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贷员违规贷款,导致贷款收不回(大约有200万)。信贷员会有什么后果
要具体的看
可以肯定,一笔贷款的发放信贷员不可能一手清
肯定有复核人员,有授权人员
如果信贷员伪造材料骗贷,那当然存在主要责任
如果客户蓄意欺骗,那么一条线上都要问责的
⑵ 公职人员欠银行贷款不还对工作有影响吗
当然会有,职位越高影响越大,现在很多公务员不是铁饭碗,是有绩效考评啊,不达标会辞退,这种欠钱不还肯定影响继续考评。
⑶ 银行信贷人员因为工作失误,签订的合同里面的条款有错误,导致客户贷款无法追回,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3、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4、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5、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3)银行工作人员贷款收不回的责任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五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建议,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情况和风险状况,确定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