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消费贷违规入楼市绝迹了吗
一、消费贷违规入楼市绝迹了吗?
尽管京城银行对各类消费贷的审批和监管越来越严格,但仍有个别银行和担保融资公司铤而走险,向购房者推销用途违规的消费贷、信用贷,消费贷违规进入楼市仍未绝迹。
强监管三个月
“3·17”最严房贷政策实施以来,购房人首付比例有所提高,部分购房者则通过申请“消费贷”来补充首付款或购房款。但是,用消费贷买房实际是一种违规行为。各家银行的消费贷、信用贷合同都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做出表述——“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期货、债券、房地产等国家监管部门禁止银行贷款进入的领域,且不用于注册企业和投资入股等股本权益性投资”。
今年9月初,调查发现,在北京地区,有房产中介违规协助提供首付贷。为了掩人耳目,还引入了合作的担保公司,并假借“信用贷”、“消费贷”之名继续活跃在二手房交易市场。
9月5日,北京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9月8日,北京市住房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中介机构对近三个月本机构及从业人员经营活动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的行为;协助、教唆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购房贷款等六种违规行为。银监会9月29日在银行业运行及监管情况召开的通报会也表示,将严查消费贷款的资金,严厉打击首付贷。
此后,广东、江苏、重庆、江苏、江西等地陆续发布有关消费贷政策,严查“消费贷”、“经营贷”、“信用贷”以及大额信用卡套现等,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同时,据多家银行工作人员反映,他们也陆续接到金融风险提示,要求加强个贷管理,谨慎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部分银行审贷仍有漏洞
尽管监管保持力度,但仍有部分银行新增信用贷款消费凭证如发票、合同等提交审核时存有漏洞。
以某股份制银行的一款信用贷产品为例,该行工作人员表示,这款产品主要面向有半年同一公司连续社保记录的在职员工,每年可反复申请,每笔最高额度为30万元,按月计息,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提前还款不收取手续费。
上述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贷款人只需把放款后3个月内的发票等消费凭证拍照上传到银行某平台即可,而对于发票的金额不做要求。按照该行工作人员的说明:“客户贷款30万元,3个月内并不一定全部用完,所以提交的发票金额有多少并不强制要求。同时,放款3个月后的消费凭证等目前银行并未要求提交。”
而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信用贷产品要求则更为宽松,这款信用贷原来月息为1.25%,近日下调为月息1.1%,申请成功后2天-3天即可到账,每月等额本息还款,能证明贷款用途的发票合同等并不需要提交。据客服人员介绍,贷款人可以将发票合同等留存备用,需要的时候拿给银行的客户经理看一下即可,并不需要上交银行。当询问贷款可否用于买房时,工作人员仅表示,“你不要告诉我贷款用途”。
担保公司放贷冲业绩
临近年末,各类商家的推荐电话又多了起来,其中不乏担保融资公司的“业务”推销。
近日,某担保融资公司的业务员表示,“可以向资金不够的购房人提供短期和长期两种类型贷款服务。同时,年末各类贷款都有不同程度的打折,有的是月息变低,有的是手续费打折。”以某款信用贷款产品为例,业务员介绍称,“这款贷款产品原来的月息为0.75%,不需要抵押物,每人每笔最高可贷30万元,贷款年限不超过3年,每月等额本息还款。而进入12月份,这款产品的月息降为0.725%,并且还可以选择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同时,在手续费方面,也由贷款金额的2%降为1.5%。”
据业务员介绍,临近年末,贷款公司以及银行在信贷额度方面都有指标需要完成,同时贷款收益率也面临考核压力,而消费贷、信用贷的利率对于银行的综合贡献度往往比住房按揭贷款要高很多,所以银行会接一些“团购”订单,而这些“团购”订单多来自于担保融资公司,个人去银行是申请不到的。
“近期监管力度很大,这类贷款用于买房会不会有风险?”时,上述业务员表示:“贷款的去向问题,银行监控起来有一定难度,买房人可以通过放款后提现切段资金流向痕迹等手段来规避。”该人士还强调,“近期从我们公司贷款的客户,没有一笔贷款被追回或者影响按揭贷款的,如果出了问题,我公司退还手续费。”
据了解,该公司主要和某股份制银行合作,同时也可以由客户挑选贷款银行。目前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抵押消费贷、经营贷等贷款业务。据客服介绍,申请信用贷,优质客户最高每笔可贷50万元,一般可批30万元,贷款利率由原来的7%降为6%;抵押消费贷贷款额上限为10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为10年,贷款利率最低可获批基准利率上浮10%。同时,如果借款人此前三年内曾经全款购房,目前还可以做补按揭,贷款利率最低可获批基准利率。
执法要严,严厉打击非法入市。
二、2021年国家有什么利民政策?
