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贷办理定价基准转换业务是什么意思
房贷办理定价基准转换业务的意思是将基准利率浮动制定的贷款利率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如果借款人的房贷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则需要在3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1、在1月1日前发放,或已经签订借款合同还未发放的房贷。
2、利率按基准利率上下浮动确定(如基准利率上浮10%)的房贷。
3、浮动利率(如利率在每年1月1日调整)的房贷。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和12月31日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友局,不需要转换。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由18家银行腔神报价后,再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截至5月18日,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报价频率为每月报价一次,于每月20日9时30分公布,节假日顺延。
是否办理定价基准转化业务,取决于借款人对未来经济形势的判断。如果经济上行,则LPR利率会提升;如果经济上行,则LPR利率会下降。
房贷定价基准转换怎么选
可以选择以LPR为基准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贷款,也可以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是以贷款利率为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每年1月1日重新定价,属于本次定价基准转换的范围,因此备受各界关注。
根据人民银行公告中的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住房贷款客户即便在今年(3-8月)选择了伍告亏转LPR定价浮动贷款利率,今年的实际贷款利率都不会改变,只是以LPR为基础的加点点差,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会根据客户此前的实际贷款利率而有异同,而这个加点已经确定,未来将不会改变,将存续于整个贷款剩余周期。
❷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后需要多长时间生效
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如果选择切换为以LPR为基准定价,到下一个重定价日,就会按照最新一期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计算确定您的执行利率;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那么就是以您转换时的利率为准,一直到您贷款到期利率都不会变。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询贷款经办行,具体以贷款行官方信息为准。
应答时间:2021-04-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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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房贷族:存量房贷利率转换 你选择固定利率or浮动利率
原标题:@房贷族:存量房贷利率昨起转换,你选择固定利率还是浮动利率
去年,央行一则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公告牵动了购房族的心。
按照央行公告,今年3月1日,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就在2月的最后一天,多家银行发布房贷利率切换机制的最新公告,将从3月1日起至8月31日,陆续受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银行称将于4月上旬统一开始办理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多家银行发布“切换”细则
从多家银行发布的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公告来看,主要分为几个重点:转换规则、办理渠道和流程。
本次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规则为:转换工作启动后,符合条件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可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与银行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仅可转换一次,转换后不可再次转换。存量浮动和洞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根据多家银行的通知,由于疫情原因,不少银行主张线上自主操作办理,线上渠道以各家银行通知渠道为准。不过,疫情防控情况稳定或结束后,各家银行也会开放线下办理渠道。
值得一提的是,需要转换的范围不仅只限于个人放贷。
例如,建设银行(601939,股吧)转换范围中提到,2020年1月1日盯察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个人支农贷款、个人助业贷款等。
农业银行提到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外的其他个人贷款和对公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交通银行在公告中表示,对于符合转换条件及在今年8月底以后到期的对公贷款,客户可与客户经理联系,咨询相关办理流程及手续。
事实上,央行有关负责人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答记者问时就指出,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or挂钩LPR
转换有两种方式,一是将以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转换为以LPR为基准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二是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对于购房族,最关心的就是到底是选择固定利率不变,还是选择挂钩LPR?
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
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以此为例,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
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事实上凯棚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只是定价方式的转换。
太平洋证券证券分析师董春晓指出,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短期内不会下调。人民银行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因而短期内个人按揭利率不会发生变化。
同时,个人商业贷款的特殊安排兼顾“房住不炒”与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稳定。国海证券(000750,股吧)证券分析师樊磊指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机制的改革当然也涉及个人商业住房抵押贷款,但是央行有特殊的安排。具体包括:一是定价不能自由协商,无论是以LPR为基准继续浮动利率,还是转化为固定利率,都将在首个新约定的重新定价日之前和当前的水平保持稳定;此后选择浮动定价的会和LPR5年期利率的升降同步波动。二是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樊磊认为这种安排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本轮房地产调控以来,房贷利率在政策的直接指引下有所上行,可能高于市场化的利率水平。为避免重新协商导致一些房贷利率显著下降冲击地产调控,央行限制了利率定价的空间。另一方面,历史上的一些房贷利率曾经一度是低至贷款基准的七折也曾高到1.3倍,重新定价可能会引发银行和居民就新的利率水平难以达成一致。当前的安排也有助于稳定住房抵押贷款市场。
❹ 国家开发银行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有哪些
1、主动转换:符合转换条件的,截止2020年11月10日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自己在线上申请和操作定价基准转换,从前面提到的两种定价基准中任选一种,每个人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转换成功后不能进行更改,新的利率从12月21日起正式执行。
