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云南纪委省监察厅网站通报扶贫领域多起违规违纪问题都有哪些人
近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对扶贫领域多起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10月27日—11月5日),分别是:
大理
1、
剑川县甸南镇印盒村委会主任杨四雄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指标骗取危房改造款、套征地补偿款问题。经查,2013年,印盒村委会主任杨四雄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指标
骗取危房改造补助1.3万元;伙同他人虚套征地补偿款5.16万元,个人从中分得1.52万元。2017年6月,剑川县纪委给予杨四雄开除党籍处分。
2、
弥渡县德苴乡团山村骗取私分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团山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鲁子勇、原副书记鲁刚、村委会原副主任鲁建匠、杨勇、原妇女主任石翠莲、原大学生村官
石自等6人,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扶贫项目资金共计31.65万元,并将其中的8.01万元予以私分。鲁子勇、鲁建匠、杨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问题由司
法机关依法处理,鲁刚、石翠莲、石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巍山县庙街镇润泽村截留私分扶贫工程款等问题。润泽村党
总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字万荣、原副书记朱启龙、村委会原副主任翁涟漪,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截留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工程结余款等共计12.95万元,
并将其中的10.65万元私分。字万荣、朱启龙、翁涟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祥云县云南
驿镇前所社区套取私分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前所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李荣秋、原副书记韩兆荣、村委会原主任周勇、出纳虞永平、会计虞建海和社区第二党支部原书
记李光军等6人,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私分饮扶贫工程项目资金14.1万元。李荣秋等6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
理。
5、永平县龙街镇贵口村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等问题。贵口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阿宏张、村委会主任杨利明、副主任阿群师及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村
党总支部第一书记张海金,把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的余某某等12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阿宏张、杨利明、阿群师、张海金受到党
内警告处分;村监委主任李绍文监督不力,并将其亲属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受到留党查看二年处分;龙街镇纪委原书记罗德茶监督执纪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
分。
6、宾川县力角镇米汤村落实扶贫政策优亲厚友等问题。米汤村党总支部书记李国洪擅自给麻栗窝村民小组增加2个低保名额,麻栗窝村民小组
党支部原书记袁洪银将新增低保名额安排给其长子及村民谢某某,村委会主任屈志忠给其亲属安排养猪项目扶持资金等共计5908元,李国洪、屈志忠受到党内严
重警告处分,袁洪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力角镇国土规划建设中心驻米汤村工作队员石家良,漠视群众利益且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监
委主任王家元监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力角镇挂钩联系米汤村扶贫工作的副镇长刘旺清工作督导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纪委书记张荐华监督执纪不力,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河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松挪用扶贫资金、失职失责问题。李
松于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间,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财务人员从扶贫项目管理费中列支规定开支范围外的职工差旅费、驻村
工作队生活补助费,报销总金额为人民币77519元。2014年至2016年,金平县民宗局扶贫指标资金使用率为18.17%。2017年3月31日,县
民宗局在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等8个扶贫项目建设中,作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对扶贫项目工程推进缓慢,项目监督落实不到位,导致扶贫
项目资金结余3228.54万元。李松作为县民宗局主要领导,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7月,金平县纪委报经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党内严重警告处
分。
曲靖
1、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阿汪村原党总支书记管维贪污低保户资金问题。管维在2016年底收取阿汪村委会2017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擅自安排各村民小组长违规收取18个自然村221名农村低保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33150元,
并占为己有。2017年6月,黄泥河镇党委决定给予管维开除党籍处分。
2、陆良县板桥镇长湖村委会副主任朱培全违规收取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
工程建房户管理费的问题。2015年11月,朱培全在负责本村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申报工作时,以每户300元的标准违规收取25户危
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房户管理费共计7500元,由本人保管。朱培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退还农户。
3、麒麟区东山镇克依
黑村小组组长毛稳林违规发放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2016年10月,毛稳林在对安居房建房户发放建房补助资金过程中,擅自将安居房建设补助标准从1万元提
高到5万元,且将一户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建房户也纳入补助范围,共违规发放扶贫专项资金35万元。毛稳林受到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违规发放的建房补助资
金退缴财政。
4、会泽县乐业镇阿布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怀兴优亲厚友的问题。任职期间,陈怀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弟陈某列为易
地扶贫搬迁建房户并领取补助资金2万元;伙同他人采取虚报村小组干部职数的手段先后套取村小组干部补贴共计2.89万元。陈怀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虚
报冒领的干部补贴以及其弟弟陈某违规领取的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予以了追缴。