答案是:一、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缩小城乡、区域差距!让孩子享受公平教育
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推动清洁取暖进校园和卫生厕所改造。
改善网络设施,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继续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支持乡村学校因地制宜开好音体美等课程,保障教育教学需要。
2、让乡村教师有更多保障
依法加强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保障,多渠道解决好教师基本住房,建设必要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职称评定等要向中西部农村教师倾斜。
加大在职培训、学历教育力度,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素质。
促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3、严控书面作业总量、保证体育活动
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保障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4、保障膳食营养,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
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要包括谷薯杂豆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畜禽蛋类、奶及大豆类等4类食物中的3类及以上。食物种类每天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
5、实现今秋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
进一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仍有困难的,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6、鼓励学校为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由教师、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暑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不得补课、讲授新课。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不得违规收费。
二、进一步明显降低患者医药负担
1、异地看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确保今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5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每个省份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职工医保范围扩大、家人可用
大共济: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
小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等。
3、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继续提高新增30元
2021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进一步放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衔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规范待遇享受等待期。
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2021上半年开展了第四批、第五批国家药品集采,两次拟中选产品409个,共纳入106种药品,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超过50%。品种覆盖高血压、冠心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用药。
2020年谈判新增进入医保药品目录的92个药品已在全国8.4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
三、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
1、新市民、青年人,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
2、监管租房,房租单次收取不得超过3个月
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住房租赁企业、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应取得营业执照。
3、打击炒房,严防经营贷流向房地产
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4、安全住房、老房危房改造、县城新房限高
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今年1至6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4万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7.5%。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鼓励新建多层住宅安装电梯。
五、坚决兜住民生底线
1、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1年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这是从2005年起连续17年上调基本养老金。
2、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2021年8月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三红”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3、最低生活保障不再区分城乡
适度拓展低保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加快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删除了有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的概念,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
提升低保办理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简化民主评议环节,规定办理时限等。
4、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财政部紧急拨付资金30亿元,支持河南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国家发改委紧急下达7.95亿元,专项用于河南、四川、山西、浙江暴雨台风洪涝灾害受灾严重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做好因灾因疫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强化基本生活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用好用足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急难发生地可直接救助。保证好转移安置老年人等群体生活物资和护理用品供应,做好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
全力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全力排除田间积水、加强病虫监测防控等。
5、适老化改造!涉及打车、上网等
推广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推动今年实现95128约车服务电话号码覆盖1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推动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约车软件,增设方便老年人使用的“一键叫车”功能。
