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过户完贷款下不来什么原因
一、二手房过户完贷款下不来什么原因?
理论上过完户,买方拿新的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银行放款。但是在这个环节有两种可能银行会拒绝放款:
1、一是银行在放款环节时发现买家当初提供贷款审批的资料存在作假情况,且情况较为严重,比如全套虚假的银行流水,比如虚假婚姻情况(假离婚骗作首套房多贷款),比如税务票据作假等等,这些严重的作假情况都可导致银行不放款。
2、二是在放款环节时,买方在他行出现逾期欠息的情况或者存在大额民间借贷诉讼情况,此时买方的还款能力较贷款申请时发生严重的变化,为了控制信贷风险,银行就可能会拒绝本笔放贷。
二、新规二手房为什么不能贷款了
法律分析:并没有停止二手房贷款,只是贷款条件更加严格。2021年年初,为进一步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出台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办法,划定房地产金融的“两道红线”,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分为五档进行监管,规定了不同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从资金端限制了银行信贷资金非理性流向楼市,落实“房住不炒”政策。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明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综合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对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
三、为什么二手房不能按揭
一般二手房具有大红本是能按揭的。如果没有大红本是不能申请按揭的。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新建住房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数额,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80%(以二者低者为准)。
按照规定大红本二手房申请按揭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新规出来后现在杭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多少
房产首付比例:均价略有跌幅在18000左右,首付30%。现在首付的情况可以分为: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为20%;2、在二套房的情最低首付为60%;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2. 二手房按揭贷款有风险 面签前你要了解这些
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对于个人来讲,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和近期经济状况证明。因为如果借款人收入未达到一定水平,又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款却夸大收入水平,经银行调查证实借款人提供了虚假证明,就会使银行对其信任度大大降低,从而影响贷款的审批。
一、购买二手房按揭贷款有哪些风险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在二手房按揭过程中同样存在,交易双方应尽量规避。在办理按揭手续时存在的风险主要有:
(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该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为宜,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除了要调查买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还款能力外,还要求双方提供房屋的评估讲演,取评估价和交易价中较低的价格确定其贷款金额。买方需要支付不少于30%的首期款,同时贷款年限还要以房屋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确定。买卖双方不清晰这些环节都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2)办理二手房按揭,需要办理完过户手续,产权人的名字由卖方更换为买方后,才能以该处房产作为典质申请贷款。一般情况下,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买方只会支付首期款,假如买方恶意拖延办理按揭手续的时间,卖方也就迟迟不能收到卖房的尾款。卖方可要求买方提供担保人或质押等方式避免此类风险。
(3)为了有效地规避二手房按揭中的风险,建议使用银行提供的监管业务。如建设银行推出了特色产品——“百易安”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它由银行作为中间人确保卖房人收到全额的卖房款,即买卖双方在谈妥了交易价格签订买卖协议后,在银行的监视下办理过户等手续,在首期款的支付以及尾款的收取等都通过银行进行,这样来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收费尺度是:50万元以下收取3.5‰-5‰,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二、二手房按揭贷款要注意什么问题
(1)每月还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当对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作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支出有所预测,避免出现无法足额还款的困境。
(2)要妥当选择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来说,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就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银行。各贷款银行提供的服务品种不一样,收费标准也不一样,对借款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贷款额度和最长贷款期限也可能不同,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服务好、收费低、手续简便快捷的贷款银行。
