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卖二手房必须先结清贷款
是的,不然无法过户
二手房买卖交易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处理好房屋未能满足交易过户条件的相关事宜;
3、买方如果是按揭贷款购房的,找银行申请贷款,并取得银行的书面答复; 买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骤就不需要了;
4、双方按当地房管局的要求带备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交易申请。如果当地要求递件前有部分税费或费用是先缴交的,备好款项。
5、成功递件并取得房产交易所收件回执后,买方付按约定首期房款给卖方。
6、问税、完税、过户手续办妥后,买方支付房款余款,卖方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7、卖方协助买方完成其他相关事宜的过户手续,比如物业管理处、供电部门等等。
B. 贷款二手房如何过户
贷款二手房过户流程
贷款购买的二手房过户流程包含以下步骤:
一、还清贷款并解抵押
二手房在交易过程中,若原房主仍有贷款未还清,需要先结清贷款,解除抵押。这可能需要新购房者支付一部分房款用于还清原有贷款。
二、办理正常的房产过户手续
完成第一步后,双方可以进行正常的房产交易。签订买卖合同,准备相关证件,前往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及产权变更
在房产局完成过户登记后,房产局会进行核实审查。审核通过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变更至买方名下,并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这一过程涉及到缴纳过户税费等费用。
四、完成交易后的后续事宜
在完成过户手续后,买方需办理新的房屋抵押手续,并在银行完成贷款发放。此时,房屋过户正式完成。买家应当妥善保管所有交易文件,以备未来查验。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银行规定进行。建议在交易过程中寻求专业律师或经纪人的帮助,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整个贷款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涉及复杂的法律和金融问题,建议在交易过程中谨慎行事。若涉及到具体事宜,最好咨询当地相关机构获取详细指导。
C. 二手房过户需要将按揭一次性还清吗
1、首先没有出房产证的房原则上是不能交易的;2、如果确实有交易事实存在贷款一定是要先偿还银行贷款后才能交易的;3、到目前为止 市面上还没有银行办理按揭转让事宜的!
D. 房子过户需要把贷款还清吗
1、贷款房过户是必须还清贷款的。贷款没有还清,无法办理解除抵押手续,没有办理解除抵押手续,房产的所有权就归银行。用户必须拥有房贷的所有权才可以过户给他人,而在没有结清贷款之前,是无法拿回房产所有权的。因此,在还贷的房产无法办理过户业务。
2、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3、离婚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理论上是需要先结清贷款的,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房产证都是押在银行的,不可能过户的。
4、可行的办法是这样的:先到原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一般在银行成功受理后,会告诉具体的扣款时间,借贷人需要在银行通知的扣款时间前将足够的贷款余额存进原供款存折或帐号上,一般还清贷款后一个月左右即可取回房产证原件(紧记必须在房管局涂销抵押登记),即可办理后续的过户手续。
房贷没还清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1、转按揭。
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但北京等一些城市已经在07年底暂停了二手房交易中的转按揭业务。根据了解,这次叫停转按揭的主要目的是在控制银行潜在风险、挤出房地产和股市泡沫成分。但根据业内分析得出的结论,转按揭业务应该不会被永远性叫停。所以,大家在考虑卖出未还清贷款的房产之前先去当地银行碰碰运气。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销售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销售易的成功。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