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内外三年对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文献
文献综述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原因及解决对策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壮大,不良贷款问题也伴随着产生并阻碍着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关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化解不良贷款的措施,很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1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国外研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国外研究中,最早的银行倒闭事件可以追溯到14世纪巴蒂家族的弗罗伦萨银行,当时,由于英吉利政府没能偿还该银行的巨额贷款,而导致其倒闭。19世纪,英格兰两家大银行的倒闭,日本北海道拓殖银行的破产等,这些银行经营的失败案例在国际金融史上时有发生。而导致银行破产的原因中,银行不良贷款问题一直是银行失败的主要原因。Sanjeev,Gunjan米(2007)认为,不良贷款已成为世界各地银行界的威胁,而形成不良贷款的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相比有较高的影响力。富兰克林艾伦(2009)认为,不良贷款问题是中国持续繁荣的最重要的问题,在努力改善银行体系中,特别是减少不良贷款的主要银行数量和提高其效率的延续,是中国改革在短期内金融体系最重要的方面。2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国内研究2.1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研究对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的国内研究中,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举行“2007年中国金融市场论坛”上表示,虽然我国银行业的改革总体上取得了成功,但目前有些改革还在浅层次进行,基础还不牢固,有待进一步向纵深推进,特别要求商业银行防止不良贷款的反弹。廖远甦(2007)认为解决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难题,任重而道远。因为,国际上一般认为合适的不良贷款率应该在2%—5%之间。2000年世界排名前20的银行(不包括中国的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率为3.27%。虽然除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三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接近这一水平,但因为目前的不良贷款率是在政府大力扶持下短期获得的,仍然有反弹的可能。赵洪丹、丁志国(2010)通过研究发现,2003年以来的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双降”主要归因于贷款存量增大和不良贷款的剥离。经调整后的2008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远高于银监会公布的相应值,中国商业银行经营水平并没有明显改善。周行健认为,在宏观调控政策及经济金融环境的综合影响下,2010年我国银行业信贷总量仍然会大幅增长,但增速将显著回落;存款规模继续稳步增长,企业存款增速将大幅回落,结构可能呈现“先活后定”趋势;净息差将沿上升通道缓慢回升,银行业盈利提速成定局,结构有望改善;不良贷款难以“双降”,但资产质量短期无忧,长期压力犹存。
2.2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原因研究对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原因研究中,邓勇(2007)认为,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划分为行业原因,债务人经营不当、管理不善,银行信贷管理失误和欺诈等原因。张晓梅(2008)认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有外部环境因素和内部环境因素两方面。尹璐认(2008)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银行内部原因,有银行趋利目标,银行之间的竞争,困境银行特殊行为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决策失误;另一方面是银行外部原因,有金融体系改革滞后,制度不健全,政府的行政干预,各权力集团的利益纠葛,法制不健全,司法不力,央行金融监管不力,信息不对称,预算软约束以及经济周期等因素。屠德俊(2009)认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在于经济体制转轨过程所引起的银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和自身产权约束的缺位,而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同样主要归因于制度性因素,技术性因素仍旧是出于次要位置的。而针对这些问题,商业银行应采取成立清收不良贷款的组织机构;补充法定代表人保证控制新增不良贷款;加强贷后管理控制新增不良贷款等措施来化解不良贷款。赵洪丹、丁志国(2010)认为形成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干预银行信贷工作,加大了银行经营的政策风险;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难以提高信贷质量;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不足,发放贷款过于随意。2.3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措施研究对于商业银行化解不良贷款的措施研究中,张士明(2005)认为对不良贷款风险的化解应该“防”与“治”相结合,应采取自身特点来采取相应措施,提出按不良贷款的严重程度,选择银行破产清盘或银行资产重组模式;按实施银行不良贷款重组的主导机构不同,分为政府、银行、第三方三种重组主体;按处理银行不良贷款的资金融通渠道不同,分为政府、银行、第三方三个成本负担者;按处理银行不良贷款的集中程度不同,分为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两种基本模式;按政府注资的方式,银行不良贷款重组的方法分为流量法和存量法。黄中文、戴博琦(2005)等人根据国外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理方式,并分析研究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得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贷款的方式。主要有剥离模式,另一种是不良贷款处置的证券化模式,最后是不良贷款处置的交易中心模式。他们强调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同时要求政府未来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总之,政府应充分发挥其只能协调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性功能,避免产生不利于社会大众的道德危害。宋继水、刘博(2008)认为处置不良贷款与防范风险的建议为,一是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对抵押、担保贷款的管理;三是多方联动,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王恒(2009)认为化解不良贷款应从管理商业银行授信风险着手。赵洪丹,丁志国(2010)认为商业银行需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政府完善法制建设和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3 总结综上所述,国内学者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做了比较全面详细的研究,针对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折射出来的产生不良贷款的原因,到提出化解不良贷款的应对措施等都有比较详尽的说明,而且在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对策中有了更多的途径。同时,国外学者也对不良贷款做了深入的研究,从中可以得出研究不良贷款产生原因及解决对策的重要性。参考文献[1]王焯,胡皓南.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理方式的现实情况与理论对比[J].现代商业,2010(6).[2]赵洪丹,丁志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状况、原因与治理:2003-2008[J].沈阳大学学报,2010(1).[3]Franklin Allen,a Review of China's Financial System and Initiatives for the Future [M] US;Springer US.2009.[4]屠德俊.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与对策[J].世界经济情况,2009(10).[5]张晓梅.试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化解对策[J].时代经贸,2008(108).[6]宋继水,刘博.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考量—以z市银行业不良贷款处置为例[J].金融观察,2008(3).[7]Sanjeev,Gunjan M.Bankers'Perceptions on Causes of Bad Loans in Banks[J].Journal of Management Research;Apr2007.[8]邓勇.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控制初探—以GCCB为例[M].四川: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9]王恒.商业银行授信风险管理—以中小企业为视角的实证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10]张士明.多赢—批量处置不良贷款的成功时间与理论思考[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11]尹璐.去年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实现双降[J].金融时报,2004(18).
