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水不够怎么办
有以下几个办法: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水不够有以下几个切实可行的办法:
1、夫妻双方如果一方的流水不符合要求,则可以提供夫妻双方的流水,只要夫妻共同流水符合要求也是可以申请到贷款的。
2.往中存入一定数额的资金
3.用公积金缴存证明或者个人纳税证明代替银行流水
4.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办理贷款
5.提高首付,减少贷款额度
Ⅱ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水不够怎么办
在申请房贷的时候,银行会要求贷款人提供半年以内的银行流水,但是有些借款人因为换工作更换了工资卡,或者其他一些因素,导致流水不够。那么,这该怎么办呢?
今天就分享几个银行流水不够的解决办法!
1.增加父母为共同还款人
这种方法的手续较为简单,贷款人只需要与父母同时前往银行,出示身份证、户口本、贷款人结婚证(单身证明)、父母结婚证、父母银行流水等材料,就可以轻松的将父母添加为共同还款人了。但要留意的是,如果父母的年纪过大的话,银行是不批贷的。
一般来说,周岁年龄超过60周岁,就无法申请银行贷款了,不过,有些银行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2.已婚人士可提供夫妻双方流水
对于已婚的人士,如果一方的银行流水不符合要求,则可以提供夫妻双方的银行流水,只要夫妻共同的银行流水符合要求也是可以申请到贷款的。
比如:申请人每个月有1万元的工资,申请房贷每个月要还6000元,按照银行的要求,月收入≥房贷月供X2,申请人的月工资流水要达到至少12000元以上才行;而申请人的妻子或丈夫每个月的工资为9000元,夫妻二人每个月的共同流水为19000元才符合银行的要求。
3.提高首付
首付比例提高了就意味着需要贷款的比例就低了,所以,当贷款的比例低了,每个月的月供比例自然也就低了,你需要提供的银行流水数据也就不需要这么高了。
4.延长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越长需要支付的月供款就越少,所以,月供款比例低了,银行流水的要求也就不会那么高了。
5.用公积金、个税、社保缴存记录代替银行流水
有的银行也可以用个人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或者公积金缴纳证明来代替银行流水的,前提是要在每个月同一时间内固定缴纳,这样才能证明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比如:申请人每个月的工资都是发现金,因此没办法提供银行流水,但是申请人单位每个月都按时交纳公积金、个税、社保。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银行都可以这么做的,具体还是要多咨询几家当地的银行才行。
6.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证明
有一些银行允许借款人提供有效的担保证明,加上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如果能证明其整体还款能力符合要求的话,银行也是会放贷的,但是由于各银行政策不同,并不适用所有银行。
不同区域的不同银行肯定是存在差异的,所以大家在申请贷款之前一定要先咨询银行,根据他们的要求来选择最适合的办法。
Ⅲ 公积金贷款没有银行工资流水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如果没有办法提供工资流水,那就看你的工作单位,能不能提供收入证明,或者说微信,现在支付宝这些其实都是现在的流水就看人家银行认不认可的个别银行是对这一部分也是认可的也是算作你的合法流水收入,但有的银行不认可,就只任银行流水,这个就看具体的银行,具体对待了。
Ⅳ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水不够怎么办
流水不够可以用唤盯友收入证明来说明问题,只要负债不超过家庭收入的一般一般都可以审批的。x0dx0ax0dx0a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需要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而且银行流水备注一定要是和槐“工资”,才能证明是收入流水。x0dx0ax0dx0a审核省级中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一个条件是家则绝庭月负债不能超过家庭月工资性收入50%的政策来确定的,所以需要借款人提供收入证明,但工资流水是否提供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Ⅳ 公积金贷款,银行要求提供一年的收入流水,没有怎么办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没有相应的银行收入流水,也可以提供其他的资产来证明自己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银行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提供一年的收入流水,其主要目的是考量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只要是能证明贷款人还款能力的资料获得银行的认可,就可以通过审核。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条件:
第四条 借款人至省直分中心申请贷款时,个人和所在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三)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购买新建房、二手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政策规定的比例;
(五)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与省直分中心有按揭签约关系;
(六)同意按照省直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省直分中心或者受委托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条件摘自《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http://www.ahgjj.gov.cn/include/Article.aspx?ID=919&Item=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