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想要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关键是想方设法降低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的综合成本,包括运营成本和资金成本,可以从4个方面着手:
一、降低小微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建立多层次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只有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多了,市场竞争加强了,才能提高小微金融机构的运营效益,降低运营成本。
二、为小贷公司减免税收,降低其运营成本。目前,小贷公司仍适用一般工商企业的税收政策,税务负担不轻。如果国家能出台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减轻小贷公司的税收负担,进而鼓励小贷公司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则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利用财政资金为小贷公司提供贴息支持,降低小贷机构的融资成本。对于那些支持符合国家重点产业目录小微企业,以及支持农村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小贷公司,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融资支持,并对小贷公司从商业银行融资提供财政贴息,降低其融资成本。
四、建立专门“支农支小”批发基金,定向支持小贷公司服务小微、服务三农。央行已有“支小支农”再贷款业务,但仅限于向正规金融机构开放,建议央行放宽准入范围,重业务本质,轻机构性质,只要小贷公司真正地“支农支小”,就可以申请再贷款的支持。国家财政和大型金融机构也可以合作建立小微贷款批发基金,向银行发行金融债券,专门为“支农支小”的小贷公司提供批发资金支持。
小企业大作为,小微企业不仅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更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想要从源头上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除了在银行增加供给上下功夫,还要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扶持力度。
Ⅱ 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政策
1.2011年,国务院出台九项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其中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政策如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2.2011年,银监会印发《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引导商业银行继续深化六项机制(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按照四单原则(小企业专营机构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及资源配置力度,满足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努力实现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3.2013年,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充分发挥信贷资产流转、证券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将盘活的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相关部门要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按月监测、按季考核,确保各地区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4.2015年3月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将2015年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由以往单纯侧重贷款增速和增量的“两个不低于”调整为“三个不低于”,从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维度更加全面地考查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即: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1.2011年,国务院出台九项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其中,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措施如下: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商业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向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2.2013年,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定价机制,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
3.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优化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
4.2015年3月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对规范服务收费,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意见如下:商业银行要及时清理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收费。要在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定价机制基础上,努力履行社会责任,对诚实守信、经营稳健的优质小微企业减费让利。要缩短融资链条,清理各类融资“通道”业务,减少搭桥融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