[12]熊学萍,刘建国.关于不良资产处置效益最大化的若干思考[J].金融经济,2004(6):45-46.[13]黄中文,戴博琦.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成因分析[J].太原理工大学,2002(14).[14]舒新国,娄宏伟,秦红.中外商业银行经营差距到底有多大[J].金融会计,2002(8):4-8.[15]廖远甦.中外商业银行经营差距到底有多大[J].金融会计,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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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原因及解决对策【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原因及解决对策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壮大,不良贷款问题也伴随着产生并阻碍着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关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化解不良贷款的措施,很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1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国外研究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国外研究中,最早的银行倒闭事件可以追溯到14世纪巴蒂家族的弗罗伦萨银行,当时,由于英吉利政府没能偿还该银行的巨额贷款,而导致其倒闭。19世纪,英格兰两家大银行的倒闭,日本北海道拓殖银行的破产等,这些银行经营的失败案例在国际金融史上时有发生。而导致银行破产的原因中,银行不良贷款问题一直是银行失败的主要原因。Sanjeev,Gunjan米(2007)认为,不良贷款已成为世界各地银行界的威胁,而形成不良贷款的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相比有较高的影响力。富兰克林艾伦(2009)认为,不良贷款问题是中国持续繁荣的最重要的问题,在努力改善银行体系中,特别是减少不良贷款的主要银行数量和提高其效率的延续,是中国改革在短期内金融体系最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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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国内研究
2.1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研究
对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的国内研究中,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举行“2007年中国金融市场论坛”上表示,虽然我国银行业的改革总体上取得了成功,但目前有些改革还在浅层次进行,基础还不牢固,有待进一步向纵深推进,特别要求商业银行防止不良贷款的反弹。廖远甦(2007)认为解决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难题,任重而道远。因为,国际上一般认为合适的不良贷款率应该在2%—5%之间。2000年世界排名前20的银行(不包括中国的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率为3.27%。虽然除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三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接近这一水平,但因为目前的不良贷款率是在政府大力扶持下短期获得的,仍然有反弹的可能。赵洪丹、丁志国(2010)通过研究发现,2003年以来的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双降”主要归因于贷款存量增大和不良贷款的剥离。经调整后的2008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远高于银监会公布的相应值,中国商业银行经营水平并没有明显改善。周行健认为,在宏观调控政策及经济金融环境的综合影响下,2010年我国银行业信贷总量仍然会大幅增长,但增速将显著回落;存款规模继续稳步增长,企业存款增速将大幅回落,结构可能呈现“先活后定”趋势;净息差将沿上升通道缓慢回升,银行业盈利提速成定局,结构有望改善;不良贷款难以“双降”,但资产质量短期无忧,长期压力犹存。
② 什么是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
不良贷款是指出现违约的贷款。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还本付息达三个月之久,贷款即会被视为不良贷款。银行在确定不良贷款已无法收回时,应从利润中予以注销。逾期贷款无法收回但尚未确定时,则应在帐面上提列坏帐损失准备。
③ 不良贷款怎么剥离
剥离不良资产堪称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外科手术”,具有见效快、短期疗效好的特点。然而,它只是把不良资产从商业银行的账面上移除,并不能真正减少新不良贷款的产生。
国有商业银行的降低不良贷款率主要利用三种方法:
剥离不良资产
早在1999年,我国政府成立了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1.4万亿不良资产。但是,在处置不良资产的同时,新的不良贷款又不断产生。
于是,2003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分别与世界著名投资银行高盛、摩根士坦利合作进行第二次不良贷款剥离。接着,为配合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改制上市,2004年,政府又帮助两家银行剥离了2700亿不良资产。
高利差
自1996年以来,政府实行高贷款利率、低存款利率的高利差政策,人民银行连续8次调低存款利率。高利差政策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利润,以消化不良贷款。
但是高利差政策有三个弊端:
