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连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把公积金里的钱取出来一些么
可以,只要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就可取出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拿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就可提取了
㈡ 我想把大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提取出来,用在买车之类的其他方面,请问可以么
大连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但是公积金一般只能用于买房、建房、修房、医疗等几个方面,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一)公积金缴纳人已经离休、退休的;
(二)公积金缴纳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公积金缴纳人出境定居或者到港澳台地区定居;
(四)公积金缴纳人需要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五)公积金缴纳人需要公积金用来偿还购买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公积金缴纳人每个月的租房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户籍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我们通过以上关于我想把大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提取出来,用在买车之类的其他方面,请问可以么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我想把大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提取出来,用在买车之类的其他方面,请问可以么有一定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㈢ 大连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分析: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或者赴港、澳、台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八)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九)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十)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遇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本人或者配偶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符合前款第(一) (五) (六)项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前款第(八) (十)项情形之一的,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