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目前有一套商业贷款房贷,今年3月刚办理了委托提取,请问公积金每月委托提取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还贷委托提取期间,依据您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管理中心于每月18日、26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保留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存额。留存额以上部分大于、等于剩余额度的,按剩余额度提取;剩余额度的,按留存额以上部分提取。假如多人委托的,公积金中心依借款人、配偶、与借款人同一户口簿内直系亲属(含配偶)为序提取。受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提取的公积金划转到您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
注:剩余额度指委托人累计还贷额减去累计委托提取额后的金额。
『贰』 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如何提取住房公积
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提取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开户银行和贷款银行为同一承办银行,账户正常缴存状态,已还款12个月以上且无逾期,主借款人未提出申请,且12个月内未提取过公积金。
2. 申报材料包括:借(贷)款合同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还款对账单原件,配偶申请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免费办理,当场办结。可至城区管理部、马尾管理部等八个管理部办理,具体地址和时间请参考。
4. 办理时间:城区管理部工作日9:00-12:00,2:00-5:30或9:00-12:00,1:00-5:00;马尾管理部工作日8:30-12:00,3:00-5:30或8:30-12:00,2:30-5:30;闽侯管理部同城区管理部。
5. 除城区、马尾、闽侯外的其他管理部工作日8:00-12:00,3:00-6:00或8:00-12:00,2:30-5:30。
6. 办理时需携带全部申报材料,确保满足条件,避免后续问题。
7. 注意:委托还贷涉及时间较长,需本人申请,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办公证书;账户多时需合并;需定期查询账户情况,及时备足还贷资金;已申请委托还贷的账户无法办理柜面提取和转移业务;委托还贷终止后需满12个月可再次申请;每月16日至19日不受理相关申请;提交材料复印件需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