① 消化不良贷款速度太慢;
② 牺牲存款者利益;
③ 容易诱发商业银行的投机行为,为追求利润,过度扩大信贷规模。
扩大信贷规模
商业银行扩大信贷规模既可以利用高利差政策获取利润,还可以增加不良贷款率的分母,起到稀释不良贷款的作用。但在事实上,目前确实导致了信贷规模的过度扩张。
④ 不良贷款的负面影响
截至2003年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
单位:亿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 贷款 不良贷款额 不良贷款率 中国工商银行 29578.37 7598.78 21.56% 中国建设银行 17663.88 2679.60 11.90% 中国农业银行 19129.60 6982.03 30.07% 中国银行 18161.89 4085.31 18.07% 合计 84533.74 21345.72 25.26% 根据日本的经验,中国经济也象日本一样被不良贷款所拖累。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不良资产的危害性。
1.不良贷款率高,最大的危害是影响银行对经济的支持能力。中国的银行对贷款极其谨慎小心,就是因为不良贷款太多,影响了银行放款能力。
2.如果靠发行基础货币来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容易引发通货膨胀。如果对之掉以轻心,不良贷款的大量发生还会诱发社会道德风险,如果加大处理不良贷款的力度又可能会引起企业连锁倒闭破产,增加财政风险和社会危机。 1、加强金融企业的业务监管,保证今后每一笔贷款的质量,防止新的不良贷款产生。
2.加大中国企业的体制改革,强化企业的经营和竞争机制。
3.适当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给一些能救活的企业输血,使之起死回生。
4.发行基础货币,冲淡不良贷款。
第3和第4种办法都是增加货币供给,通过适度通胀抵消不良贷款,从而活跃中国经济,使经济增加活力。 【企业不良贷款玩起“大转盘”】
企业因不良贷款产生的坏账,总让银行心慌慌,为了避免更多的贷款计入坏账造成利润下降,有些银行绞尽脑汁,开始玩起了坏账“大转盘”。某商业银行的分行为一笔5亿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百般困扰。借款的开发商开盘后销售情况很差,造成资金回笼困难,无法按时偿还该银行的贷款。
按照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规定,这笔贷款从利息违约开始就计入五级分类中的关注类贷款。如今,这笔贷款就要下滑至不良类贷款。一旦下滑至不良类,该分行受到的压力可想而知。行长及相关责任人肯定会被问责,整个分行上下也会受到严厉的批评。因此,该分行千方百计为这笔不良贷款找寻“大转盘”的下家。
不久后,某资产管理公司得知了此事。由于临近年末,各家银行都尽量压低不良贷款。在贷款变成不良贷款后,银行会让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这样就能在财务报表上让不良贷款“消失”。
具体操作手法是: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签定债权转让合同,银行卖断这笔贷款;资产管理公司与开发商签定债权重组合同,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下设的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以20%的年利率向开发商授信,让开发商偿还银行贷款,但款项直接划给银行,不由开发商经手。资产管理公司当然不会做赔本的买卖,它一方面从银行获得基准利率下浮10%的贷款,另一方面将资金借给开发商,获得超过基准利率一倍多的收益率。
可以看出,这笔贷款从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后者可以借此大赚一笔。同样5亿元的贷款,银行的年利率为7%,而转手到资产管理公司后,利率高达20%,翻了一倍多,对开发商的财务压力可想而知。
面对强势的银行,房地产开发商也只能配合,因为一旦进入银行授信“黑名单”,所有融资渠道基本都会被关上。面对资产管理公司近乎苛刻的贷款条件,“大转盘”中的输家也只能继续玩下去。
业内专业人士指出,虽然银行通过这种卖断贷款的方式掩盖了坏账风险,有助于让资产质量显得“干净清透”,但实质上是将风险从银行转移到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影子银行”的金融体系中。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日前对中国日益膨胀的“影子银行”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信贷风险、流动性错配和道德风险提出警告。IMF表示,一些估算显示,通过“影子银行”提供的借贷总额占中国GDP的比率高达40%,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十分必要。
⑤ 银行收不回来的不良贷款最终是怎么处置的有什么规定
不良贷款基本是每个银行现实遇到中的很头疼的问题,不过出现不良贷款并非就代表着损失,举个例子:之前报道的贵阳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约100亿元,不良率近20%,单以贵阳农商每年的利润,需要20年才能把不良余额覆盖掉,但中诚信国际仍给予贵阳农商A级的评级,这就是因为不良贷款并不代表着一定就是损失,那么银行对于逾期的不良贷款处理方式是怎么办的呢?(个人与企业的处置方式类似,因此统一介绍企业的)。
借新还旧、展期、重组 对于逾期的贷款,通过调查确认,企业只是阶段性或者临时性的经营困难,目前仍然有能力偿还利息,只是暂时无法偿还本金,那么银行一般会采取借新还旧(发放新的一笔贷款归还旧的贷款)或者展期(把贷款归还的期限延长)的方式,来减轻企业的压力。
对于企业问题较大的,会通过重组的方式解决,比如由另一外一个经营正常的主体(如原来的担保人)来承接这个贷款。贷款重组要求借款人及担保方式均不得弱于原来的借款人及担保方式。
贷款清收 如果采取上述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的话,一般银行会向法院起诉,查封、冻结、扣押企业名下的资产,通过划转企业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或者拍卖企业的资产(当然现实中不少企业的资产都分别被抵押至不同的银行,所以银行常常只能拍卖抵押于本行的资产),来归还银行的贷款,如果企业的账户余额或拍卖的资产不足以覆盖全部的贷款的金额,本笔业务又有保证人的,那么银行会向保证人进行追偿,由保证人赔偿。