今年9月底前相关互联网网站、APP要完成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适老版网页及APP禁止出现广告插件及诱导类按键。
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资费优惠。
三、严查经营贷和消费贷违规流向楼市
上海银保监局公布辖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以及稽核调查最新情况
上海银保监局昨天公布了贷管理专项自查以及稽核调查的最新情况。截至目前,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已要求相关银行限时整改。
在上海银保监局组织下,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了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涵盖贷款用途违规、向主体结构未封顶房屋发放房贷、首付款资金核实不审慎、贷后资料收集不完整等方面。
自3月1日开始,上海银保监局选取辖内16家银行开展了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之外,同时还发现部分银行首套规范以及外部“助贷”机构违规问题突出等情况。
通过稽核调查,上海银保监局发现六类典型违规案例,包括:个人购房首付款;企业经营贷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款首付款;部分空壳公司集中作为受托支付交易对手,接收多笔个人经营贷款,部分贷款资金涉嫌回流至借款人并用于购房;房产企业违规向购房客户提供首付资金;公司贷款用于购房认
上海银保监局根据辖内商业银行自查和监管稽核调查情况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等工作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对照有关监管要求,限时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并作为失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加强银行员工管理,强化员工法制合规教育,在开展业务中正面引导借款人合法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责或纪律处分等。同已将稽核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公司、典当公司、房地产公司及房产经纪公司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形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下一步,上海银保监局将持续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查实问题依源,督导辖内商业银行不断济质效,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严查经营贷和消费贷违规流向楼市
上海银保监局公布辖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以及稽核调查最新情况
上海银保监局昨天公布了辖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以及稽核调查的最新情况。截至目前,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已要求相关银行限时整改。
在上海银保监局组织下,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了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涵盖贷款用途违规、向主体结构未封顶房屋发放房贷、首付款资金核实不审慎、贷后资料收集不完整等方面。
自3月1日开始,上海银保监局选取辖内16家银行开展了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市专项稽核调查。除了部分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之外,同时还发现部分银行首套房认定不准确、数据填报不规范以及外部“助贷”机构违规问题突出等情况。
通过稽核调查,上海银保监局发现六类典型违规案例,包括:个人经营贷款违规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企业经营贷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消费贷违规用于本行住房贷款首付款;部分空壳公司集中作为受托支付交易对手,接收多笔个人经营贷款,部分贷款资金涉嫌回流至借款人并用于购房;房产企业违规向购房客户提供首付资金;公司贷款用于购房认筹。
上海银保监局根据辖内商业银行自查和监管稽核调查情况,对银行就切实防控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等工作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对照有关监管要求,限时整改问题贷款;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加强银行员工管理,强化员工法制合规教育,在开展业务中正面引导借款人合法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员工,应予以内部问责或纪律处分等。同时,上海银保监局已将稽核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公司、典当公司、房地产公司及房产经纪公司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下一步,上海银保监局将持续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查实问题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端本正源,督导辖内商业银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㈡ 多子女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怎么解决
青年人经济基础相对弱,又是新市民,对于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房子问题,确实是大事,不仅是个人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社会问题。国家应该继续下大力气政策扶持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安居乐业是古话,中国人一直把房产问题看的尤为重视,住房问题已经涉及到个人婚姻,事业,甚至是就业问题,青年人想买房,更多的是靠父母,从而引发更多的借贷问题。严重影响国民的幸福指数。
个人看法:说实话,我现在早已停止买房打算了,尽管我的收入也不低。有自己的独立思考最重要。如果以后房价真的涨到天上去了,可能人工也会涨到天上去。如果把自己几十年的青春搭进砖头里面去,我才不干呢。现在,房子让有钱人去玩去。
㈢ 多地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稳楼市政策全方位深化
国庆假期前,央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接连释放重磅利好,包括放开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下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对居民换购住房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正式发布,各地也在积极落实相关政策,释放市场需求。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从国庆节假期第一天至今,包括湖南省、河南省、安徽省、东莞市、南京市、杭州市、无锡市、合肥市、宁波市等51个省市,纷纷官宣下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另一方面,部分城市放开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城市首套房商贷利率有可能低于4.1%。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双管齐下,降低购房者实际购房成本,叠加近期一系列针对换房需求的促进措施,稳楼市政策正在全方位深化。
