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在我国,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为:
1.{(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二.按房屋价格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三.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四.按最高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2. 山东威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8月29日,澎湃新闻从山东省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山东威海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按照新政,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同时,调整可贷额度,可贷额度由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到30倍。
按照威海市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对于“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了,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否申请”的提问,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这次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后,购买首套、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双职工家庭,最高可以申请80万元贷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单职工家庭,最高可以申请50万元贷款。
针对“可贷额度由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到30倍了,是不是说如果公积金账户有3万元的余额就可以申请30倍90万元的贷款”的提问,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指出,可贷额度不能超过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倍,是确定可贷额度的条件之一,同时还要符合首付比例、二手房评估价值、月还款额不超过近12个月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的70%等其他规定的条件。
3. 威海公积金贷款额度
双职工缴存家庭8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
现行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双职工缴存家庭8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政策调整后,按国家政策已生育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以申请9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以申请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多孩家庭的认定以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