这个阶段的,如果有抵押物的,一般可以回收的贷款本金在90%以上(因为抵押物抵押时都是按0.7折及以下的比例抵押的);如果是保证的,可以收回的贷款本金在70%以上。
贷款转让 有些比较难以处理的,比如抵押物地理位置较偏僻不好处置或者保证人不配合,每次归还一点点等等,银行不想花费太多时间及精力处理的,会统一打包卖给不良资产清收公司,过后不良资产清收公司无论收回的资金高于或低于银行出卖的金额,均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通过第二及第三种方式处理后,仍然有缺口的部分,比如贷款1000万元,通过上述方式最终只收回900万元,那么剩余的这100万元,就是真真正正的不良贷款,也是银行确认无法追回的了,那么银行就会把这个差额核销掉,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核销只是银行的做账方式,表明账上没有这笔不良金额了,但你和银行的债务关系并没有解除,如果将来有还款能力,银行可能还会找你还款。
总结个人的不良贷款与企业的解决方式一样,不过因为个人贷款的金额比较小,银行一般都直接跳过第一步骤,直接从不良清收阶段开始。银行不是慈善机构,对于不良贷款,不会轻易接受损失,均会采取一切一切的措施,尽量降低损失的金额。
银行收不回来的不良贷款,都会经过催收、资产处置、债务转让、核销等几个环节,针对每笔贷款的性质和金额,处理的流程和方法也是不一样的。
比如助学贷款,我身边就有一个例子,女性,毕业后,助学贷款一直没有归还,后来打印出来的征信报告就显示呆账,期间失信人步入 社会 ,更换了联系方式,银行一直无法联系到她本人,以至于她都没有经过什么像样的催收,现在生活如旧,呆就呆了,用她自己的话说,都不知道应该怎么还。
说说最常见的房屋按揭贷款,这个贷款业务有一定的广泛性。 就目前而言,住房按揭贷款属于相当优质的贷款,一旦贷款人开始逾期,银行就会电话及时进行提醒,询问相关的原因。逾期三个月后,银行就会和按揭人协商,将房屋出售,以便偿还债务。
这个时候部分按揭人是会同意的,这个时候处理房屋的价格按揭人还有很大的话语权,如果这个阶段也错过,银行就会起诉按揭人,银行也就会毫无争议的胜诉,房屋进入法院拍卖系统,至于售卖价格,以评估公司提供的价格,然后再打一个折扣。
部分银行会把一批逾期的客户打包,出售给资管公司,然后资管公司来和债务人谈判,是协商处置还是走法律程序,就看谈判结果。
市面上有抵押物的贷款,比如私人借款、公司为借款主体的抵押经营贷大致都是这么个流程。这也就是马云所诟病国内银行业当铺思想的根源所在。
再来说说无抵押性质的信用贷款,比如信用卡、信用贷、税金贷等等,都属于此列。 目前最突出的就是信用卡、信用贷,违约逾期的特别多。
一旦逾期后,银行或者消金机构先自行催收,催收无果就会外包给专业的催收公司,其实套路都一样,就是威胁恐吓,打心理战,爆通讯录,搞的你颜面扫地。如果你心理强大,挺过这一阶段,三方催收就会撤退,银行和消金公司就会通过自己的法务批量起诉债务人,至于怎么判决,就看证据了。
其中有一点是要关注的,就是信用卡的债务超过一定额度会有被刑事追讨的可能 。这个没有统一的判定标准,有欠几十万都没被刑事立案的,有欠5、6万就被刑事立案的。需要特别注意。
针对这些债务,一旦走入司法程序,判决后,债权人胜诉就会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个执行局就是干这个的,原来叫执行庭。强制执行就是查找债务人名下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有,该划走的划走,该查封的查封,查封以后就是等待拍卖。
总之,银行对待清收不良资产是有各种手段的,债务人基本都是被动的。其实,个人类的不良贷款占所有不良贷款的比例基本都是九牛一毛,真正的不良贷款都在各地方以某些名头挂着的,贷新还旧,循环授信掩盖着,这才是最大的不良贷款。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银行收不回来的不良贷款最终是怎么处置的?有什么规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有多种方法,最常见的有以下方法:
一、法律处置
银行贷款不能按期收回,银行最初采取催收的方法,催收未果,银行就会采取法律手段处理,诉讼,通过诉讼,保全冻结处置不良资产,收回全部或是部分不良贷款。
二、打包转让
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方法:打包转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工、农、中、建)上市前,均成立了对应的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使得四大国有银行轻装上阵,资产管理公司就是盘活处置不良资产的,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产生不良资产,会打包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双方协商一致,银行出售转让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接受接管不良资产。
三、呆账核销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银行按规定转入呆账,按呆账的种类不同,分别申请呆账核销。如:法律诉讼类,银行不良资产经诉讼,处置不良资产,不能收回部分贷款,进行呆账核销。打包出售类,银行打包处置不良资产,价格都低于原有的不良贷款,差额形成损失,转入呆账,进行呆账核销。
银行在呆账核销过程中,进行责任认定,对于有责任的经办人、审查人、管理人进行相应处理,行政处分、罚款处理,责任不同处理不同,严重的会除名。
总之,银行贷款产生不良是有原因的,主要是债务人的原因,市场原因,经营原因,资金回笼原因等,造成银行贷款产生不良,形成损失。银行贷款允许有呆账,也预提了呆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就是为核销呆账贷款准的。不过核销的呆账贷款,仅是银行内部帐务处理,不代表债务人不用还了。银行债权还在,债务人只要有还款能力,一样要归还,银行会跟踪催收的,尽力收回,减少损失。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当然不是。
银行有很多处置办法。比如催收。展期。债务重组。诉讼。剥离。
催收就是采取各种方式催促借款人、信用卡持卡人、担保人、抵押人还款或者协助催促。
展期特殊情况下,银行允许借款人还款期限展期、延期、个性化分期偿还等。
债务重组协商之后,变更借款人、增加担保抵押、同意兼并、分立等办法,延迟还款期。