5、宣威市羊场镇英角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丁现稳优
亲厚友的问题。任职期间,丁现稳违规将其母亲及弟弟长期列为农村低保对象;在危房改造项目中,违规将其母亲、弟弟及姐夫列为补助对象,并领取补助金;在脱
贫攻坚工作中,对英角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和低保金发放不精准,其他村组干部优亲厚友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丁现稳受到调整职务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曲靖市师宗县龙庆乡泥槽村“三委”班子在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泥槽村“三委”班子在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过程中,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
宣传不到位、执行过程监管不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导致部分建档立卡搬迁户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出现理解偏差,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私下转让、出售给
非建档立卡户。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建阳,副主任李存柱,党总支副书记田金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钱光祥四人受到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7、曲靖市罗平县钟山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唐克林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唐克林在任钟山乡鲁邑村委会联系点组长期间,未履行好组长职责,导致鲁邑村委会乃格沙村通过抓阄方式来确定贫困户的错误问题发生。唐克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
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街道丫巴山村党支部书记熬成渝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7年6月24日,三宝街道召开“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并安排部署各村
(社区)、村(居)民小组必须于当晚召开“贫情分析会”。敖成渝以其子未纳入2017年入党积极分子为由,拒不组织召开会议,导致丫巴山村小组的“贫情分
析会”未按时召开,造成了恶劣影响。敖成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楚雄
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弥兴镇小苴村原党总支书记徐达义
截留私分、侵占公共资金、优亲厚友等问题。徐达义在2010年4月至2017年5月担任小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他人私分村委会抗旱增蓄补
助结余资金15000元,个人分得5200元;在“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中违规侵占村委会公共资金40200元。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在小苴行政村扶
贫整村推进项目产业扶持能繁母猪项目中,违规发放能繁母猪给亲属。在2016年小苴村扶贫攻坚贫困户评议评定过程中违反程序规定,错评贫困户3户,漏评贫
困户21户。此外,徐达义还存在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20200元问题。2017年7月,弥兴镇党委决定给予徐达义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
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山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阿用乡里往村委会副主任熊文富失职失责问题。熊文富在2016年3
月里往村农村低保调整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按工作要求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损害了党员群众的参与权;不将调整后的农村低保名单进行公示,损害了
群众的知情权。2017年7月,阿用乡纪委决定给予熊文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丽江
1、古城区大东乡建新村委会初那恒村民小组
烟科员和义礼侵占烤烟贷款贴息违规收取费用问题。和义礼在担任古城区大东乡建新村委会初那恒村民小组烟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初那恒村民小组烤
烟种植户烤烟贷款贴息13944.60元,违规收取费用18720.00元,和义礼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古城区金山街道东元社区德启
二居民小组组长奚世发违规冒领五保资金问题。金山街道东元社区德启二居民小组组长奚世发在申请五保待遇时,向东元社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隐瞒其有
一养子的事实,骗取五保供养待遇,违规领取2014年7月至2017年2月五保供养资金,奚世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玉龙县太安乡太安村党总支副书记杨春华违规多次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杨春华在担任玉龙县太安乡太安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两次将本人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享受补助资金20000.00元,杨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永胜县涛源镇金江村委会计生宣传员刘琼美隐瞒其女已出嫁事实重复领取移民补贴问题。刘琼美在鲁地拉水电站移民搬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隐瞒其女刘会梅已经出嫁的事实,导致刘会梅在两个村组重复领取移民补贴,共计47328.00元。刘琼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华坪县新庄乡八德村原党总支书记王秀成侵占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款问题。王秀成在担任华坪县新庄乡八德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
有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款中应支付给农民的投工投劳报酬32617.63元。王秀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宁蒗县大兴镇安乐社区三棵树村民小组原党支部书记崔福才侵占公益林补助金问题。崔福才在担任宁蒗县大兴镇安乐社区三棵树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三棵树村民小组山林补助款77730.32元,崔福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宁蒗县跑马坪乡羊场村委会原羊场二组组长沙务机侵占草原生态补助金问题。沙务机在担任跑马坪乡羊场村委会羊场二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羊场二组村民草原生态补助金38967.50元。沙务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临沧
临
沧市永德县大雪山乡党委、纪委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4月至10月,大雪山乡曼来村委会原主任罗太荣利用职务便利,直接经手管理曼来村30户危房户银行
卡30张,涉及危房户建房资金412万元。期间,罗太荣多次到境外赌场赌博,通过现金和刷卡方式挥霍危房户建房资金177.11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处
理。大雪山乡党委对拨付建房补助把关不严、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村“两委”干部疏于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乡党委书记周玉
