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给他人贷款做担保需要所有银行卡的流水帐吗
看不同银行的要求,一般作为担保人会需要打近半年流水,提供身份证,征信,户口本这些。因为银行那边也需要评估你作为担保人的资格。
2. 给别人担保是否影响自己贷款
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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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融资)担保:
贷款担保是担保机构为放款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
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散银行放贷、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起到保证信用贷款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贷款担保的主要形式:
1、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是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特点是贷款期限短(一年以内)、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是客户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的担保称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2、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技术更新改造、购地建房、房地产开发、基本建设投资需要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所提供的担保。
3、银行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持票人)在商业汇票未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等。
4、个人消费贷款担保:是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自然人用于购买消费品或用于教育、旅游等个人消费需求时向银行提出贷款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担保、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担保、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担保。
5、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是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因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向银行贷款时为其提供的担保。
6、下岗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专为解决由于申请额度小、从银行获得贷款有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的资金需求。某些担保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其提供小额贷款。小额委托放款需提供足额反担保。
综合授信担保:
综合授信业务主要用于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包括流动资金周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商业汇票的担保、国际结算业务项下融资等项目。企业可在批准的授信额度、期限和用途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将各种贷款方式进行组合、循环使用。
保函业务:
付款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分期付款保函;
履约保函,包括投标保函、工程承包保函、工程维修保函、质量保函;债务保函,包括借款保函、租赁保函。
再担保:
担保公司对符合约定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民间担保机构及其它担保机构提供个案业务再担保服务。
再担保方式主要采用固定比例再担保、溢额再担保和联合再担保三种。
固定比例再担保是由担保人和再担保人约定,对在一定担保责任限额内的业务,担保人将全部同类担保业务都按约定的同一比例向再担保人进行再担保,每项业务的担保费和发生的损失,也按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摊。
溢额再担保是由担保人将其超过预定限额的担保责任向再担保人进行再担保,或由担保人和再担保人共同对被担保人担保,由再担保人承担超过担保人预定限额的担保责任,对每一项业务的担保费和发生的损失也按双方承担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摊。
联合再担保是指对于数额较大的或超过担保人规定担保能力较多的单项担保业务,经协商一致,可由省市担保机构共同与被担保人签定委托保证协议,共同与银行签定保证合同,双方按各自承担责任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资料:担保-网络
3. 给别人担保买房,自己能不能贷款买房
不影响
1、为别人担保会影响个人信用和个人资产负债率。当帮朋友做担保时,朋友名下的贷款账务,也会记录到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中去。若朋友发生了逾期或者欠款不还的情况,是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的。
2、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3、另外,帮朋友做担保,朋友的债务也是自己债务。在朋友还清一切款项之前,无形中增加了资产负债率。若个人资产负债率过高,是无法取得贷款的。
4、因此,即便为他人做担保,只要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有较强的还款能力,也是可以找贷款机构申请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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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限额
1.估值的70%一般来说,抵押的房产不同,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不一样的。
2.通常情况下商品住宅的抵押率高可以达到70,而商铺和贷款条件: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参考资料
网络-贷款买房
4. 贷款查不查担保人流水
5. 贷款担保人对自己贷款有影响吗
做担保人肯定会影响自己办理贷款,如果已经做了担保人,在办理贷款时银行会给出比较低的贷款额度。在银行来看,用户成为担保人后就拥有了负债,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自己还有贷款就会有比较大的还款压力。
在个人有贷款打算时千万不要成为担保人,除非自己的收入足够多。在办理贷款时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提交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还有就是工作证明,贷款申请书等,在提交以后银行会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就可以拿到借款了。