诉讼针对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等进行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剥离将某一行业、某一地域的不良贷款合并为一个或者若干资产包,公开招标出售及转让给购买方。投资者或者投资公司、律师等,依据自己的调查结论,出资购买资产包进行处置,寻求收益。有剥离、划转、入池、打包等很多名称。
核销核销包括核销呆账、核销损失、核销费用等办法,但仅是银行内部处置办法,也就是由表内资产转为表外,这不代表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核销之后,银行同样可以继续催收诉讼剥离重组等,除非借款人死亡、关闭破产等主体灭失,否则债权债务永存。
普遍来说,借款人若连续逾期还本付息三个月的贷款就会被视为不良贷款。银行对不良贷款的处置基本采取清收,重组,转让,核销。
清收 大部分银行的贷款都有足值的抵押物或者担保人担保,一旦出现不良贷款,银行可以出售抵押物或找担保人偿还。
而无抵押物或担保人的的信用贷款,银行可以通过要求借款人购买贷款信用保险,若出现个人借款人意外身亡或遭遇意外事故无力偿还,企业经营不善,资不抵债,从投保的保险公司获得补偿。
贷款重组
这一般在企业中运用较多,如果是一家有市场潜力或还有救的企业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可能会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允许贷款展期,利息减免或以贷款的形式注入资本,使其维持正常经营运转后,再偿还银行的贷款;还有一种方式在银行称为贷款平移,若甲企业无力偿还贷款时,银行找到与甲企业有利益关系或有关联的乙企业,乙企业可能由于甲企业倒闭后,唇亡齿寒,愿意承担这笔贷款,这笔不良贷款就转移到了乙企业身上,这前提是出于自愿原则。
重组的贷款不计入不良贷款率,这对降低该指标很有帮助。
转让
银行认定没有能力追回不良贷款时,就会将不良资产出售转让给信达,东方,华融,长城四大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处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会动用一切合理合法手段和资源尽可能弥补损失,通常的办法有:
上门讨债,在金额上让步,打折或减免利息等优惠条件尽可能促成和谈。
走法律程序追讨,时间和金钱成本较高,逼不得已不会走这一步。
转让债权,债转股,将债权转换成债务公司的股份,或将债权转换成债权公司的股份,发行股票寻找投资者认购。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从不良资产中低买高卖赚取差价获取利润。
贷款核销
并不是任何一笔不良贷款都可以核销,必须经过多种努力认定没有任何回收或减少损失的可能性,已经成为呆账的不良贷款,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中央政府对贷款核销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核销呆账是用银行利润来核销,因此会减少银行当年的收益。银监会对银行不良贷款率的指标有要求,因此银行综合考虑不良指标的后果和利润损失,以审慎的态度来决定是否进行核销。但是这并不是说借款人在银行核销贷款后就一笔购销,只是会计做账的方法,如果以后你有还款能力了还是要还的。
总之银行应对不良贷款是进一切最大努力收回,不会轻易认栽。
银行收不回来的不良贷款最终是怎么处置的?有什么规定?
对于题主这个问题,小麦的回答是,银行并不会说自认倒霉,银行回收不良贷款的方式有好几种。
对于那些企业本身资质很好,但只是因为临时的资金问题而导致贷款还不起的,银行会优先帮他们延长还款期限。有必要的话,还会借旧换新,就是发放一笔新的贷款给企业,让他们度过这次的难关,等经营恢复正常再将两笔贷款还清。
而如果用上述办法无法解决的话,银行接下来会采取贷款清收,也就是向法院申请封查、冻结企业名下的资产,通过资产拍卖的方式来还清贷款。如果资产的价值不足以还清,那么还会找到这笔贷款的保证人进行债务追偿。
如果实在遇到难啃的骨头,用以上方法都没发解决,银行一般就会将这笔贷款认定为不良资产,也就是无法回收。银行就会将这笔贷款的债务关系转交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约定一个金额交易后,他们会动用一切合法的手段和资源来回收这笔贷款,之后能收回来多少都是属于资产管理公司的收益。
而部分贷款如果实在收不回,而且符合相关的规定与条件后,银行就会将这笔账进行核销。不过核销只是银行会计处理的一种形式,表明银行账上不会显示这笔贷款,但是债务人和银行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就此结束,如果债务人未来恢复还款能力,银行是可以再来追还贷款的。
总得来说,大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贷款还不起了银行就会轻易地放过,银行对于不良资产是有着各种处理方式,一旦上征信和黑名单,以后的日子也就更难办了。
说的没错,就是自认倒霉了。
实在是收不回来了的贷款,银行会采取三种方式消化。
核销
我们内部叫“ 内销外挂 ”,就是说,这笔贷款银行拿自己的利润核销了,但是这笔贷款的债务依旧存在,只要借款人以后有钱了,我们依旧会上门去收。
不是任何一笔贷款都能核销的,必须要严格确认这笔贷款确实无法收回来才能核销。而且核销的程序十分严格,还会经过层层审核,还要报财政审批。
打包转让
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有很多不良贷款银行认为收不回来,或者没精力收,或者收回来成本太高,就会将这些资产一起打包,低价转让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处理。比较有名的资产管理公司比如华融、信达、长城、东方,都是专业做这个的。打包价格不等,广州那边最低的好像才1折起。
置换这种方式比较少,都是在特殊时期使用的特殊办法。2003年的时候,国家考虑到农村信用社风险大,不良包袱重,为了支持农信社改革,于是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专项银行票据的方式,将农信社的不良贷款置换出来,减轻农信社的包袱,扶持农信社发展。
本人就在银行工作,从事信贷业务,你的这个问题很有发言权。
首先,明确一点:银行收不回来的不良贷款,不管怎么处置,都与借款人无关,决不代表这笔账就没了、借款人就不用还了。下面具体讲:
1、银行对经过各种清收、法院执行等环节之后,仍然收不回来的不良贷款,会做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转让、核销等操作,也就是说这笔贷款在银行内部就算是损失了。但是!重要的是第2点!
