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贷款余额如何使用
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流程是:由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答档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老举春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侍耐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