芳与代理乡长郑建鸿共同安排副乡长鲁正奇及乡党政办工作人员,制作虚假文件及会议纪要,隐瞒乡党委失职失责错误事实。乡纪委未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纪
律检查,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2017年7月,永德县委决定给予大雪山乡党委通报问责;给予周玉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为副主任科
员;给予郑建鸿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鲁正奇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给予乡纪委通报问责;给予乡纪委书记李锟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
处分。
普洱
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古城镇纪委书记陈明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4月,古城镇上报易地扶贫搬迁符合
插花安置搬迁户93户33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5户311人,同步搬迁户8户27人。经核查后发现数据上报并录入系统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存在对象不精准
问题,错误纳入的建档立卡户共计15户55人,其中古城村错误纳入建档立卡户2户8人。陈明作为古城村挂钩领导,对扶贫工作研究不深,审核把关不严,导致
古城村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对象确定不精准,错误纳入建档立卡户2户8人,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较大影响。2017年5月,镇沅县委决定给予陈明诫勉问责。
保山
1、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华兴小学校长张家强虚报寄宿生人数套取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2013年9月至2016年4月,张家强在担任由旺镇华兴小学校长期间,通
过虚报寄宿生人数,违规套取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214500元。2016年7月,张家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2、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田坝社区党总支书记兰世留、副主任赵正武挪用医保资金的问题。2016年10月至12月,时任田坝社区党总支书记兰世留,在土地权属
争议未解决的前提下,指使田坝社区副主任赵正武挪用田坝社区代收的新农合医疗保险资金向兰世全(系田坝党总支书记兰世留胞兄)支付土地征收款
172612.05元。2017年5月,兰世留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正武受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项全部退缴。
3、保山市龙陵县象达镇邦工
村党总支原书记杨家常、村委会原主任郑定发、原副主任郑周全私分、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3年,杨家常、郑定发、郑周全三人在实施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克扣并私分邦工村11户农户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750元,每人分得10916.67元。同时,三人在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
的情况下,分别以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名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其中,杨家常骗取22000元,郑定发骗取32000元,郑周全骗取
34000元。2016年9月,杨家常、郑定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郑周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责令退赔或予以收缴。
4、保山
市腾冲市新华乡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人兼危改办工作人员双金楼违规收取、私存项目建设保证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新华乡进行危房改造项目申报期
间,双金楼违规向485户危改户收取铁件安装保证金共727500元,并存入双金楼本人的私人账户中,滋生利息1818.7元,期间私自消费保证金
35300元,后归还。2017年8月,双金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滋生利息予以没收。
5、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右文社区小街子村民小组违
规套取私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问题。2015年底至2016年3月,田园镇右文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学智,在担任田园镇右文社区小街子村民小组
小组长期间,在组织召开群众会讨论研究2016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名额分配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形成以本组7户16人名义套取农村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资金并由村民小组统筹使用的决议;2017年1月12日至27日,田园镇右文社区小街子村民小组小组长刘金华按原决议先后向6户低保户收取农村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9119.00元,用于支付误工补助820.00元,以每户406.00元标准平均分配给45户农户共18270.00元,其余资金
29.00元结存于刘金华手中。2017年10月,刘学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私分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19119.00元予以收缴。
怒江
1、贡山县科学技术协会原主席俞秋华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问题。俞秋华担任贡山县农业和
科学技术局局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不履行主体责任,违规拨付扶贫项目资金123.5万元;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
受人民币2万元;将公款15万元借与他人,私设小金库,不按用款计划核拨国际农发基金扶贫项目资金173.5万元。俞秋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降
为科员)处分。
4、泸水市称杆乡政府原副
乡长周才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周才金担任称杆乡政府副乡长期间,在分管称杆乡社保中心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社保中心主任疏于监管,致使
其挪用所收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71.02万元,使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周才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5、泸水市六
库镇新寨村委会丙腮下坝组原组长向林违反群众纪律问题。向林担任六库镇新寨村丙腮下坝组组长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克扣低保金7200元,将代收的农村电视
广播接收器资金2080元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小组集体资金(六丙公路集体土地补偿资金)2万元。向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福
