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离婚夫妻房产有贷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期间,涉及房屋贷款注销事宜,需先行偿债再行产权转移。
我国法则明确,财产分割判决中,归属一方的不动产和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作为其私人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㈡ 离婚房子有房贷怎么过户
离婚房子有房贷的过户方式如下:
1、若房屋贷款已还清,双方可携带相关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通常需十五个工作日左右完成;
2、如房屋尚有贷款,需先还清贷款后方可办理过户;
3、若一方无力一次性还清贷款,可尝试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4、另一种方法是,将房屋转给一方,另一方继续使用原贷款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但需与银行协商,可能影响房屋二次出售。
房产过户的税费成本:
1、个人所得税:按照房产原值或评估值的1%征收,若房产持有时间超过5年且为唯一住房,则可免征;
2、契税:根据房产评估值的比例征收,首次购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比例为1%,90-144平方米为1.5%,超过144平方米为3%;
3、印花税:按照房产交易合同金额的0.05%征收;
4、土地增值税:根据房产转让增值额的比例征收,具体比例根据增值额的多少而定;
5、登记费:按照规定标准收取,通常为几百元不等。
综上所述,离婚房子有房贷的过户方式包括已还清贷款直接办理过户、先还清贷款再办理过户、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或将房屋转给一方继续使用原贷款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但需注意可能影响房屋二次出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㈢ 夫妻离婚按揭房子怎么过户
在夫妻离异时谈及按揭购房的过户问题,首要关注点便是离婚协议和法院裁决中的房产所有权界定。
若房子归属于某一方,那么首先需要联系贷款银行进行贷款人变更或者提前偿还贷款以解押。
在贷款尚未还清之际,变更贷款人事宜相对而言会更为繁琐,必须经过银行确认。
倘若选择提前还款的话,那么在注销抵押之后便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文件来办理过户手续了。
如果双方均无法提前偿还贷款,也可以等到贷款清偿完毕后再行过户。
然而,在此期间双方需签订约定明确房产真实所属权并规定诸多权责的协议,避免后续争端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应要求可能会因为地区和银行政策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㈣ 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过户给另一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双方离婚贷款房过户情况有两种: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㈤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变更为一方所有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变更为一方所有的步骤如下:
1、首先,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明确离婚后房屋归属和贷款责任承担的具体情况;
2、其次,前往银行办理贷款名义变更手续,将贷款主体变更为房屋归属方;
3、然后,到房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申请房屋过户;
4、最后,完成过户手续后,房屋归属方需按时偿还剩余贷款。
房产变更登记的影响因素:
1、房产价值评估:房产在变更登记前需要进行价值评估,以确定房产的市场价值;
2、贷款余额查询:需要了解房产贷款的剩余金额,这将影响变更登记后的财务责任分配;
3、房产税费计算:在变更登记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房产税、契税等相关税费的计算和缴纳;
4、法律法规遵循:变更登记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婚姻法、物权法等;
5、银行同意书获取:如果房产尚有贷款,需获得贷款银行的同意书,以进行房产变更登记;
6、共有权利调整:变更登记可能涉及到共有人权利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收益权等。
综上所述,有贷款房产在离婚时变更为一方所有需经过协商确定归属与贷款责任,办理银行贷款名义变更,提交房管部门所需文件进行房屋过户,并由归属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的一系列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