅳ 夫妻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过户给对方
【法律分析】:房子有贷款,离婚想要过户应先提前还清贷款或者变更贷款人,此后再办理过户手续。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