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间房产买卖纠纷,签订买卖合同后未过户,卖拿房产证抵押贷款了,怎么办
既然已经办理了买卖合同,你们自己有没有办理房产证呢,有没有到交易中心登记过户呢?房产证没有,问题不大,可以补办。关键你们有没有去房地局做登记过户。卖方现在还在么,他做抵押的钱还在么,千万别让他用掉,不然,借给他钱的那家必然凭借房产证和借款单拿到房子的。
㈡ 房子卖给我了,房产证没过户,房东拿房产证去贷款,是否触犯法律
事实中的行为目的是违法的,但从表面看,是符合正常程序的!所以,追究责任有难度!根源在于买方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走!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㈢ 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一直没过户男方男银行抵押贷款了怎么办女方能对抗银行吗
不可以。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房屋所有权人依然是男方,银行有权查封,应当尽快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1、离婚协议载明房产归女方所有的,男方应当协助男方办理过户手续。如男方在离婚后拒不协助女方过户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对房屋的所有权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2、离婚协议分配的房产尚有贷款未还清的,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变更。但银行在房屋产权变更后,仍有权向原贷款人要求偿还到期本息。例如: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贷款的,夫妻二人离婚后,都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㈣ 买二手房,房东的房产证抵押在银行贷款,需要我们先支付首付帮赎证。我们没法办理过户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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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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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房子公证到了我名下但是没有过户,但是有前屋主的房产证能够拿去抵押贷款吗
在一般情况下,拥有前屋主的房产证并不能直接用于游春唤抵押贷款,因为房产神凯证上的所有权人应为当前房屋的合法所有者。然而,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和贷款规定。
通常情况下,若您希望将房屋用作抵押物办理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您必须是房屋的合法所有者,即房屋已完成过户手续,并在房产证上有您的名字。
房屋必须没有其他抵押贷款或负债,或者需要与其他贷款机构协商解决现有抵押贷款的问题。
您需要提供相关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
如果您只是拥有前屋主的房产证而未完成过户手续,一般情况下无法直接将该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在此情况森缺下,您可能需要与前屋主协商并完成过户手续,确保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归属到您名下。完成过户手续后,您就能够合法拥有该房产,并可以将其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
㈥ 请问 我买的房子已经被原房主做了抵押贷款 我该怎么办
现在民法规定,抵押人可以转让财产,而不需要银行的同意。就是这个是合乎规定的,他可以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后再转手卖掉。如果还不上抵押,那银行可能会拍卖房子。
㈦ 我买的房子没过户,以后被原来的房主抵押了怎么办也还不上钱,我能告原房主诈骗吗
这是你的责任,买房要及时过户,否则,你没有房产证,很难胜诉,还是抓紧时间及过户,免得夜长梦多,自寻烦恼。。市场有风险,买房需谨慎。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㈧ 房照没过户能贷款吗
房产证没有过户不可以贷款,当事人办理贷款需要向银行提供房产证,证明自己拥有房屋所有权,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当事人去房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如果申请人只是暂时没有房产证,如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房产证抵押给了银行,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提供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等相关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但如果申请人是购买的安置房、回迁房或是自建房,想要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就比较难了。所以在申请贷款前,弄清楚自己的房产属性就可知道能否从银行贷到款了。
去房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证过户手续,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房产证已过户可以撤销,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1.如果该房产过纤搜郑户手续不合法(包括但不限于隐瞒,蒙骗,非当事人,有法律纠纷)的情况可以撤销;
2.如果按正规手续过户则不可撤销,只有按买卖协议履行,当对方无法履行时,也属于违约后,可以进行起诉,将房产再次过户回来,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对方支付。
3.如果经双方协商,取漏猛消此笔买卖,必须再办理一次过户手续,产生的毁颂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但买方一般是不会承担此费用的,因为买方没有过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