2、银行就算把这笔不良贷款核销了,只是银行内部记账的一种方式,类似于它把欠自己钱的人分成了两大类:一类是正常能还钱的人,另一类是还不上钱的人。把你的贷款核销了,只是说它把你从第一类移到了第二类里面,但对于你来说,永远都背着这个债。
3、只要借款人没还钱,这笔债务一直都在,征信上也一直都显示,银行也有权在你有钱或发现你有其他资产的时候,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借款人。
4、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是以合同为依据的,核销与否只是银行内部的记账方式,与借款人无关,只要没还,账就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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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良资产是借款人贷款逾期,经过催收后还是无法归还贷款形成的资产,这些资产最终由银行进行处理。
一般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有2种方式:
1、对不良资产进行持续催收,通过上门催收和法院起诉的方式对逾期的资产进行处置,一般银行会先由自己员工上门催收,如果催收没有什么效果,会把催收的工作委托给外面专门的催收机构。
2、通过持续催收,仍然没有办法回收贷款的资产,银行会走核销流程,通过内部的层层审批,通过用银行利润来冲抵该不良资产。
总之,对于银行的不良资产,银行内部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确保化解不良资产。
以上是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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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和企业处理坏账是差不多的,银行不可能认倒霉,怎么可能就平白无故放弃债券呢。不良贷款对银行和银行员工的待遇都有很大的影响,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负担,需要用好几年的利润去消化这个坏账。不过,有好多种情况,需要分别处理。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希望能抛砖引玉。
首先,银行贷款是五级分类的,根据不同分类计算损失的百分比。一般不良贷款有几种方式处理,实际处理时还是比较灵活的,不是按纯理论处理坏账。一般出现坏账或者可疑贷款,银行会与借款人沟通,了解实际财务状况,可以分别采用延期还本,贷款展期,借新还旧等措施还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行,以达到妥善处理风险的目的,让企业活过来,这样贷款就能正常偿还了,不过这也可能继续隐藏风险,到最后损失的贷款数额更大。
其次,银行坏账打包卖给资产管理公司,现在专门处理坏账的公司,主要有长城,华融,东方,信达4家资产管理公司,专业处理银行坏账的,当然,当时就很多方法了,资产证券化和债转股都是处理方式。这四家也是合法的国有的资管公司,实力也非常强。
最后,还有就是直接走法律程序,开展清偿。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一般贷款都会有抵押或者保证,离我们最近的贷款就是房贷,如果我们不能及时还款,银行确认为坏账,就会对我们起诉要求偿还贷款,包括变卖我们的房子,抵押品和要求保证人偿还。这里说一点就是,我们不要轻易去做保证人,因为保证责任还是很严肃的,到时候让你还贷款,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是金融观点Y,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不同意见,欢迎交流讨论!
