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月缴参仟,货款能有多少
公积金每月缴纳3000,如果贷款连续缴纳6个月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账户内余额为18000,能贷款的额度为余额的10-20倍。而需要连续缴纳1年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账户内余额为36000,这时候能贷款的额度,也是余额的10-20倍。
由于每个地区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不同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最多可以贷款10-20倍的额度,有部分城市最高可贷余额的25倍。
公积金贷款额度限额是规定:
不超过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货款限额。贷款限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0%×12(月)×贷款年限。
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只有一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信用评估确认,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子女与父母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贷款限额为分别计算的贷款限额之和,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
⑵ 公积金基数3000能贷多少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贷款额度 = 贷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 20由此可知,若职工目前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为3000元,那么该职工能贷款的最高额度为:3000 × 20 = 6万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