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申报程序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1)河北生源地助学贷款都需要什么资料扩展阅读
助学贷款利息相关知识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国家、生源地利率优势助学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两者都一样的。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分期还款需还息。生源地贷款最长还款年限比国家助学贷款更长一些,说白了就是本息总额是生源地贷款更大,平时还款压力是国家助学贷款较重。
B.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带什么东西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带以下的这些东西:
1.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户口本(只看原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一式2份。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仅应届高中毕业生)、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2)河北生源地助学贷款都需要什么资料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参考资料:网络--生源地贷款
C.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有( )
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办理人是贷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之一即可);
2、网上填写好、并且打印出来的《申请表》原件(需要有学生本人签字);
3、有些地区要求携带高校出具的下一年度应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清单1份;
4、在校证明、所在学校的学生证等等。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
1.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
2.借款学生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已拿到正规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3.有共同借款人为其提够担保,共同借款人主要为其父母;若借款人为孤儿,则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等。共同贷款人户籍在本县,且年龄为25—60岁之间。
1.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必须是100的整数
2.贷款自动扣除的金额仅是学费和住宿费,不包括书费等。扣除学费和住宿费后,剩下的贷款金额可用作生活费
3.申请表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打印或者在(县、市、区)资助中心领取
4.申请表上的贷款年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
5.申请表需要加盖借款学生毕业院校的学校公章
6.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要加盖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所公章,一般情况是先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张贫困证明并盖章,再到乡镇(街道)民政所盖公章。
7.借款学生到学校报到后,向高校资助中心提交贷款回执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五条 国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