⑥ 城市商业银行的现状问题
概述
全国现有城市商业银行135家(截至2012年11月),2006年末,资本充足率为8 49%,不良贷款率为4.89%,资产总额为2,57万亿元,占全国中资银行(包括农信社)资产总额的6.74%。经过几年的变迁和发展,上海、北京、南京、大连、杭州、宁波等城市商业银行综合实力发展迅速,并实现了跨区域发展,更有望在年内能成功上市。但仍有37家城市商业银行目前处于风险状态.其中有7家处于高风险状态,一部分已资不抵债。据银监会最新统计,截至2010年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存款规模达6.1万亿元,贷款规模达3.6万亿元,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1万亿元,较年初增加44.4%。同时,城市商业银行不断加强风险管理水平,主要监管指标持续向好。截至2010年末,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325.6亿元,较年初减少了51.3亿元;不良贷款率0.9%,较年初下降0.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达到257.1%;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2.8%,流动性指标普遍较好,杠杆率处于安全可控范围内。
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上存在的差距。相比国内其他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历史、体制、环境等原因,在市场细分、产品开发、经营理念等经营策略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市场细分不够
没有形成较为鲜明的市场定位。一些商业银行市场定位还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形成自己稳定的客户群体,对潜在的客户也缺少研究.致使目前许多业务还处于粗放经营阶段。
业务创新盲目
金融产品存在趋同现象。由于对市场缺乏科学的预测、详细的成本与效益分析,业务创新具有盲目市场跟进色彩,新产品有的不能很好满足客户需求,有的由于无规模不能带来效益,造成业务创新产品缺乏生命力。
经营理念落后
特色服务不突出。虽然目前各家市场商业银行广泛强调提高服务质量。但是服务的概念比较陕隘,有的只限于改进窗口服务、厅堂服务等,经营理念还比较落后,以客户为中心的思想不能贯彻到产品、管理、服务、人员等各个方面。
信息技术落后
信息技术落后制约了产品开发和对客户的服务水平。先进的信息技术是商业银行有效实施经营管理策略的保障,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资金实力不强、技术基础薄弱等原因,对科技投入不够,信息技术相对于其他商业银行来讲显得落后。
银行间合作不够
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要加强。目前城市商业银行每年举行的一次论坛,主要目的还是沟通和交流,对彼此间的业务合作探索不够,主要业务合作还只限于异地结算等方面,其他一些业务领域基本上还没有涉及。
发展存在问题
自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至今,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历程,而城市商业银行起步之初的发展战略,现在回想起来很是耐人寻味——保支付、防挤兑、稳过渡。目前,这一战略已经迅速转变为“规范管理、稳健经营、加快发展”。
然而,城商行的底子毕竟太薄了。大发展的动力又更多地来自于加入WTO等外部环境的驱动,因此,当城商行吹响总攻号角时,还牢牢被三条绳索捆着:巨额不良资产、资本严重不足、单一城市制。
历史包袱沉重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6月底,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104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2.36%(一逾两呆口径),比历史最高点的34.32% 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可以说,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通过资产置换、增资扩股、利润消化等方式,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有了很大改善,历史包袱有所缓解,但还远不容乐观。
首先,不良资产比例的下降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资产规模的扩大,分母的“稀释”效应不容忽视。数据显示,按照 5级分类口径,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2003年末为14.45%,2004年6月末为14.08%,下降了0.37个百分点;但同期的不良贷款余额却由1164亿元上升为1192亿元。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加权风险资产
国内商业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主要是信贷资产。不良贷款率的下降有4种方式:①分母保持不变,分子即不良贷款余额减少;②分子保持不变,分母即信贷资产规模扩大;③分子——不良贷款余额有所增加,但分母即信贷资产规模却以相对更快的速度增加;④分子减少,同时分母也在扩大。通常情况下,第四种情况是监管当局所要求和期望的。而银行实际上多是第三种情况,为了实现不良贷款率的下降,在无法消化历史不良资产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不采取扩大分母的方法,这就是所说的分母稀释作用。
其次,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状况呈现出严重的两极分化特征。以2003年末的数据进行分析,最大两家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占比为25%,平均不良贷款率仅为5.6%;60家经营状况基本正常的银行资产占比为75%,平均不良贷款率为6.7%;35家较大风险类银行资产占比为14%,平均不良贷款率为23.41%;而17家高风险类银行资产占比为11%,平均不良贷款率为43.9%。可见,仍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极度恶化,处于破产边缘。
再次,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呈现出明显的“悬空性”特征。所谓“悬空性”,是指这部分资产的债权债务关系已无法落实,收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就是说,近2000亿元不良资产中的大部分只能通过城商行自身消化或当地政府实施资产置换来解决。这无疑是对城市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巨大挑战。
最后,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并未实现5级分类下的充足拨备。如果严格按照 5级分类要求计提准备,很多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将因此而由盈利变为亏损,还有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会雪上加霜。从某种程度上讲,在监管当局严格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监管指标要求的情况下,不良资产的历史包袱已成为城市商业银行发展道路上的首要障碍。
造血功能缺失
作为有经营风险的特殊金融企业,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是商业银行正常开业和顺利运转的前提。而国际上衡量一家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的主要指标就是资本充足率。因此,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均要求,本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巴塞尔委员会规定的8%的最低标准。否则,将对其经营活动进行限制。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3年末,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为6.36%,尚未达到8%的最低标准。而根据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新规定,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下降2~3个百分点,即下降至4%左右的水平。这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城市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渠道不外乎留存盈利和增资扩股。目前,尽管银监会已经允许并支持商业银行通过上市和发行次级债券来补充资本金,但在诸多条件的约束下,上市和发行次级债券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讲尚不太现实,至少对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来说是这样的。