贡县石月亮乡亚朵村原党总支书记李忠前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李忠前担任石月亮乡亚朵村党总支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未按规定发放多
年生牧草地种植和牛圈、羊圈建设补助款12.408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扶贫项目款8300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消费。李忠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
处分。
7、福贡县上帕镇腊乌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志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范志华担任上帕镇腊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
职务之便将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以外的2户农户纳入项目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发现5户农户未按规定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项目;虚报1户农户套取
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避让搬迁项目资金2.7778万元,并挪作他用。范志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8、兰坪县兔峨乡花坪村党支部书记禇玉昌
漠视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禇玉昌担任兔峨乡花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实施花坪村整村推进项目中,未按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违规变更项目扶
持对象,导致扶持对象发布不满微博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禇玉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兰坪县营盘镇拉古山村原党支部书记白生权侵害群众利益
问题。白生权担任营盘镇拉古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工作便利,未经村集体商议,擅自决定改变资金用途,将拉古山村委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款3.329
万元和草原生态补贴资金1.41万元用于村级管理事务支出。白生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
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戒,在脱贫攻坚进程中充分履职、正确履职,以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狠抓任务落实。要扎实推进扶贫领域
党风廉政建设,有力支持和推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脱贫攻坚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强相互沟通协调,整合各类工作资源,增强整体工作合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把握好工作定位,牢牢抓住发现和处置问题这个关键环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解决好
“能不能”“敢不敢”“会不会”的问题,从自身抓起、从自身严起,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稳、准、
狠、快”地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② 学生扶贫工作总结
学生扶贫工作总结
造成贫困的原因主要是人口多、劳力少,或家底薄,缺少基本生产和生活资料。那么就需要我们帮忙扶贫了。下面是我味道大家整理的学生扶贫工作总结,希望大家阅读后有所感悟。。
学生扶贫工作总结一
20XX年的贫困生救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教体局资助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各班班主任的积极配合下,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扎实推进,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扶贫政策,为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到救助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完善学生资助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加学生资助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校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迅速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资助对象评审小组,配置了救助工作专职人员,制定了资助工作方案和资助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了贫困学生档案。
二、广泛宣传,让资助政策深入人心
为增强资助工作政策的透明度,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我校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救助宣传工作。一是有助学宣传栏和救助公示栏,救助政策、文件、机构人员名单、救助程序补助标准及监督办法能及时与师生、家长直接见面;二是借助学校行政会、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等“四个会”形式宣传救助政策,使得我校师生、家长对救助政策的认识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三、强化措施,认真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为将今年资助工作落实到位,我校召开救助专题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进行了详细地部署,在实际操作中也切实坚持了“三公开”(公开救助资金总额,公开救助工作程序,公开受助学生名单及受助标准)、“三杜绝”(杜绝助情感学、助富裕学、助亲属学)原则。
四、抓好落实,顺利实施资助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的救助,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在的确贫困学生头上。每学期开学时,学校按程序确定贫困学生的名单,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实施资助工作。维护了国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贫困生实施救助的“阳光工程”、“民心工程”的形象,落实了党和政府维护广大人民群利益这一德政之举。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会持之以恒,对贫困生的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强,更好的完成贫困生资助工作,我们希望资助工作形成常态,一如既往地进行下去,对我校部分学生是一个极大地支持和鼓励,对于稳定学生、减少辍学,提升教育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学生扶贫工作总结二