无论是减轻购房者成本,还是打通换房阻碍,又或者是提升市场信心,在“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下,监管层和地方政府加快了步伐,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利好叠加开发商促销“抢收”,业内人士认为,楼市有望进一步企稳,但市场人士同时指出,除了支持首套房消费群体,建议也关注对改善性购房群体的资金支持,从而进一步提振市场,改善消费者预期,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
(10月官宣下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省份和城市)
直击购房成本
济南市历城区的寒先生,目前居住的是2019年购买的首套房,当时共申请了30万元公积金贷款和60万元商业贷款,每月公积金贷款需还款1400元,商业贷款月供为3500元。
随着济南10月1日起下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至3.1%,寒先生作为已发放未到期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用户,也将在2023年1月1日享受到调整后的新利率。
除了济南,还有包括湖南省、河南省、安徽省、东莞、南京、杭州、无锡、合肥、宁波、南宁、郑州、大连、石家庄、吉林、惠州等其余50个省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了调整公告,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央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后,对于首套购房者来说,将实实在在省下一笔购房成本。按照一笔100万元,年限30年的公积金贷款来计算,首套房新利率下,等额本息贷款方式下的贷款利息总额将减少约3万元,每月可少还款82元。
所有城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时间界限均为10月1日,尚未购买首套住房的刚需群体将从10月1日起直接受益;而那些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公积金是购房者重要的金融贷款之一,也是为了买卖房屋设立的专项贷款资金,是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优先选择的贷款方式。”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表示,本次公积金下调主要针对首套房,再次体现了信贷政策对刚性需求购房者的支持,预计后续仍有更多地方城市跟进下调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
而对于像济南市寒先生这样已经购买了首套房的群体来说,更多的成本其实来自于商业贷款,2019年签订贷款合同时,寒先生商业贷款部分执行的是LPR 83.5BP标准,好在随着LPR的降低,这部分贷款利息也会在2023年1月1日调降。
今年以来,房贷利率参考的5年期以上LPR已经连续3次下调,累计下降35个基点,当前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降至4.1%,二套房贷利率下限为4.9%。根据贝壳研究院监测,9月份已有86个城市主流房贷利率降至下限水平。
随着央行、银保监会9月29日公布,对于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可自主决定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部分城市首套房商贷利率可以低于4.1%。“符合条件的城市,年底前下调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保守估计会降到与经营贷类似的3.6%-3.7%左右的水平。”贝壳研究院指出。
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全方位调整,目的就在于减轻购房者成本。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双管齐下,将直接减轻贷款购房家庭的利息支出,减轻置业后的月供负担,有利于提振市场情绪,带动刚性住房需求释放,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
结合此前部分城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一人购房全家帮”等相关调控政策,本次将进一步强化公积金政策的影响力度。陈文静进一步指出,短期来看,公积金优化政策仍是各城市进行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预计更多城市将陆续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支持“商转公”贷款等政策,多个政策叠加带动市场逐步修复。
政策全方位稳预期
除了对新房市场和刚需群体的关注,稳楼市政策也在从更多环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当前多数一、二线重点城市关于住房个人所得税的执行情况是,“满五唯一”免征,其他情况按照房屋差额的20%或者全额的1%征收。
以北京出售房屋按照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若出售一套房屋成交价格为400万元,该房屋原值为200万元,不符合“满五唯一”条件,装修、税金等其它费用为50万元,则卖家需缴纳个税30万元。
新政之下,卖家如果在一年内重新购买新的住房,且新购住房的总价不低于400万元,那么这30万元的个税将被退回,卖家节省了高达30万元的成本。
李宇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由于对楼市信心和预期相对脆弱,叠加二手房置换的交易流程比较长,换房需求不强,这也是房地产良性循环的一个阻碍。他认为,减免置换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对降低购房成本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预计将对市场预期形成良好的引导效应。
换房需求是购房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减免置换房屋的个人所得税,近期,监管层和各地方政府也连续发布了针对换房需求的一系列促进政策,包括降低二手房首付比例、推动二手房“带押过户”、“连环单”并行办理等,直指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一些痛点与堵点。
“推动业主卖掉手上现有的二手房、购置新房屋,对于新市民的安居也有促进作用,为新市民、新青年等刚需群体的置业释放更多的选项。”李宇嘉补充说。
一系列稳楼市政策的效果释放,在国庆节假期已经开始有所体现,多个城市二手房成交回暖。
贝壳研究院数据显示,今年十一期间(10月1日至10月7日)贝壳50城二手房日均成交套数同比增长约54%,较2020年同期增长约3%。分城市来看,50城中90%的城市二手房成交量同比增长,其中东莞、成都、厦门、佛山、苏州等城市二手房成交套数超过去年同期的二倍。
从需求端看房活跃度也有提高。贝壳50城二手房日均带看客户量同比增长7%,超六成城市带看客户量同比增长,东莞、厦门、成都等城市带看客户量同比增长超过50%。
贝壳研究院认为,今年国庆假期二手房市场成交较去年同期回暖,主要是节前央行、财政部等相继发布部分城市降利率、换房减税等鼓励政策,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加快购房者入市节奏。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首套房贷利率下调理论上会促进购房消费需求,购房者对烂尾的担忧依然存在。
前述济南市民寒先生身边即有这样的案例。国庆假期之前,寒先生的朋友张先生,属于尚未购买首套住房的刚需群体,为了结婚买房,已经看了一段时间房子,在这轮房贷利率下调之后,张先生也认为房贷利率已经降低到了合适的水平,但是出于对期房能否按时交房的担忧,他最终入手了一套二手房。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即指出,考虑到市场预期尚不稳定,预计未来会进一步加大融资担保覆盖范围,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对优质民营房企贷款成本,帮助房企在债券市场修复信用,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式,修复资金链循环,改善消费者市场预期。
前述寒先生身边的同事和朋友,对房贷利率下降利好也多持观望态度,他们认为,当下流动资金比固定资产更重要,目前不太有意愿增持第二套或第三套住房。
“整体看稳楼市政策力度越来越大,但目前消费者信心依然没有完全恢复,市场期待包括烂尾楼续建资金、存量房贷降息等更大力度政策。”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购房者收入预期也影响着消费力的释放。
㈣ 事关3亿“新市民”的买房大事,信贷支持力度将有多大
