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农商银行客服电话是多少
各地农商银行客服电话不一样,没有统一的客服电话,具体需要登录各个地区的官网进行查询。
例如:北京农商银行:96198,广州农商银行:95313,上海农商银行:962999,江苏省农商银行:96008等等。
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1)山东省2010涉农贷款余额扩展阅读
创立背景
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全面取消资格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
要在保持县(市)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前提下,稳步推进省联社改革,逐步构建以产权为纽带、以股权为联接、以规制来约束的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社之间的新型关系,真正形成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社的利益共同体。
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格股占比已降到30%以下,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约303家、农村合作银行约210家,农村银行机构资产总额占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41.4%。
另外,还有1424家农村信用社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条件。通过改革,农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长期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机构自身已经形成了深入推进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内生动力。
②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的客服电话是多少
96668。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转山西路1号
邮编:25001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962999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96120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966866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96555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96155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62268
新余农村合作银行:0790-6424009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6668
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961111
佛山市顺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0757-22223388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0757-86288888
佛山市禅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0757-82727028
珠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0756-2260800185(投诉电话)
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961122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6568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6288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6888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6388(省内),4006696388(全国)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6596
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96592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96561
新昌农村合作银行:0575-86626666(客服)86382888(国际业务)86629999(信贷)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6008(综合),4008288828(贷记卡)
吴江农村商业银行: 96068,0512-63004158,9688998(市民卡专用)
省联社注重发挥综合业务网络的优势,不断完善支付结算、管理和中间业务三大平台,为经营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小额支付系统全面上线运行,进一步畅通了结算渠道;开通了与重庆联社的柜面通业务,拓展了服务空间;升级了银行卡业务交易系统,完善了卡功能;
规范了电话银行的管理,开发了“短信通”服务平台;完善了经营决策系统,推广了办公自动化、信贷和财务管理、个人和企业征信、反洗钱等应用系统,促进了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加大资金清算调剂力度,加强银联和大额支付系统管理,完成了全省集中接入农信银综合业务系统工作,开通了全国农村信用社银行汇票业务。全年共办理资金清算业务1295万笔,金额达14788亿元。
③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省管企业
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管企业23户:
1、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初创于1987年,是山东省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资产管理平台,受国资委委托管理山东省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2013年,全年实现信托报酬收入9.5亿元,同比增长34%;新增信托业务规模3669亿元,同比增长74%,截至2013年末,鲁信集团自有及受托管理资产规模3339亿元,全年固有业务实现利润总额14.64亿元,上市公司“鲁信创投”。
2、兖矿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生产原煤1.01亿吨,同比增加19.57%,成为全国第9个跨入亿吨俱乐部的煤炭生产企业,全年完成营业收入1200亿元,同比增加18.46%,煤炭产量、营业收入增幅居煤炭工业大型企业首位,实现利润总额20亿元,同比增盈74.95亿元,旗下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澳大利亚、香港、上海四地上市。
3、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冶金工业总公司合署,核心企业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生产钢2300万吨、铁2337万吨、钢材226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167亿元,旗下上市公司“山东钢铁”。
4、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核心企业山东能源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013年实现原煤产量1.3亿吨,煤炭生产经营总量突破2亿吨,营业收入2275亿元,资产总额2300亿元,位列2014年世界500强第305位。
5、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着省委、省政府驻香港联系公司职责,是山东省国资委确定的煤化工、医药和投融资及资本运营发展平台,下属华鲁恒升、新华制药、鲁抗医药三家上市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140亿元,总资产230亿元,净资产100亿元。
6、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省属国有大型骨干企业,黄金产量、资源储备、经济效益、科技水平及人才优势均居全国黄金行业前列,拥有黄金、有色金属、地产和金融四大板块,2013年营业收入621.21亿元,资产总额670.20亿元。
7、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山东省商业厅,拥有“银座股份”、“鲁商置业”两家上市公司,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745亿元,实现利税35.4亿元,资产总额464亿元。
8、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由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年经营收入450亿元,资产3000亿元(加上市值部分达3200亿元),居全省企业和全国同行业第一位,下属上市公司“山东高速”、“山东路桥”。
9、山东机场有限公司,控股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底,资产总计27.8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01亿元。