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学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中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现将20XX—20XX学年度我校在学生资助工作方面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制度: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1、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杜勇为组长,以包级主任和部分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政教处主任牟洪利牵头,各年级评定出困难学生名单并提供给学校备案,建立家庭经济困学生档案。由政教处全面负责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2、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各年级和各班都成立起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建立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和资助体制。各年级评定小组对各班评定小组评定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将认定出困难学生名单上报学校评审领导组审定。
3、上榜公示,公开透明。贫困学生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贫困学生名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二、建立、健全学生档案:
1、我校对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家庭情况调查,要求每名学生都填写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学生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2、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无误将急需救助的困难学生评定出来,平时还要做到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
三、积极落实、帮助到位:
1、按照上级安排,第一时间落实好各种资金的评定、发放,使有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并且及时领取到资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一特殊学生群体,在巨大的经济压力面前,很容易产生自卑、攀比心理,容易产生严重的思想压力,甚至诱发心理障碍。因此,我们在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经济困难时,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怀他们的心理健康,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经济帮困是目标,精神解困才是最终目的。要教育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意识,自觉克服自卑意识;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注重了经济困难学生挫折调节能力的培养;教育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教育他们树立诚信意识,要诚实做事、诚信为人,做到诚信生活、诚信学习、诚信就业;加强关爱教育,感恩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情操,善良的人性,高尚的道德品质,滴水之恩,涌泉回报,从个人抓起,使他们养成关爱弱者,助人为乐的品质。提高学生勤俭节约意识。这方面的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有翁立媛、王少刚、张国亮、辛方铸、辛茂学、辛京成。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他们是于兴胜、李懿、孙宇、李小云、刘盼玉、李爱梅、刘小英、尹雪雪、刘晓晗、王金风、。辛霞、徐爱玲。于兴胜是我小九年级学生,很小母亲就离家出走,四年前父亲又患上了精神病离家出走失去音信,他便成了孤儿。他自小就学会了自强自立,学会了洗衣、做饭、炒菜等等的一切,小小年纪便挑起了家庭的重担,知道了谦让、关心他人、帮助他人。好心人知道他的情况后,对他进行了救助,使他避免了辍学的命运,感恩的他深深体会到了社会的温暖和老师的关怀,激励着他不断努力,面对困难绝不低头,学习上锲而不舍、勇于探究,学习成绩直线上升。由以前的学习后进生到今天的学习标兵,以优异的学习成绩考入了安丘一中。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很多荣誉,历次考试被评为学习标兵,连年评为三好学生,上学期被评为安丘市三好学生,在市组织的创新实验示范活动中获奖。包级主任曹志克对资助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经常带领教师深入到经济困难学生家中,调查学生经济困难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调整救助策略并时刻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关爱教育,真正把学校的资助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回顾本年度的学生资助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比如说帮助的范围还不够广,还是有些需要帮助的学生没有得到帮助。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学生扶贫工作总结三
近几年,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人数也不断增加。这些学生入学后在学习、生活、心理上都面临巨大的压力。因此,我校非常重视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特别是20XX年秋季以来国家对普通高中实施了助学金发放政策,为学校教育的发展增添了动力。为保证每个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加强了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管理,完善了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各项制度,逐步形成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相结合的资助体系。现将我校20XX年国家助学金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目前我校高中在校学生3800余人, 20XX春享受资助的学生616人;20XX秋享受资助的学生730人。
2、20XX秋季享受资助的学生730人中:
按户口分:农业户口652人,非农业户口78人;
按年级分:高一年级241人,高二年级253人,高三年级236人。 目前,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730人的档案资料全部收缴齐全,助学金全部发放到位。
3、20XX年度我校事业收入(截至11月30日)730.45万元 ;校内各类资助363人,金额22.28万元;校内资助占事业收入的3.1 %,符合上级规定。
校内资助中,其中减免学费14人, 0.81万元 ;特殊困难减免167人, 17.87万元;奖学金72 人,2.3万元。其他项目110人,1.3万元。
4、其他社会资助活动:
1)20XX暑期中央彩票基金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31人,省内21人,每人500元;省外10人,每人1000元;共计发放资金20500元。
2)20XX秋中央彩票基金助学项目---滋蕙计划,73人,每人20XX元,共计14.6万元。
二、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学生资助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关于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始终把学生资助工作摆在管理的重要位置上,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邵建波校长为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它行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了严谨的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机构健全,组织严密,确保学生助学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切实推进和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
2、认真组织,求真务实,严格执行三级机构评议认定原则。