此外,新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调高了商业银行一些风险资产的风险权重,使得大多数风险资产的风险权重变为100%,并要求在此基础上实现资本充足率达到 8%,从而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提出更高要求。按照2003年末的数据测算,要达到新规定的要求,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缺口在500亿元左右。而2003年全年,城市商业银行实现的账面利润仅53亿元。如果假定城市商业银行风险资产的增长速度保持在20%,利润增长速度保持在40%,要想将资本充足率从目前的4%提高至8%,至少需要19年左右的时间。显然,仅靠留存盈利来补充资本金的道路是行不通的。
理论上讲,增资扩股是一条便捷、迅速的资本补充方式。问题在于,目前相当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令投资者望而却步。历年的数据显示,全国112家城市商业银行中,有近一半的城市商业银行连年亏损,有1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负数。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和监管当局的资金或政策支持,资本补充将成为相当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无法逾越的屏障。而银监会提出的“到2006年,各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基本满足8%的监管标准”,也因此成为不可能实现的任务。
经营区域受限
自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之初,其经营活动就被限制在所在城市。当然,从当时的经济金融环境和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单一城市制的经营模式是必要的。
在成立城市商业银行之前,大多数中心城市都拥有数十家城市信用社,而其中大多数都经营不善,面临不良资产严重、管理混乱、风险失控等问题,处于破产边缘。可以说,城市商业银行是在一个烂摊子的基础上建成的,其成立初期的任务在于防范和化解风险,而非规模和地域扩张。
但是近几年来,单一城市制经营模式的负面效应日益显现,并成为城市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地域限制不利于城市商业银行分散风险。
对于某个城市而言,往往是某几个或某个产业或行业发展较好,可供开发且前景较好的项目也是有限的。如果一家银行被限制在一个城市开展业务,其资金势必集中到这些行业、产业和项目上,造成贷款的行业集中度、客户集中度偏高,带来巨大风险隐患。现在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都面临这一问题,但这一问题比较敏感,很难公开实例。
此外,现在的很多企业往往是跨地区,甚至于跨国开展经营活动,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能够按照企业的地理布局为其提供存贷款和资金清算等服务。
当前,在缺乏全国统一的信用体系的情况下,银行只能靠企业所在地的分支机构搜集企业的信用资料。比如,一家企业的总部在北京,生产基地分布在全国其它地方,如昆山,当该企业向北京的开户银行要求其为昆山的生产基地提供资金支持时,北京的银行须通过其在昆山的分支机构进行实地调查,这比北京的银行派人赴昆山调查的成本要少许多。但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不准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从而造成城商行在异地信息获取上处于劣势地位,而长期信息不对称会隐含较大的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这是不少城商行当前的燃眉之急。
为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如果就可行性进行比较的话,允许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的可行性倒是更大一些。因为要想建立一个覆盖全国主要大中城市的信用体系,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涉及面非常广,前期投入非常大。
地域限制不利于城市商业银行化解不良资产。
由于历史原因,城市商业银行追讨的抵贷资产有很多是借款人在外地投资的资产或债权,且地域分布广泛。城市商业银行在异地没有分支机构,对外地情况不熟悉,也给追讨和管理这些资产带来很高成本。一旦遇到地方保护或债务人阻挠,处置的难度就更大。对于那些处在外地且无法转移的固定资产,通常只能采取低价拍卖或委托管理的方式,这往往会使城市商业银行面临巨大损失。
地域限制不利于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
随着地区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一体化的发展,资金的跨地区流动日益频繁,客户对银行服务和产品的要求也日益多元化,尤其是需要商业银行能够跨区域为其提供金融服务。而不论是资金的流入还是流出,都需要一个结算通道。而这恰恰是城市商业银行的软肋。显然,仅资金跨区流动,这就已经超出了城市商业银行自身的能力,从而造成城市商业银行大量客户流失。这也是“很多企业在规模较小时与当地城市商业银行的关系非常好,而一旦这些企业做大,实现跨地区经营,往往就会与城市商业银行分道扬镳”现象的最好解释。
此外,受诸多条件的限制,城市商业银行对产品创新往往感到力不从心。城市商业银行由于网点限制,其开发银行卡业务的成本无法分摊,只能自己承担;对于同样的开发成本,国有商业银行能以数百倍乃至数千倍于城商行的网点回收投资。理由如下:
假如有两家银行A和B,现在两家银行均发行了银行卡,假定发行成本均为50万元,A银行拥有100个网点,B银行拥有1000个网点。也就是说:A银行拥有100个可以获利的渠道,那么分摊到每个网点的发行成本为5000元。同理,分摊到B银行每个网点的发行成本仅为500元。A银行的每个网点最少需要获利5000元,才能最终收回投资。而B银行则只需要500元即可。成本效益比在此一目了然。
虽然现在所有银行安装的ATM机均可实现银行卡跨行通用,从而使城市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在地域上得到拓展,但出于成本和方便的考虑,消费者当然还是愿意选择全国性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发行的银行卡。这对异地无网点的城市商业银行发行银行卡,也起到了负面的阻碍作用。
地域限制也不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金融环境。
入世以来,中国金融业的管制程度日益放松,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享受的待遇差距逐渐缩小。在此情况下,用“内外夹击”来形容城市商业银行的处境应当不为过。一方面,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了对中心城市分支机构的倾斜力度;另一方面,外资银行也在通过抢夺高端客户等方式慢慢蚕食发达地区中心城市的市场。这就造成在单一城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城市商业银行,只能眼睁睁看着当地市场份额的丧失。
根据掌握的数据,发展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在当地的市场份额大致在8%~10%左右。近几年的数据显示,城市商业银行在当地市场份额达到8%~10%之后,就很难再有大的突破,这可能是各地金融市场份额的饱和点。而新的金融机构的进入,往往又会使原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却又无法向外地开拓市场。显然,这不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