10、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2012年营业收入56.26亿元,资产总额46.8亿元,利润总额1.21亿元,旗下上市公司“中通客车”。
11、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资产总额940亿元,现有5家上市公司,分别为:潍柴动力,潍柴重机,亚星客车、山推股份和德国凯傲集团公司。潍柴大功率高速发动机、山推推土机、法士特重型变速器产销量均为全球第一位,2011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22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6亿元,成为我国装备制造业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并在全球拥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集团之一。
12、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全省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45.06亿元,利润总额2.35亿元,资产总额43.44亿元。
13、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深圳经济特区对外开放的基地和窗口,截至2010年底,资产总计3.83亿元,年营业收入1.19亿元,利润总额0.01亿元。
14、上海齐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为直接参与上海浦东开发建设、负责筹建齐鲁大厦而设立的窗口单位,截至2010年底,资产总计6.26亿元,全营业收入5.55亿元,利润总额0.12亿元。
15、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大型专业运输集团,主营交通运输业、旅游服务业,截至2012年末,集团资产总额达到17.8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21亿元,利润总额4100万元。
16、山东鲁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末,集团资产总额达到12.4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7亿元,利润总额4000万元。
17、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能和经营管理职能的特殊企业法人,是出资人职责的公司化运作,具有政策性与商业性双重属性,截止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373.95亿元,净资产126.95亿元,2013年度营业额总收入156.65亿元,净利润9.11亿元。控股山东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受省国资委委托管理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总公司、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是全国大型综合类券商,在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设有224家证券营业部、27家分公司,公司服务客户400万,管理客户资产7000亿,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40.87亿元,利润总额5.82亿元。
19、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是山东省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的核心投融资平台,核心企业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山东省16家国有大型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3亿元人民币,在全国设有7个分公司。
21、国泰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资本规模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中位居前列,截至2012年末,集团资产总额达到1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4亿元,利润总额2.46亿元。
22、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为正厅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独立核算,行政上挂靠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授权,管理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2014年人均创净利过百万。
23、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由全省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入股组成,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行使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的正厅级金融机构,截至2014年4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2006亿元,成为省内首家存款超万亿元的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998亿元,存、贷款余额均稳居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提供全省80%以上的农户贷款和近40%的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余额、增加额连续9年居全省金融机构和全国同行业第一位。2013年各项收入和利润分别达到860亿元和172亿元,分别是改革之初的9倍和172倍,经营效益连创新高。
省国资委党委管理党组织关系或领导班子企业:
山东省粮油集团总公司(总资产12亿元)、山东省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经济发展总公司、凯远集团公司、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等。
④ 山东省财政收入
山东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中国经济实力最强的省份之一,也是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2007年以来经济总量居第3位。
2014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GDP)59426.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98.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8788.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5840.1亿元。人均生产总值60879元,按年均汇率折算为9911美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26.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965.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8.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175.9亿元。山东农业历史悠久,耕地率属全国最高省份,是中国的农业大省,农业增加值长期稳居中国各省第一位。山东不仅栽培植物、饲养畜禽品种资源丰富,而且可资利用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也很丰富。山东省的粮食产量较高,粮食作物种植分夏、秋两季。夏粮主要是冬小麦,秋粮主要是玉米、地瓜、大豆、水稻、谷子、高粱和小杂粮。其中小麦、玉米、地瓜是山东的三大主要粮食作物。
2014年,山东省农业增加值2799.3亿元;林业增加值92.5亿元;牧业增加值997.7亿元;渔业增加值908.8亿元。粮食总产量4596.6万吨,连续12年增产。拥有无公害产地认定面积117万公顷;绿色食品原料产地环境监测面积86万公顷;“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6169个。工业
山东的工业发达,工业总产值及工业增加值据中国各省前三位,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较多,号称“群象经济”。此外由于山东是中国重要的粮棉油肉蛋奶的产地,因此在轻工业特别是纺织和食品工业相当发达。
重工业企业发展迅速,重点工矿业企业有齐鲁石化、山东电力、山东钢铁(济钢、莱钢、金岭铁矿、日照钢铁)、山东海化、胜利油田、兖矿集团、中国铝业山东铝厂、南山集团、晨鸣纸业等。
2014年,山东省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962家。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法人企业1820家;过100亿元的法人企业138家。
2014年,山东省全部工业增加值25340.9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43488.1亿元;实现利润8763.4亿元;实现利税14263.1亿元。亏损企业亏损额344.6亿元。总资产贡献率为18.5%,成本费用利润率为6.6%。
建筑业