(3)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还贷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一是月均等额(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前者每十月的月供相等,多还利率递减,本金递增;后者每月还款金额不同,但每月所还本金相等,利率递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优点在于,借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的支出。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较适合于还款初期还款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款项以减少利息支出的人。总体而言,采用等额本金一般要比等额本息还给银行的利息少一些。
(4)向银行提供材料要真实。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对于个人来讲,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和近期经济状况证明。因为如果借款人收入未达到一定水平,又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款却夸大收入水平,经银行调查证实借款人提供了虚假证明,就会使银行对其信任度大大降低,从而影响贷款的审批。
(5)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借款人提供给银行的地址准确,就能方便银行与其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遇到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还可在年和收到银行寄出的调整利率通知。
(6)每月还款要及时,避免罚息。对于借款人来说,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期查看自己的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疏忽造成的违约而被银行罚息,进而在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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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手房买家贷款迟迟办不下来
第一招:补救贷款首先,可以找银行业务员沟通,了解自己贷款迟迟批不下来的原因。如果问题出在购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负债等情况,建议增加首付款数额,减少贷款的申请金额,将资料准备齐全后再向银行申请贷款。第二招:换家银行不同的银行对于贷款条件的规定和审核不同,因此如果购房者申请了第一家银行却迟迟没有回馈,不妨换个银行。第三招:找担保公司当然一部分购房者确实本身的资质不好,但又特别想买这套房子,这个时候就可以找担保公司贷款。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的费用会比直接到银行贷款费用高。因为担保公司除了需要借款人支付手续费外,还需要支付担保费、利息费等费用。如果上述三招你都尝试过,房贷还是下不来,那就只能找开发商协商退房了。需要明确一点,按揭贷款办理不下来时可以退房,但要根据原因追究买卖双方不同的责任。上面的是一个正常的二手房按揭的流程,可是你的这个是顺序错了,只有在银行贷款预审批通过之后,才会去进行过户,我感觉你十有八九是被中介带偏了,或者是中介被客户方要求先过户才给中介费。无论是哪里的问题,中介的责任不可避免,发生这样的失误是非常不专业的表现,这个已经不能叫失误了,确切的说应该是负有主要责任。结合上面的情况分析,我们知道正常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双方才会去过户。理论上过完户,买房拿新的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银行放款。但是在这个环节有两种可能银行会拒绝放款:一:银行在放款环节时发现买家当初提供贷款审批的资料存在作假情况,且情况较为严重,比如全套虚假的银行流水,比如虚假婚姻情况(假离婚骗作首套房多贷款),比如税务票据作假等等,这些严重的作假情况都可导致银行不放款;二:在放款环节时,买方在他行出现逾期欠息的情况或者存在大额民间借贷诉讼情况,此时买方的还款能力较贷款申请时发生严重的变化,为了控制信贷风险,银行就可能会拒绝本笔放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将民间借贷的法律依据进行了规定。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4. 买方用假离婚证办理二手房贷款,能被发现吗。
肯定会发现的啊,每个证都有唯一的号码的,网上一查就知道是假的了
5. 太相信中介,不懂“二手房商业性贷款的程序”,被中介、买方骗房
在上海,此类事不会发生。
因为,房管局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上有抵押借款的,应等到银行发出同意贷款的书面文件材料后,才能一并同时办理抵押登记和产权变更手续。不能在贷款未批出情况下先单独转移产权。
如果在上海发生了,则你状告交易管理部门,保准你一告便赢,不吃亏。(有先例)
房屋过户分“产权过户”和“实物过户”两种形式。尽管房产证下来了,但银行贷款未到你手,你可以不移交房屋实物啊! 这道理走遍天下都是行得通的。我们上海都是这么操作的,而且合同上约定,买方逾期多久不付完房款,卖方可以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有了这条,你打官司必赢!!
6. 买方提供假首付,怎样理解
假首付对于卖房者来说风险非常大!
这样一来,证明你收了人家的首付款,银行转款凭证为据!实际上你没有收到钱,所以他会说首付已经付了!你打官司都不好打!要做银行资金监管,买方把首付打到你卡上,银行冻结,买方拿到房产证再去解冻,银行放款后是直接打到你卡上的!这样交易安全!
这么做,你容易房子,钱都丢了。你得清楚对方是什么人,不熟悉,不靠谱千万不能这么做。还有,对方既然要抵押贷款,现在中国市面上,大多数二手房的房子的评估价都低于市场价,也就是说,他带不出来售价的百分之七十。有可能就贷出百分之五十或者六十(县城之类的地方我不清楚)。你考虑清楚。
假首付或称零首付,指房产开发商为了达到出卖房产的目的,通过一定的方式规避按揭要求,购房者无须支付首付款即可购买房屋。
2013年要求是首套房首付是总房款的30%,二套房的首付是总房款的6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2016年3月25日,上海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