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积金专办员是做什么的
一、住房公积金专办员,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指定的一名或数名负责为本单位及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办事人员。
实行专办员制度是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顺利、有序开展的基础和前提。专办员通过注册登记并参加培训后,可为本单位及在职职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时也使住房公积金更加高效、安全、便捷地发挥作用。
二、住房公积金专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进行柜台业务经办相关的日常工作的沟通及协调;
2、负责客户意见和建议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反馈;
3、负责银行相关业务的解答;
4、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住房公积金专员的任职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求知欲;
3、具备较好的职业素质和高度的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性格良好,能够吃苦耐劳;
5、快速掌握住房公积金业务技能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1)公积金贷款专员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管委会审批;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体系;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经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经管委会批准后,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的申请,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部门职责
一说到住房公积金,想必大家都不会陌生吧。那么大家对中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部门职能又了多少呢?在那儿办事会不会很麻烦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部门职责,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以下简称全市系统)日常办公、维持正常运转及办公秩序;负责全市系统的公文运转及政务督办;负责全市系统的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系统综合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办公室职责范围的档案整理、装订及移交工作;负责涉及办公室职责的各类操作性业务合规性设计审查;负责市中心本部各类综合性文稿草拟,各类议案、建议、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负责联系管委会及管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及媒体联络工作;负责党组、主任、行政等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客户服务中心、信息网站的建设、维护和信访咨询工作;负责全市系统业务办公用房购建和固定资产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的物业管理、职工食堂、车辆管理、日常办公用品管理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和市中心机关、办事处党务工作和思想宣传工作;负责分中心、办事处组织建设、班子建设;负责全市系统干部的选拔、培养、任免、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系统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人员调配、使用、培训、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市系统职工工资、职务职称晋升、社会保险及收入分配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全市系统退休和离岗职工的管理;负责全市系统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及劳动纪律的管理;负责市中心本级计划生育、卫生、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工、青、妇、团日常工作;负责派遣(返聘)人员的管理;负责涉及人事教育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分中心、办事处、处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协助计划部门对分中心、办事处、处室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协助审计稽核部门开展全市系统内部职能部门审计、稽核工作;负责涉及人事教育处职责业务操作的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计划处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系统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增值收益计划及中长期计划,定期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并监督实施;负责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管理的量本利分析;负责资金使用的综合平衡计划;负责目标责任的制定和考核工作;负责部门统计数据、统计口径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公积金年度公告;负责公积金监管系统和单位各类业务报表数据的填报;负责全市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业务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负责全市其他住房资金财务报表的汇总工作;负责住房资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变动的管理;负责协调银行协议签定及履行工作;负责售房、集资建房、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等资金的使用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区县(自治县)其他住房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涉及综合计划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综合计划处职责的业务操作的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管理处
负责全市系统贯彻执行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全市系统公积金会计核算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秩序;负责全市系统资金池的核算管理;负责全市系统国债(定期存款、拆借)等资金运作及财务管理;负责编制、报送全市系统费用预算计划、财务决算报告;负责编制、报送全市公积金会计报表;负责对全市系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定期分析;负责市中心本级日常费用的报销工作;会同人事处负责全市系统工资、津贴、补助的发放工作;协助计划统计部门开展全市系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和评价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公积金和个人住房贷款的核算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公积金财务票据的录入与会计核算;负责全市系统存款帐户设置的管理;负责市中心本级存款账户的对帐工作,负责与社会单位核对房改资金、内部各部门进行公积金划拨资金的对帐;负责市中心本级其他房改资金核算管理;负责涉及财务管理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财务管理处职责的业务操作的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管理处
负责全市系统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全市系统信息化的规划与建设;负责信息化建设中应用系统的可行性分析、研究、立项和实施工作;负责各类管理软件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系统中各类数据的备份、保密工作;负责计算机软件、硬件的配置和维护等工作;负责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系统信息化建设成果的论证、鉴定、上报评审工作;负责涉及信息管理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信息管理处职责业务操作的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政策法规处
负责公积金制度发展、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负责全市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的拟定、完善及管理工作;负责协助计划部门对全市系统公积金归集、使用目标计划的编制、分解、考核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和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外聘律师的管理;负责全市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跳缴审查及市中心本级公积金缓缴、销户等审查;负责南岸、九龙坡、大渡口、巴南、双桥5区公积金归集工作;负责涉及政策法规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政策法规处职责的各类操作性业务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贷管理处
负责全市系统公积金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业务规范、政策的研究、制定及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公积金贷款担保、保险、中介等合作机构的评选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和计划编制、考核工作;负责个贷项目资金投放与贷款计划的平衡工作;负责贷款业务报表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公积金个贷项目(含直客式)的申请受理、初审、启用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个贷项目(含直客式)个人贷款申请受理、初审;负责对贷款合作机构的监督及资料交接的管理工作;负责公积金项目建设贷款的.初审、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公积金贷款抵(质)押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公积金逾期贷款、抵债资产的管理及处置;协助财务部门作好公积金逾期贷款、抵债资产的资金账与业务账的核对工作;协助贷款审核处做好回收贷款本息数据(银行业务数据)的导盘与资金数据(中心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中心业务数据)的核对;负责涉及信贷管理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信贷管理处职责的各类操作性业务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贷款审核处
