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过差皮轿户后的房产证(原握前件1份,复印件1份)
3.房屋转虚肆让估价报告(原件1份)
4.首付款凭证(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贰』 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2、户口薄原件和6份复印件;
3、婚棚贺姻证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森绝案表原件2份和3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链春派;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
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
10、委托扣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
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