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郑州公积金贷款必须有余额吗
据大河报报道,郑州已经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不用和缴存余额挂钩。
根据郑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金额同时按三个条件核定:
一是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
二是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
三是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这项通知是2016年9月18日开始执行的,故2016年9月18日之后,在郑州购买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不用和缴存余额挂钩。但是二套房贷款额度要和缴存余额挂钩。
按新政,具体贷款金额按三个条件核定
从2016年9月1日起,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作了一些调整。按照新的政策,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其具体贷款金额同时按三个条件确定:
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
其中,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2.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
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3.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其中,月还款额按借款人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家庭收入为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近6期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之和(含其他管理机构缴存基数)。
以上费用依据: http://zzgjj.zhengzhou.gov.cn/gjjd/303164.jhtml
❷ 郑州市直公积金能贷多少
在 郑州 地区要办理 公积金贷款 手续需要准备好有效 身份证 明文件,向 公积金 管理局申报 贷款 的额度和借款人的缴存额度,以及缴存年数有相应的联系。关于郑州市3万公积金贷款金额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郑州市3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二、郑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镇蔽有尚未还清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 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三、郑州市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御粗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凳培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郑州地区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规定的在三天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成,申请的人员需要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❸ 住房公积金帐户上的钱和贷款的额度有直接关系吗
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余额和可贷金额是由关系的,即个人账户余额越多,可贷款金额就越多。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关于贷款额度的规定。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3个条件认定:
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含县区,不含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含县区)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2、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3、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60%,超过时降低相应贷款金额。
(3)郑州公积金贷款跟账户余额有关吗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