负责与贷款管理处进行个人贷款资料的交接工作;负责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个人公积金贷款的报批工作;负责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工作;负责逾期三月以内的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催收工作;负责参与公积金个人贷款项目评审的工作;负责公积金项目贷款的复核工作;负责回收贷款本息数据(银行业务数据)的导盘与资金数据(中心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中心业务数据)的核对,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公积金贷款的核算、清理、对帐工作;负责涉及贷款审核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贷款审核处职责的各类操作性业务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审计稽核处
负责全市系统的业务稽核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内部牵制制度的建立、制定及执行;负责监督全市系统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的制定和执行;负责全市系统业务操作合规性的统一;负责涉及审计稽核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办事处
(一)渝中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公积金政策的日常宣传、培训和制度推行工作;负责公积金账户设立、变更、注销、转移的初审;负责汇缴、补缴等归集业务资料的复核清收;负责公积金跳缴和缓缴的初审;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公积金查询、对账服务;负责公积金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负责住房补贴账户设立、变更、注销、汇缴、补缴、转移、封存、启封和住房补贴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住房补贴查询、对账服务;负责涉及渝中办事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江北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公积金政策的日常宣传、培训和制度推行工作;负责公积金账户设立、变更、注销、转移的初审;负责汇缴、补缴等归集业务资料的复核清收;负责公积金跳缴和缓缴的初审;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公积金查询、对账服务;负责公积金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负责涉及江北办事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沙坪坝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公积金政策的日常宣传、培训和制度推行工作;负责公积金账户设立、变更、注销、转移的初审;负责汇缴、补缴等归集业务资料的复核清收;负责公积金跳缴和缓缴的初审;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公积金查询、对账服务;负责公积金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负责涉及沙坪坝办事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南岸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公积金政策的日常宣传、培训和制度推行工作;负责公积金账户设立、变更、注销、转移的初审;负责汇缴、补缴等归集业务资料的复核清收;负责公积金跳缴和缓缴的初审;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公积金查询、对账服务;负责公积金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负责涉及南岸办事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宣城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负责落实管委会的决策和决定。
管理部是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依据中心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所在县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铜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行使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4、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建立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5、经管委会授权,审批单位降低或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缓缴的申请;
6、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商业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和计息等业务;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
8、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③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部署;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二)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并参与组织实施。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缴交管理,按照《条例》规定,依法检查、监督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核批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与缓交;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审批、发放、回收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确保资金安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与核算,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为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
(四)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监督辖市(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及相关业务;经商辖市(区)意见后,负责分中心(管理部)行政领导的任免;负责对有关单位参与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相关业务的指导、管理与监督。
(五)负责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基金的管理与核算;制定其他住房基金相关规定与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挂“审计监督处”牌子)
负责中心文秘、行政、综合调研等项工作,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内外部关系;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中心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后勤、资产管理工作;督办、检查各项决议和会议精神的落实,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中心内部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内部考核,组织行政督察,定期开展对中心有关处室及分中心(管理部)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和执行财经纪律的内部审计;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工作进行指导、管理。
(二)归集管理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的编制和组织落实工作,依法检查监督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工作;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负责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和缓交审批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缴交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监督;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三)贷款管理处(挂“资产保全处”牌子)
负责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拟定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批、发放、回收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参与拟订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确保贷款回收,实现资产保全;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行政诉讼;办理呆账核销手续;负责贷款档案的管理;协助归集管理处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监督;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四)计划财务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计划和业务经费预决算的编制;负责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基金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净收益的分配和廉租房补充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拟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核算;负责国债购买和资金安排;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报表汇总与分析;负责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基金的年度结息;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五)信息技术处
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系统管理、维护与升级;负责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负责计算机网站的建立和自动查询系统的管理;定期做好有关业务数据备份;负责计算机应用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及时办理与金融业务承办银行间的票据交接和数据录入;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http://www.zjzfjj.com.cn/index.do
④ 贷款专员干什么的
信贷员主要负责调查贷款公司和贷款个人的实力和潜力,向其提供贷款方面的政策咨询,需具备出色的判断力和敏锐的观察力,良好的倾听、亲和力和沟通能力。
具体工作职责:
1、公布经营贷款的种类、期限、利率、条件,提供咨询服务;
2、指导填写借款申请书,帮助办理贷款申请及其他业务;
3、协助有关人员和部门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4、调查借款人的合法性等因素,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
5、回复贷款申请,签订借款、保证合同或办理公证手续;
6、发放贷款,追踪调查、检查借款人执行合同及经营情况;
7、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敦促借款人还付借款;发送催收通知单,催收逾期贷款本息;
8、收集有关资料,协助有关部门起诉未落实还本付息的借款人;
9、建立和完善贷款质量保全制度,分类、登记、考核、催收不良贷款,及时核销呆账贷款;
10、协助办理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和再贴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