2014年,山东省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5899家。其中,特级和一级建筑企业493家,比上年增加4家。建筑业总产值9313.5亿元;实现利税848.0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筑业总产值2197.7亿元,实现利税150.3亿元;非国有企业建筑业总产值7115.8亿元,实现利税508.6亿元。国内贸易
2014年,山东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92.0亿元。其中,餐饮收入2499.3亿元,增长11.4%;商品零售21992.8亿元。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9562.5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929.5亿元。
对外经济
2014年,山东省进出口总额2771.2亿美元。其中,出口1447.5亿美元;进口1323.7亿美元。全年新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352家,合同外资159.5亿美元;实际到帐外资152.0亿美元。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22个,实际到帐外资4.1亿美元。备案核准设立境外企业(机构)524家;备案核准中方投资62.9亿美元;实际对外投资44.1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92.5亿美元。
金融业
2014年,山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9151.9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3367.5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3662.2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1649亿元;县域贷款余额17594.6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239.3亿元。
信息技术产业
综上所述,山东省财政收入。建议大家可以去相关官网查询更多关于山东财政的官方消息,选择合适路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⑤ 谁有《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决定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自2007年9月开始实施。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于2007年9月25日之前向人民银行总行第一次报送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数据时间属性为2007年6月30日。自2007年第三季度开始,于每季后25日内报送相应数据。
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向人民银行总行报送全科目人民币、外汇季报的时间自2007年第三季度开始由原定的每季后18日内调整为每季后25日内报送。
三、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指标为新增的全科目季报指标。自第一次报送起,各行即应将原有的全科目人民币、外汇季报数据与新增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生成同一数据文件后报送人民银行总行。
四、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加强数据质量监控和统计分析工作。对《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对措施、质量监控办法等情况,要及时与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沟通,有关材料以传真方式报送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
银行业各级机构按照《制度》要求向人民银行报送数据。人民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采集和汇总涉农贷款数据后,与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数据信息共享。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
2007年7月25日
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一、制度说明
(一)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依照《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9号发布)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
(二)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涉及三类统计报表:采集类报表、辅助类报表和汇总类报表。采集类报表由本制度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填报,辅助类报表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报,汇总类报表由人民银行总行根据采集类报表和辅助类报表汇总生成。
采集类报表包括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统计表,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四张报表。分别反映各类涉农贷款的规模、产业类型、期限、信用形式、风险状况等。
辅助类报表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统计表,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报。人民银行总行可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从征信系统中查询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数据,并以此生成涉农贷款汇总情况表的相关数据。
汇总类报表为涉农贷款汇总情况表。该表在采集类报表、辅助类报表的基础上汇总生成,主要反映涉农贷款的各层次构成情况以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情况。
(三)采集类报表报送要求。
1.填报机构和报送渠道: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本行全国和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农贷款数据填报人民银行总行,其分支机构将辖内涉农贷款数据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汇总辖内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填报的涉农贷款数据后报送人民银行总行。
2.频度:季报。
3.报送时间:每季后25日内。
4.报送方式:填报机构按照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内设的指标编码和规则生成数据文件(详见本制度四、指标编码及指标校验关系)后,通过modem或者人民银行内联网邮箱报送。
5.报送数据属性:填报机构每季末的涉农贷款余额。
6.币种:分人民币、外汇两类。报表中人民币栏(A、B、C栏)填报人民币涉农贷款余额;表中外币栏(D、E、F栏)填报外汇涉农贷款余额,币种属性为美元合计。
(四)辅助类报表报送要求。
1.填报机构和报送渠道: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根据本《制度》所述的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判定标准(见下文)确定相应的龙头企业范围,并收集相关信息后,填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统计表后报送人民银行总行。
2.频度:季报。
3.报送时间:每季后25日内。
4.报送方式:以人民银行总行下发的excel模版填写报表后,通过人民银行内联网将报表传送至"统计数据/统计司/总行/PBC@pbc"。
5.报表文件命名规则:报表文件名应为"L+101+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代码+数据日期(8位).xls"。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为例,其报送的2007年第二季度山东省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统计表文件名应为:"L10116000020070630"。
(五)相关概念。
1.贷款:指报告机构发放的各类贷款(含直贴现、买断式转贴现和金融租赁)。
2.短期贷款:指报告机构所发放的各类贷款中合同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3.中长期贷款:指报告机构所发放的各类贷款中合同期限大于1年的贷款。
4.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文印发)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各项贷款分类。
5.农业:本制度中除农、林、牧、渔业贷款项下包含的农业贷款专指对农作物种植业的贷款之外,其他部分所说的农业均是涵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的大农业。
(六)本制度由人民银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