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营业部主任让信贷员帮助编造假手续,取得贷款自己经营用了,营业部主任和信贷员定什么罪
这个要看具体情节,还有相应的岗位职责,按你简述的情况,以下第三个罪名,比较符合,你可进行参考:
一、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强调的是职务之便,所有权的转移。
二、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重点强调的是非法占有。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三|、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B. 银行公作人员找别人贷款自已用
这是可以的,因为贷款人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而且贷款人再借给银行工作人员。
C. 别人借我的银行卡用,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推荐贷款业务,银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还款责任
您好
您的情况很少见,可以参考一些法律法规,违法发放贷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010)
第四十二条 [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D. 各个银行天天发信息说授予我五十万贷款额度,这是骗局吗
银行发信息发放的银行贷款,是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保证,手续简单,必须自己在网上办理,你应该在网上开银行才行或者手机银行去,开手机银行是最方便快捷的,可以随时随地操作。这不是骗局,但也要仔细查看信息中的链接。有很多假基站和钓鱼网站。虽然银行可以发送这种信息,但也有一些欺诈团伙利用这种信息窃取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
所以,收到这个信息,很可能是钓鱼信息,但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是钓鱼的,而所谓的银行贷款,是吸引我们去银行授权的APP,经过银行审核,根据个人信用报告而发放的信贷才是我们真正的贷款,很可能是50万,也可能是10万。现在银行根据个人的信用状况,批准一定的信用额度,在需要的时候向银行缴费,用于资金的循环使用。查到并批准的信用贷款额度,可以向客户发送信息提示,客户收到信息后,不知道真假,这个不要紧,要确定信息的真实性,那就是自己可以登录开户银行网站查询,开户银行在网上和手机银行都可以。二是可以通过电话服务热线或拨打银行总部查询。
小编针对问题做得详细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给我留言,大家可以多多和我评论,如果哪里有不对的地方,大家可以多多和我互动交流,如果大家喜欢作者,大家也可以关注我哦,您的点赞是对我最大的帮助,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