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买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有效身份证件;3.婚姻状况证明;4.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 深圳公积金贷款材料有哪些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2份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认购书。已经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必须提供房地产买卖合同(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4.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开发商出具的首期款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5.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6.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7.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须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薄(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8.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9.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所购现房已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11.其他需要的资料。
12.如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需按照本人选择的受托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此外,受托银行不能随意更改,产权人仅为未成年人的,不予贷款。已婚或有父母作为共同产权人的都需要配偶或父母同时在场。
深圳公积金贷款材料相对而言比较复杂,办理比较麻烦。而且要注意办理深圳公积金贷款需要一次性提供所有的完整材料,否则无法获得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