2、批量转换:要是没有在11月10日截止前主动转换,银行会在11月11日到15日批量转为按LPR定价。要是想转固定利率的,只能在批量转后在11月16日到12月15日这段时间提出异议申请撤销,将定价方式变为固定利率,同样只有一次机会,新的利率12月21日起生效。
国家开发银行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是将原来的利率转化为LPR利率,也就是可以将名下处于转换范围的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利率转换为上年12月发布的最新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的浮动利率(减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或者转换为“与上年12月发布的最新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相等的固定利率”。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国家开发银行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将于2020年12月21日生效(即转换后的利率将于2020年12月21日起执行)。
国家开发银行本次定价基准转换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基准利率定价的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国家助学贷款不转换。
(4)存量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您扩展阅读
浮动利率转换LPR是借贷期内可定期调整的利率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Loan Prime Rate,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央行2019年新推出的机制,LPR每月公布一次,可升可降。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发布的LPR,加点数值确定后固定不变。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❺ 个人房贷定价基准转换 固定利率与LPR哪个划算
今年3月1日,备受关注的存量个人房贷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央行公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眼看期限将至,到底是选一成不变的固定利率,还是选择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准加点的浮动利率,还在犹豫的客户必须做决定了。
两种方式仅一次转换机会
长期以来,个人房贷利率都是在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打折或上浮一定比例。根据央行公告,从2020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不再使用贷款基准利率,改为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这意味着个人贷款利率也要与基准利率脱钩,改与LPR息息相关。
对于此前的存量贷款,央行在去年年底发布公告称,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启动,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具体来说,央行对存量房贷客户给出了两个选择,一个是转为“LPR+加点”浮动利率,即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二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选择何时转换不影响加点数值
据了解,大部分银行都是在今年三四月份开始转换工作。受疫情影响,银行都推荐客户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渠道自主进行转换。转换工作已经开始了几个月,现在才选择转换的客户会不会比之前转换的客户吃亏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根据央行公告,不论选择哪种定价方式,转换时点前后贷款利率不变,都跟原执行的房贷利率一样。
央行有关负责人此前解释称,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至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5年期以上LPR为4.8%)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具体来说,加点数值=转换前的房贷利率-4.8%。
大部分银行会批量转换为LPR
如果客户在8月31日前没有主动转换,银行会如何处理呢?目前,大部分银行已经公告将代客户批量转换为LPR定价方式。如果客户有异议,可以在年底前找银行转回或协商处理。
现在离批量转换的统一日期还有一点儿时间,客户可以在批量转换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需要提醒的是,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根据各家银行公告,如果客户参与的是批量转换,之后又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农行公告称,如客户希望撤销批量转换,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可通过相关渠道申请办理,但是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有业内人士指出,存量房贷此前基本都是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而LPR形成机制改革之后,贷款基准利率逐步淡化,调整的可能性不太大。批量转换后客户如再申请转回原合同安排,其实就跟选择固定利率差不多。
部分客户年内房贷利率可能下调
根据银行公告,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重定价日),房贷利率保持不变。在每个利率调整日,贷款利率水平将取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此前,我国大部分存量房贷的重定价周期都是一年,重定价日多为每年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
据了解,各家银行对于此次定价基准转换后的利率调整日规定并不完全一致。六大行中,建行、交行、邮储、中行和农行都规定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只有工行的重定价日调整为贷款发放日对应日。
对于重定价日是在转换日期之后的客户,年内就会执行最新的房贷利率;而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或是在转换日期之前的客户,将在明年规定时间进行调整。
举例来说,如果客户的贷款发放日是2010年10月9日,在今年8月26日参与了批量转换,重定价日确定为每年10月9日,则该客户今年10月9日就会进行第一次重定价,要按照今年9月20日公布的LPR值计算贷款执行利率;如果客户的重定价日为每年6月10日,也是在今年8月参与银行统一转换,则要到明年6月10日才进行第一次重定价,到时将以2021年5月的LPR计算实际利率。如果贷款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在明年元旦重定价时将根据今年12月20日出炉的LPR计算房贷利率。
相较去年12月,目前5年期LPR已下调了15个基点。因此,如果选择了LPR定价方式客户近期就要进行利率重定,房贷利率马上就能下调0.15个百分点。文/本报记者程婕统筹/余美英
支招
如何选择看客户对利率走势判断
业内人士指出,两种转换方式各有优势,具体如何选择主要取决于客户自己对未来市场利率走势的判断。如果认为未来LPR会下降,那么转换为参考LPR定价会更好;如果认为未来LPR可能上升,那么转换为固定利率就会有优势。
不过,由于存量房贷期限一般最长可到30年,就算提前还款,很多人也需要至少背负10年以上。要准确判断如此长久的时间里市场利率的走势,对普通人来说的确太难了。因此,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建议,存量房贷客户还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以及贷款价格、贷款期限,贷款余额等,综合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利率转换方式。如果此前的房贷利率价格折扣力度大,月供剩余时间比较长的话,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有助于锁定月供成本,也便于做好家庭的收支安排。如果月供剩余时间较短,贷款余额也不大,选择浮动利率可能更合适,因为即使LPR出现反转,也可通过提前还款方式来规避利率风险。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8月改革以来,LPR共进行13次报价。目前,1年期LPR累计下行46个基点,5年期LPR累计下行20个基点。大部分银行人士预计,由于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下行空间,借款人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浮动利率)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