用户在办理借款时要注意自己未来几年的收入,一般在个人收入比较多时才能办理借款。如果个人收入不是很多,这时可以减少贷款的额度或者放弃贷款,这样就可以避免后期逾期还款的情况。
在办理贷款时用户可以选择不同的期数进行偿还,在选择还款期数时一般要考虑自己的收入。在贷款办理后用户可以提前还款,在提前还款时可以节省利息的支出。需要注意的是,还款逾期时会影响个人征信。
6. 当担保人对自己贷款有影响吗
帮别人担保贷款会影响自己贷款的,但是所担保贷款还款情况正常的话,只要担保人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灶团返理个人贷款的。如果所担保的贷款债务人不按时还款,那么银行就会对你进行催债,而且你自己将会背负一定的债务。
并且申请人如果没有及时还款,很可能给自己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对自己贷款的申请会有影响,帮别人担保,贷款平台会担心你的信贷风险过高,所以银行给与你的贷款额度也会有一定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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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影响:
一、替人做担保可能会申请不下来贷款。
担保人的责职就是在隐饥贷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代其还款用的。即使贷款人没有无力还款的情况发生,自己在申请个人贷款、房车、汽车贷款、企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也是有可能因为替他人做担保拔高了自己的信贷风险导致贷款申请不下来的。
二、替人做担保申请贷款时额度可能会受影响。
一般大家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是要通过你的个人资质来判断可以发放多少贷款额度给你的。也就说你本身因为个人资质而产生的信贷风险是存在的,但如果你只是承担自己一个人的信贷风险,可能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但是,如果这个时候替人做担保的你还替别人承担了一部分的信贷风险,那么贷款平台是会很担心你的信贷风险过高的。那这个时候你能拿到的贷款额度可能就会比预期的要低上很多了。
三、替人担保个人征信可能会受影响。
担保人替别人做贷款担保,对方如约还款还好。但是,就怕这些人根本不把还款这件事情放在心上,而他们让自己的个人征信产生污点的同时,也会让担保人的个人征信产生污点。而如果对方成了黑户,你也是极有可能会被贷款平台拉入“黑名单”中的。
做担保人肯定会影响自己办理贷款,如果已经做了担保人,在办理贷款时银行会给出比较低的贷款额度。在银行来看,用户成为担保人后就拥有了负债,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或顷款责任,如果自己还有贷款就会有比较大的还款压力。
在个人有贷款打算时千万不要成为担保人,除非自己的收入足够多。在办理贷款时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提交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还有就是工作证明,贷款申请书等,在提交以后银行会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就可以拿到借款了。
用户在办理借款时要注意自己未来几年的收入,一般在个人收入比较多时才能办理借款。如果个人收入不是很多,这时可以减少贷款的额度或者放弃贷款,这样就可以避免后期逾期还款的情况。
在办理贷款时用户可以选择不同的期数进行偿还,在选择还款期数时一般要考虑自己的收入。在贷款办理后用户可以提前还款,在提前还款时可以节省利息的支出。需要注意的是,还款逾期时会影响个人征信。
影响。成为贷款担保人后,你的征信报告上也会有这笔贷款的记录,毫无疑问会增加你的个人负债。
以后你自己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可能会以个人负债过高而拒绝发放贷款,或者降低你的贷款审批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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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承担中的债务有第三人担保,债务承担无疑会对担保人造成影响。关于债务承担对物上保证人担保责任的影响,原因在于,如果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对于提供担保的第三人而言,实际上是多了一个债务人可以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担保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可能性减小了,担保人对于此种债务承担也不必要施加是否同意之于预。只有当债务承担方式为免责的债务承担时,担保人出于对新债务人清偿能力的怀疑,为了避免潜在的不利影响,才需要对债务承担进行干预,未经其同意,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只有这样,对担保人而言才是公平的。
全部债务的免责债务承担,指的是债务人在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将全部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并且完全退出债务关系,不再对债权人承担任何清偿责任,转而由新债务人承担原有全部债务。在此情形下,虽然债务人发生了变化,但是该债务并未消灭,对债权人的债权亦无影响。作为担保主债权的担保物权,也不因债务人的变化而自动消失,而是继续存在。其原因在于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主债权存在,担保物权也随之存在。如果担保人为债务人,债务承担不影响其提供的担保继续作为债权的担保。
但对于担保物权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情况,如果默认其提供的担保继续作为债权的担保,则对第三人是不公平的。原因在于,第三人以自身财产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常常是基于其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或者人格因素。而新的债务承担人则可能不具备清偿能力,也不具备担保人所要求的信任关系,如果默认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则增加了担保人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债务人与债权人串通骗取第三人担保的情况。规定,如果债务人在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将全部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而未经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此时担保物权消灭。
部分债务的免责债务承担,指的是债务人在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将部分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转让的部分债务由新债务人承担,未转让的部分依然由原债务人承担,此时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成立按份之债的关系。与全部债务的免责债务承担相比,部分债务的免责债务承担只是在债务承担的量上有区别。因此,对于原债务人未转移部分的债务,担保人仍承担该部分债务的担保责任,对于原债务人已转移的部分债务,如果未经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则担保人免除对这部分债务的担保责任,这也是“相应的担保责任”的含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