由于普通高中只20%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所以在具体评审过程中,无论是校级领导,资助办公室人员还是班主任,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受助学生的评审工作。
我们多次召开了高中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会议,把宿州市教育局教民生20XX(15)号文件印发与每一位班主任,让班主任真正理解文件中每一句话的意义,每一步操作的程序。在会上我们明确要求,在会上我们明确要求,每一位班主任要按文件办事、按要求办事,除宣传方式外不允许创新、不允许变通。
班级操作由学生本人写助学金申请书,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材料,交班主任上报学校审核;学生材料上报学校资助办公室后,由资助办公室专人对上报学生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落实;资助办公室审查完毕后上报学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专门开会研究。研究后上榜公示。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贫困学生名单在班内和学校分别进行了为期5天和5个工作日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3、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申请和审批程序
根据宿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首先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在学生和家长中中大力宣传,并把相应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印发给班主任,特别要求班主任老师积极宣传,让每一位学生都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资助,确保资助对象界定准确。其次,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身份证、户籍材料复印件(户籍原件班主任必须审核)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经班级评议小组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资助管理办公室对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批准,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将有关信息,上传至教育局民生办,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立专门资助档案。
4、严格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使用和统计管理
为确保国家助学金及时准确无误的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我校配合上级部门和银行为受资助学生每人办理一张银行卡并叮嘱学生及时更改密码,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和密码,要求学生把领取助学金的情况及时告知家长,确保助学金用在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上。同时告知家长助学金≠奖学金,助学金≠班费,助学金≠贷款。是不需要任何“好处费”的阳光政策。
为确保受资助学生及时足额的领取助学金,学校选派了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受助学生资助数据的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及时上报资助工作动态信息,使资助数据统计准确、及时,无错报、漏报、重报情况出现。
5、 切实落实校内资助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为了落实校内资助经费的使用,学校每学期均从教育事业收费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在校学生的资助。校内资助范围广,资助形式多种多样。例如:每学期腾飞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确保这部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学生手中,我校从未出现过用物品抵偿助学金情况,使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适当的补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惠及面广,信息量大。几年来,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扎实做好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
6、孤儿免学费工作:我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宿州学院附属实验中学孤儿免学费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校长邵建波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责任,其中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经审核,有李娜、张久莉、马传宗三位同学符合免学费条件。免学费、书本费、住宿费共计3290元。
7、中央彩票基金大学新生入学交通资助工作:我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印发与张贴上级这一惠民政策。召开学校、资助办、年级组、班主任多层次的多次会议。共计资助31人,其中省内21人,每人500元;省外10人,每人1000元;共计发放资金20500元。
8、中央彩票基金滋蕙计划工作:我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与国家助学金工作同步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召开多层次的多次会议。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校内公示,共计资助73人,每人20XX元;共计发放资金14.6万元。
9、学生资助工作百千万走访活动:为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惠民政策的影响力,广泛听取家长等群众意见,我们制定了《宿州学院附属实验中学 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百千万”走访活动实施方案》。学校校级领导、中层领导、班主任均参与了走访活动,访问了10多个家庭及学生。访后效果良好,提高群众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
三、存在问 题
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项目多、政策性强、要求严,由于时间紧,还要确保质量,所以仍感到有不少力不从心的问题。
1、档案归类方面:要求的内容多,项目细,且政策性强,所以助学金的工作量很大。由于工作人员都是兼职,难免在时间上、材料的细节上不出现纰漏。
2学生资助系统的录入较为繁琐,特别是贫困生和校内资助的录入。因校内资助是在不断的发生着,这就要求资助系统也要同步更新,而使得其他的数据都要不断的调整,这个录入工作带来了不便。
3、国家助学金的比例偏低,造成部分班级(特别是实验班)供给矛盾突出。下次我们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向部分班级倾斜,以保证助学金工作的稳定开展。
4、由于高中学生有了一定的思想,在操作过程中,有极个别班级和同学出现拉票现象,给助学金的严肃性、政治性带来了新的冲击。下一次我们加强班级评议小组人员的培训与监督工作,确保助学金工作的公正进行。
四、下一步的打算
1、进一步完善校内资助工作。一是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尽快完善校内资助制度,是校内资助有制度可循,有原因可查,资助办公室有账目可记,会计室有专帐和分账统计。这样无论是学年度和自然年度都能够做到随要随查。
2、再一次细化20XX秋季助学金的纸质材料。逐一审核,做到不缺项,不错项。
3、加强资助宣传工作。把校内资助成才,爱心助学的行为发扬光大,旨以传递社会正能量,促进建设和谐校园与和谐社会。
③ 村委会半年工作总结
2022村委会半年工作总结(精选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