在备受关注的住房方面,此次新政要求,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合理满足其购房信贷需求。
两会期间,“新市民”再被热议,虽然没有出现在2022年全国政府工作报告中,但是官方专门出台文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在备受关注的住房方面,新政策要求,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合理满足其购房信贷需求。
目前我国有3亿新市民,数量庞大,这部分人的住房需求亟须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曾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称,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要重视解决好这部分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如今,金融部门专门出台新市民相关的金融扶持政策,在业内人士看来,这能够切实降低购房者的资金成本,从而提高新市民购房积极性,有利于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稳定市场预期,为当前市场释放一批潜在购房需求。
近日,银保监会、央行出台了针对新市民的金融扶持政策。
给予新市民住房供给、信贷等金融政策支持
“新市民”去年首次出现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今年,银保监会和央行则出台了第一个针对“新市民”的全面的金融扶持政策。
上述《通知》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做好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
在住房金融服务方面,主要涉及住房供给、租赁住房、购房信贷支持等内容。诸如在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方面,《通知》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在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购买、存量盘活、装修改造、运营管理、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依法合规提供专业化、多元化金融服务。
在住房租赁层面,《通知》支持商业银行依法合规为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降低住房租赁企业资金成本,助力缓解新市民住房压力。
在满足新市民合理购房信贷需求方面,《通知》明确,支持商业银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贷款的标准,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多维度科学审慎评估新市民信用水平,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合理满足其购房信贷需求。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下我国城镇化仍有较大空间,尤其是户籍人口城镇化,我国居民当前的住房需求尤其是“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仍然比较旺盛。相当数量的新市民的住房问题还没有解决,很多城市居民对改善住房条件还有新的期待。满足新市民安居需求,这既是房地产市场稳中求进的重要抓手,又是提高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的必然要求。
新市民规模达3亿人,大城市住房矛盾突出
“新市民”并非新词,最早出现在2014年左右,指的是长期居住在城市并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
2014年7月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对于长期居住在城市并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要逐步让他们融为城市“新市民”,享受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不能把他们视为城市“二等公民”。
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以及人才向大城市的涌入,新市民的范围逐渐扩大,《全国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曾提及新市民,除了农业转移人口,还包括“新就业大学生”。
2021年,“新市民”首次出现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到底什么是“新市民”?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提到,所谓“新市民”,就是已经在城镇居住但还没有户口,或者刚刚拿到户口不足两三年的人。
此次《通知》也明确了“新市民”概念,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
这部分人口数量有多大?郭树清透露,大概有3亿多,他们都面临着安居乐业、就业创业、租房买房、孩子上学、老人养老这些需求,都是非常实实在在的。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流向中心区域、大城市、核心城市等,相比于原住居民以及更早实现定居的人来说,新市民面临着突出矛盾,包括居住、教育、医疗等等。诸如,部分新市民的收入与大城市高房价有着较大差距,购房支付能力有限,而租赁市场更是面临着租金上涨、供需结构失衡等问题。
而此次新政,是一个针对新市民的全面的金融支持政策,涉及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各个方面。特别是在住房金融支持方面,涵盖住房供给、租赁住房及购房信贷等,尤其是购房信贷,如果贷款利率降低,将切实减轻新市民的购房成本。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通过对新市民购房提供信贷支持,有利于减轻其购房压力,从而有利于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此外,3亿新市民,意味着具有较大的潜在购房群体,该政策实施有利于激发其中潜在的合理购房需求。
尤其在当下,在相关政策定向宽松的背景下,对于新市民的购房信贷支持,无疑将增强房地产市场预期。“这有利于降低购房者购房门槛和资金成本,从而提高新市民购房积极性,有利于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稳定市场预期,为当前市场释放一批潜在购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需求端政策的持续发力,有利于打破当前地产僵局。”陈文静如是说。
翟美卿也认为,若是新市民潜在购房需求得到合理释放,通过刚需底层支撑和改善梯度置换有望激活市场成交意愿,改善地产低迷基本面。
业内:信贷支持可参考“风险从低到高”原则
值得关注的是,新市民体量庞大、情况不一,如何满足他们的住房贷款需求,在实操层面,如何更好地因城施策?
陈文静认为,政策调整的方向或可从降低新市民的购房门槛和购房成本出发,让大家有能力、有意愿购房。针对新市民首套住房需求,可以从合理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灵活提取公积金等方面着手;针对改善需求,或可从适当调整二套认定标准、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等方面着手。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表示,《通知》要“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贷款的标准”,强调要“符合购房条件”,也就是说以各城市的购房条件标准为前提基础。一线大城市实施比较严格的限购政策,放松的可能性不大;部分市场需求不足的城市可能会放松限购条件,如适度放宽社保或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新市民”能够得到信贷支持,这些城市市场交易可能会有所回暖。
许小乐还认为,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住房信贷应当牢牢把握宏观审慎的底线,严格遵循收入证明标准和首付款资金来源等监管要求,防止“钻空子”套利;在方法上可以从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年限入手,慎重降低首付比例,也可以考虑按“风险从低到高”的原则对新市民群体精确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