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请就业补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合同遗失,一式两份,可以寻找他人保存的另一份,复印加盖确认签证即可
⑵ 生源地贷款可以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吗
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虚谈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校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认差拦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我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的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均可申领一次性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也是国家对于贫困学生的一种补助,因为毕业生是很贫困的,他们的工资也不是很高。这个补贴的对象是求职创业意愿强烈并且家庭困难的低保用户,或者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子女以及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所以这也是国家对于毕业生侍顷的一种资助,如果你的条件达到了,就可以去申请,补贴的标准是每人1000元,是一次性发放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
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 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⑶ 关于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补助,毕业生助学贷款求职补助必须是毕业当年办理了助学贷款才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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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办理助学贷款毕业后有补贴吗
有,助学贷款毕业后会有就业补助。已经成功申请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当年就申请就业补助。满足申请就业补助的条件,毕业生需要向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之后机构会进行受理、审核、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会在规定的工作日发放补助资金。
一、助学贷款怎么办理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为经济贫困的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只要获得了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通知书,且满足国家对贫困家庭的要求,即可申请办理。
1、提出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2、资格审查。如果是首次申请贷款,则需要带着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续贷则不需要再次审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3、签订贷款合同。盖完章之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二、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1、支付宝还款。申请人可以登录之前发放助学贷款的支付宝账号,搜索并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生活号,按照页面提示对助学贷款进行手动还款。另外也可以在每月20号之前将款项存入扣款账户,20号当天会自动从支付宝账户中进行扣款。
2、银行还款。本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等各项资料,到办理贷款的银行柜台领取申请表,填写好之后,拿着填写好的申请表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3、另外还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的官网,按照页面提示进行在线还款。
助学贷款正常是按年进行还款,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按年还款,在每年的12月20号之前进行还款即可。提前还款则需要在每年1到10月份的1到10号之间进行申请,申请成功之后,按照约定时间将贷款还清。
法律依据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实施细则》
第五条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贷款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的,在读期间贷款期限相应延长,贷款本息在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后四年内还清。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就读情况确定,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第六条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利率一年一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则从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贷款逾期又未批准展期的部分,按中国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六千元,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确定。
⑸ 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后有就业补贴吗
如果申请并且通过了就有。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铅数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袭激耐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拍春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所以说,助学贷款和就业补助没有关联。助学贷款需要毕业时还款,而就业补助是需要申请才有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六)对接受非义务教育学生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借款人)一般发放担保助学贷款。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地常住户口或永久居留身份证、固定住所和详细的地址,提供其亲属或监护关系的证明。
2.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出示学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和学籍证明)等证件;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生活费及其它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以及每学期学习、品德表现的证明等。
3.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品德优良,无不良信用行为,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
5.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