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些银行有公务员信用贷款
日前,江苏南京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同时推出个人信用贷款。
中国银行公务员贷款:
B. 银行内部人员贷款有优惠吗
有啊,一般银行内部员工贷款都会有利率优惠,比普通人在银行贷款的利率低,当然具体还要看银行的政策了
C. 银监局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银监局对银行员工贷款的规定
法律分析:禁止工作人员个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和工作人员为他人担保贷款、介绍贷款,具体包括以下处理方式:
1.工作人员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
对工作人员的个人贷款(不含纯个人消费性质的贷款,纯个人消费性质贷款不含个人投资类贷款),不管是否到期,都应在清理期限内进行偿还。对不能按期还款的,由所在单位责令其本人做出还款书面承诺;对还款书面承诺到期仍不能按期还款的,由所在单位要求当事人离岗还贷,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
2.工作人员为他人担保贷款。
为他人担保贷款的,由贷款人所在单位责令其按有关法规和规定办理转担保手续,不能办理转担保手续的,应落实保证责任,并以其本人财产补办抵押手续。贷款到期不能归还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
3.工作人员为他人介绍贷款。
对于工作人员介绍的贷款,由所在单位责令介绍人限期核实借款手续、落实借款人还款计划;贷款到期不能归还的,由所在单位要求当事人离岗清收,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以贷还贷方面银监会有什么具体规定
规定:
1、银监会做的是宏观方面的监控,提出“七个不准”的禁止性规定,即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不会对具体业务进行干预,银行在贷款的时候的批款规则里面就有银监会的指导规则了。
2、贷款是经济行为,两次贷款之间是独立的,你能贷到第二次,说明你的资质好,因为第二次贷款已经考虑了你有贷款负债的情况。
(3)银行工作人员本单位贷款扩展阅读
“以贷还贷”的认定
从司法实践中看,借款人以新贷偿还旧贷的行为比较简单,一般争议较小。但要证明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有“以贷还贷”的共同的意思表示,并不容易。因为,意思表示在双方没有以明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情况下,很难证明。
如果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贷款合同上写明“以贷还贷”的,共同的意思表示昭然若揭,查证认定起来当然不成问题。但这种在合同中写明“以贷还贷”的情况虽然有,却极少,因此,在没有证据证明共同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允许使用推定的方法。
根据从司法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可以根据以下具体情况推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有“以贷还贷”的共同的意思表示:
一、款项根本没有贷出,只是更换贷款凭证的;
二、借款人短时间内归还贷款的,如银行当天贷出款项,当天即扣划款项用以归还原贷款;
三、新贷款恰好是旧贷款本息相加之和,借款人又在较短时间内归还旧贷款的。
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以贷还贷”的共同意思表示是“以贷还贷”成立的条件,因此,要避免简单将以下两种情况作为“以贷还贷”处理:一是借款人单方面决定将借款偿还旧贷的;二是金融机构单方面决定扣收借款人的借款还贷的。
如果无法查明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以贷还贷”的共同意思表示,又不能推定的,不能作 “以贷还贷”处理。
D. 银行工作贷款人员叫什么
银行工作贷款人员通常被称为贷款专员或者信贷员。
贷款专员是银行内部专门负责贷款业务的员工。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客户的贷款申请,包括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审核贷款资料、决定贷款额度及利率等。这些专员需要充分了解银行的贷款政策、产品和流程,以便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的信息和专业的建议。他们与客户紧密合作,确保贷款过程顺利进行,并在必要时提供指导和支持。
信贷员是另一种称呼,其职责与贷款专员相似。他们需要了解并解释各种贷款产品,评估申请人的信贷风险,处理贷款申请文件,以及跟进和管理贷款账户的后续事宜。信贷员在银行贷款业务中起着桥梁的作用,他们不仅需要与客户沟通,还需要与银行的内部部门协作,确保贷款流程的效率和准确性。
总的来说,银行工作贷款人员的具体职责包括:处理客户的贷款咨询和申请,解释贷款产品的特点和流程,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以及确保贷款文件的齐全和准确。他们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重要联系人,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贷款服务,帮助银行扩大贷款业务并满足客户的需求。