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一、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可提供暂住证)。
3、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及以上,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名下未曾办过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若名下办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必须把贷款还清才能再去申请公积金贷款,若已办过两次,那无论贷款是否还清,都无法再去办理公积金贷款了,如此一来,组合贷款自然也办不了,只能办商贷)。
5、个人信用良好,征信报告里没有不良记录或严重负面信息(银行主要会审查客户近两年内的征信情况)。
6、符合当地买房要求(比如北京规定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方可购买1套住房)。
二、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手续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
(1)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2)银行审核后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7)银行划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⑵ 申请组合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组合贷款需要提供身份证、收入证明或资产证明、购房合同,夫妻共同贷款还需要提供婚姻证明。你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审核,批贷款额度后,拿着《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核通过后,会与你签订贷款合同。
一、申办材料
1.申请人、配偶、所有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上都必须到场(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并带好私章。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未婚证明、离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4.借款人,所有共同借款人收入证明
5.首付款发票
6.预售许可证(期房)或大产证(现房)(复印件)
7.预售合同(期房)或出售合同(现房)(原件)
8.房产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
10.扣款存折(原件、复印件)通存通兑
11.公积金帐号:包括共同借款人
二、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借款申请人需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
3.办理抵押、保险
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4.开立帐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存款专户。
5.支用款项
借款人在银行营业会计前台,分别填制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转存凭证",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合作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6.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归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目前还款方式有委托银行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
7.贷款结清
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如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和)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
组合贷款的办理过程耗费时间长,通常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申请下来。如果你急用钱,不建议你申请组合贷款,可以考虑商业贷款,申请时限最短。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⑶ 办理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组合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2代身份证还需提供背面复印件,正面和背面复印件在同一张A4纸上;
2、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外地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售房人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买卖协议原件;
5、房屋评估报告原件;
6、公积金储蓄卡及复印件;
7、代收代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借款人的固定收入证明;
9、公积金管理核心和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如何办理组合贷款
1、提出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等资料到承办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等。如果借款人资料真实且符合要求,就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不符合或者缺少资料,则需要借款人补交申请。
3、签订合同
承办贷款的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4、办理担保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抵押
借款人到房屋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协议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承办银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发放贷款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借款人需要带齐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领款手续,承办银行会将贷款划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